而依唯识角度来看,上述凡夫思维心所见完全是带有遍计执的,这在唯识来说,就不能算是见依他起,所以唯识不许。由此来看,唯识这里说的“见”,语义上跟中观所用的有所不同,唯识的门槛设得高些。 zf: 关于中观和唯识之“争”,记得在下曾当面与大千兄说过:我不相信今人学中观者有超过月称者,也不相信今人学唯识者有超过月官者,二月相“争”七年没有公认的结果,今人即使争出个结果来,也不会是真正的“结果”。 虽然不可能有结果,但还要继续争。 一、将十二因缘界定为十二类法之间的因缘关系,众生虽不能见其中的因缘关系(即不能见缘起),但可见法(此法在圣者眼里是如梦如幻的缘起法,在凡夫眼里是实有法)。这种对十二因缘的理解,大千兄所引的经论并不能破除。 二、在大千兄所引的如下经论中: “复次云何应释彼相。谓遍计所执相。于依他起相中实无所有。圆成实相于中实有。” “依他所执无 成实于中有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谓于依他起中。由遍计所执无故。及由圆成实有故。” 非常清楚地指出:遍计所执相是于依他起中生起的“执”。“依他所执无”并不等于凡夫根本无法见到法(这些法在圣人眼中是依他起的)。若根本见不到(依他起的)法,凡夫于何处起执? 若凡夫所见全是遍计所执,那么“依他所执无,成实于中有”这一句是否应该改为“遍计所执所执无,成实于中有”? 编辑:小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