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的佛弟子,人人都能学戒持戒,犯戒的人,固然少了,对于犯戒者的妄加批评,乱施攻击,也不会有了。因为一个真正持戒的人,他是不希望自己犯戒的,如果见他人犯戒,他只有向那个犯戒的人当面劝告,乃至殷勤三谏,经过三番劝谏,听者固善,假若不听,在此羯磨作法——僧团会议制度无法遵行的情形下,只好内心为他悲痛,否则的话,可在布萨诵戒之时,为之举罪,由大众秉公处断。绝不可以随见随说,见人便说,不分场合,不拘时间,也不管对方听者的身分。要不然,他说他人犯戒,如果说的是真话,他自己便犯了“说四众过”戒,如果所说不实,更加犯了“妄语戒”,如果被说者是出家人,他则犯了“毁谤三宝戒”;这三条戒,都是菩萨的重戒,无论在家出家,都是犯的波罗夷罪。波罗夷罪是现在失去戒体,死后当堕地狱的大罪,若犯一条,堕地狱的时间是他化自在天寿十六千岁,相当于人间的九十二万一千六百万年。所以一个持戒谨严的人。绝不会轻易说他人犯戒,如果常常爱说他人犯戒的人,他自己首先就是一个常常犯戒的人。 在这里,尚有一点,必须注意:前面说过,佛门的戒律是有层次阶段的,所以在身分上说,也有严格的区别。在羯磨法中的规定,佛子犯戒,如不自行发露,(以其犯戒类别的轻重,或在一位、二位、三位清净比丘前发露忏悔,或在大众僧前发露忏悔。)见他犯戒的人,应该劝他发露忏悔,要是三谏不听,便在大众于羯磨之际,为之举罪,使得大众以会议方式来处罚他。但是举罪也有层次类别的限制:比丘可举七众过,比丘尼则除比丘外可举六众过;出家众可举在家众之过,在家众不得举出家众之过。绝对不可随便举他人之罪过,这不是佛制袒护比丘,而是因为比丘可以研究一切戒律,可以教诫一切人,余者则不能。比丘尼不得研究比丘戒,怎会知道比丘犯了什么戒?至于在家二众,不许听诵大戒,怎会明白大律的内容,而来指责出家人犯了什么戒?再说出家人有出家人的僧团规制,出家人犯戒,自有僧团的制裁,在家人岂得越阶犯上,而来冒渎举罪?同时,一个未通大律,未能对于大律的开、遮、持、犯,有其通体认识的在家人,即使举了出家人的罪,也是每举不中的,所以出家人如果犯戒,在家众不唯不得举罪,即或劝谏的资格,也是成问题的。 以戒为师 如果人人持戒,佛教必然兴盛。但是,提倡律制的尊严,在佛教社会中,殊为困难。大丛林下有其清规的制裁,犯了重规,即予遣单;但因丛林各自为政,一般的寺院,更是不受任何上级教会的辖制,所以一处遣单,他处皆可挂单,一处犯了重规,也可到处再犯重规,故对犯戒的问题,也就不太重视了。同时丛林的遣单,往往出于少数执事僧的权力,也不是从大众僧的羯磨法中众生的效果,故也难免没有出于少数人的恩怨关系者。不像僧团制度的根本精神,僧团的决议,即代表十方大众的决议,如果犯了重戒,僧团制裁之后,即等于接受了十方大众僧的制裁,一处灭摈,即处处不许容身,因为处处僧房,皆在僧团之中,一个理想的僧团,等于一个无限大的共和政府,但此共和政府,不必定有固定的元首和行政的首都,凡是依照戒律,羯磨作法之后,即可得到十方大众僧的印可。佛灭度后,佛子以戒为师,戒为佛制,尊重戒律,即是尊重佛陀;凡为佛子,自皆尊重戒律。所以只要一犯根本大戒,势必舍戒还俗,这是佛制的根本精神,但愿我们能来恢复此一根本精神,否则的话,光是批评他人犯戒,犯戒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我们唯有以戒为师,才能自己持戒,并也能够协助他人持戒与保护他人持戒。否则,多数的人不持戒,持戒的人反将失去了应得的保障,那真是所谓“法弱魔强”了! 为什么要有戒律 俗话说:“钢刀虽利,不斩无罪之人。”国家的法律,对于守法的公民,根本是不起作用的。但要维护守法者的安全和利益,又不得不有法律的设置,因为社会之中及人类之间的害群之马,并非绝对的没有。同时守法与犯法的善恶界线,也仅在于一念的相差,为了警策大家,不要闯过这一十字路口的红灯,所以要有法律;为了保护大家,不因一念之差而造成千古之恨,所以要有法律。 佛教之有戒律,也是如此。佛陀成道以后的最初数年之中,根本没有戒律,因为初期的佛弟子们,都以好心出家,他们的根器也特别深厚,往往听到佛陀的开示以后,即使仅是三言两语的点化,便会立即证入圣位圣果。小乘初果断邪淫,三果断一切淫;初果耕地,虫离四寸,至于偷盗和妄语,当然不会再有。所以佛时初期的僧团,用不著制定戒律来约束大家,大家也就本来清净的。直到佛陀成道以后的第五年,才有比丘由于俗家母亲的逼迫,与其原来的太太犯了淫戒。佛教的戒律,也就从此陆续制定起来。这是为了维护僧团的清净庄严,也是为了保护比丘们的戒体不失。 虽然,佛教的戒律很多,但皆不离五戒的基本原则,一切戒都由五戒中分支开出,一切戒的目的,也都为了保护五戒的清净。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道德,也是伦理的基本德目,五戒的究竟处,却又是了生脱死的正因。我们学佛的宗旨,是在了生脱死,五戒而能持得绝对清净,离开佛国的净土,也就不远了;因为比丘戒是通向涅槃的桥梁,比丘戒却又是由五戒升华的境界。 戒的功能是在断绝生死道中的业缘业因。如说:“欲知过去世,今世受的是,欲知未来世,今世作的是。”要是我们不造生死之因,即使不想离开生死,生死之中也不会找到我们的踪迹了。 所以戒律的制定,不是佛陀对于佛弟子们的一种束缚,实是佛子的解脱道,也是僧团的防腐剂。佛子若无戒律作众生活轨范的依准,了生脱死是不容易的;僧团如无戒律作为统摄教化的纲领,佛教的状态,不唯一盘散沙,也将鸟烟瘴气! 因此,佛在临将入灭之时,示意后世的佛子,应当以戒为师。正像一个国家,元首可以死,死了一个元首,再选第二第三乃至一百一千个元首。只要国家的宪法存在,大家依法而行,这一国家的政制政体,也将不动不摇,并且达于永久。佛教只要戒律存在,佛教的弟子及其僧团的本质,也必能够与世长存了。(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