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禅的过程和目的来讲,止观必须并用,最初收摄散心,系止于一境,但仅仅止于一境也不行,止的目的是要再起智慧观照,扩大心性,然后再止下来,再起观照,这样止了又观,观了又止,犹如攀登楼梯,往上爬一层,再停一停,往上爬是观,停下来是止,假如你停止不动,那你不能进步,必须止观并用,才能功夫日渐进步,而达到止观不二,这才是大乘禅的目的,至于祖师禅是不是止观不二?这个问题暂时保留。 凡夫定和小乘定虽然也修止观,严格说来,并没有彻底得解脱。凡夫定的最高境界,到达身心和宇宙合一,这是从小我到大我的境界;小乘定的最高境界,是从大我进入无我的罗汉果位;大乘禅和最上乘禅,是把无我的空执也破除掉了,进入无边无碍的智慧领域,所以不受束缚,小乘破除了小我和大我,叫我人无我;大乘破除了无我的空执,把无我这个观念也舍弃掉,叫法无我。 从对治的效果来讲,修止观在对治我们散乱和昏沉的毛病。我们初修禅定的人,普遍遇到的两大困难就是散乱和昏沉,首先面临的是心境的浮动散乱,笛来是模糊昏沉;修观可以对治昏沉,修止对治散乱。对治散乱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把散乱心收摄起来;如果散心无法收摄,就把它放掉,使它自然平静下来,这两种方法可以并用,也可以择一而用,当你渐渐克服了散乱心和昏沉心,便可以渐渐达到止观双运、定慧圆明的境界了。 禅的传承与创新 讲到禅的传承问题,必须先了解一点:禅不应该只限于“禅定”或“禅宗”,而是涵盖了佛与佛法的核心,因此禅的传承,不只是表面的仪式或方法的传授而已,这是心法的印证,心法是佛与佛法的核心。 传承的问题并不限于禅,传戒时戒体的授受也必须师师相传,当你受戒时,你从你的戒和尚得戒体,你的戒和尚又从他上一代的戒和尚处得,这样师师相承,历历分明,而且是着重在心法的传承,如果你受戒时,对戒和尚所说的话,没有一心领受,虽然仪规庄严,仍不能得戒体,必须你的心和戒和尚的心相契合了,才有感应,你才能得戒体。至于戒体是心法或色法的诤论,今天暂时不谈。 密宗也很讲究传承,当你修瑜伽法门的时候,如没有接受上师的传法,你便无从修起,修了也可能出毛病,即使你从书本或经典得到有关修法的认识,你知道那些仪轨和步骤,没有上师的加持和指导,你也不能够修,即使道了也不会得力。 禅宗在法统的传承上,更重视师师相传,而且必须“以心传心,心心相印”所谓“直指人心,明心见性”,都是从心法的传授上著眼,一定要由师父传给你,你再往下传,如果没有师父传给你,你无法得到,即使你自己摸索而获得法益上的体验,也必须参请高明的禅师,勘验你的境界,经过师父确实勘验后加以印证了,才能证明你的体验没有偏离正法,所以禅宗史上,自晚唐以来,彼此立门户、争嫡裔,这是愚昧而无意义的,但在禅的修持和心法的印证上,必须严格讲究有无师承。 关于禅宗师承的问题,必须纠正所谓“传法”这个观念。一般人认为表面上衣钵的授与,或名义上法眷的安立就是“传法”,这是很大的误解。“衣钵表信”,《六祖坛经》说得很清楚,传法的根本精神所在是以心传心,心心相印,不在于表面的形式,而在你是不是诚恳接受师父的指导去修行,当你修行有了成果,便获得师父印证,这叫“传法”。因此,“传法”的意义建立在师徒之间,方法的不断传授,和境界的不断证明,而“传法”的因缘,也就直接灵活的表现于师徒的关系上。 师徒的关系,最初建立在方法的授受,这是较浅的智识性层面,任何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方法的训练,但当你依法修行,达到某个境界,开发了智慧心地,由师父加以印证,在印证的当下,师徒心心相印,便真正达到心法的传承,这就超越了一切知识、思想、经验的范畴,同时也不是每一个人轻易能达到的成就。 从方法的传授,到依法修行,到获得师父印证,整个过程都是非常严格慎重,做师父的人绝不稍假人情,所以佛法不卖人情,一定要你有了这个功夫,达到这个境界,师父才能答应说:的确!你已经进入这个程度了。 从师父对弟子的重要性来说,如果一个人没有师承或不经师父指导,只靠自修有了成就的话,可能进入了一个阶段以后,会自大、傲慢、自以了不起,自以为已经证了最高的境界,而不自知实际的程度如何,如果有师父随时指点你的错误,随时鞭策你上进,就可以避免停顿在不成熟的阶段自我陶醉了。因此在师父座下修行是非常安全的,你到了什么程度?师父会告诉你;你下一步该怎么走?师父会指点你:你的境界是不是超过了一个阶段?师父会给你证明。师徒之间的关系,就是在这种不断的指导、不断的鞭策、和不断的印证中日益密切,师父并不能给你什么东西,禅的本身是智慧,师父指点一个开拓智慧的方向,帮助你完成慧命,但必须你自己肯努力修行。 从弟子对师父的重要性来说,师父也需要有徒弟,师父如果没有弟子,或弟子没有修行,他的进步也很慢。如果师父座下有几位出格大器,或有一、两个弟子非常勇猛精进修行的话,就会激励师父也加紧修行,也许他的境界并不高,由于弟子的激励,逼著自己也要上进,境界一天天的往上提升,如“水涨船高”,产生“教学相长”的效果。因此师徒之间在道业上的进步,也是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 师父没有高明的弟子,师父不会进步,高明的弟子能够帮助高明的师父,但高明的弟子,不一定出自明师之门。 禅的传承和创新,前者是法统的保守,后者是见地的开发,从法统的传承上讲,必须师师相传,树木不能无根,在禅的修证上,虽然有孤明自发的例子,独自奋斗毕竟是冒险的行径,即使你能独开疆域,仍然必须由师父的帮助和印可,因此创新必须有法统的传承。 讲到这里,又牵涉到公案的问题,有很多人在讲公案、解释公案,或透过学术性的研究,加以考证、分类、归纳。事实上,公案不能从字面上去讲解。 从达到开悟的机缘这一层竟义来讲,公案的案例只能活用一次,任何人授用己发生的公案,想要达到同样的开悟效果,都不会成功。因此,当一个公案发生的时候,对那个产生公案的当事者是新的、活的、有用的,过后对任何第三者来说,这则公案已经是旧的、死的、没有用的;唯有在明眼的禅师心中,每一则公案都是活的,因为他能明白公案的活泼机用,以及公案背后所蕴含的是什么内容。普通人还没有到这个境界,无法理解分案背后的内容是什么。仅从字面上的意义上去揣测公案,或者似是而非的猜想其中涵意,结果得到一些暧昧不清的概念,而不能全然领会公案的整个机趣和内容。因此,若不是开过智慧眼的人,无从理会分案,你或是站在禅的门外欣赏它,或是进入禅的修行领域,把安当做修持的方法来参,叫做“参公案”。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