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来没有心安理得地杀死过不能自卫的人、没有犯罪的人。胎儿不能自卫,胎儿没有犯罪。而且,堕胎所造成的死亡也不是自然灾害的结果。我们也不能以未来作借口而杀人。所谓的未来,正是人的未来,正是这些即将降生的孩子们的未来。为了他们的未来而把他们杀掉,这是怎样的逻辑呢? 今天,公开进行的堕胎手术的主要原因来自经济的考量。在一个把人看作生产力的第一因素的意识形态中,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堕胎,本来已经很奇怪了。堕胎剥夺了一些人参与建设与享受未来的权力,而这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对生命的热爱,没有机会表现自己对未来作贡献的决心,没有机会讨价还价。他们没有机会阻止父母对他们的杀害,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弱的弱者。出于经济的考虑,为了钱财的原因,杀死不能自卫的弱者,剥夺他们生存的机会,剥夺他们分享资源的机会,从我们迄今依然愿意遵守的道德价值来看,是最卑鄙、最无耻、最值得谴责、最要受到严厉禁止的行为。 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或者性放纵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 现在年轻人去堕胎,采取放任随便的不负责任态度,没有一点心理压力,现在部分中学生大学生简直就是太开放了,寝室间的'串联'、野外的'露营'到婚前同居,在享受着人的片刻生理感受后,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保护意识。虽然避孕套是比过去方便购买,虽然有很多很先进的避孕措施,但是忽略了保护女性的权利,最后的悲残也是必然的。 所以随之带来的未婚先孕人群大增,又来不及结婚或不想要小孩,怎么办?堕胎啊!就这么简单的思维!同时,在面对人流问题时,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东西"来看,就'堕胎'的方便性来说也很'发达',不论到大医院的妇产科,还是一些小的医院,甚至街边的无名游医,都能在几百块钱左右,简单的完成。这样的高'质量'服务,到底是方便了谁? 另外在农村,仍存在有人置法律法规之不顾,偷偷地进行鉴于胎儿性别歧视的堕胎, 我常常遇到一些父母,当着自己以及好几岁的孩子的面,漫不经心地说什么:"这个孩子,当时我们还想把他(她)做掉,后来想想(或者某人劝劝)之后才留下来,这不,咬咬牙也长大了",我就暗中为他们伤心,人类堕落到今天,对公然的罪行和罪念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罪了。已经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了. 堕胎,简单而冰冷的一个词。在当我们开始渐渐漠视这个词,也许我们已经"堕"掉了,这个民族的人性…… 堕胎可定义为:在胎儿具有可存活性以前自发地或诱发地终止妊娠。堕胎常用的方法包括「强力的吸取」、「刮宫法」、「盐水淹没」等,每一种方法都带有危险性,会严重影响母亲的身心灵。 根据联合国"生殖权和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指出,全球每年堕胎的案例高达4900万宗,因而死亡的妇女更超过7万人。全世界,当7个女性正生产,就有1个女人进行危险堕胎,而每10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中,就有1至5人患上并发症,如脓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创伤,需要长期接受治疗。 堕胎手术可能产生以下的后果: 身体的后果有:不孕、流产、子宫外孕、死产、出血和感染、疲惫、休克和昏迷、子宫穿孔、腹膜炎、强烈痛苦、失去身体器官、不眠症、厌食、减少工作能力、神经紧张。 心理的后果有:罪咎感、有自杀的冲动、哀悼、退缩、遗憾、懊悔、失去自信心、降低自尊、怀有敌意、愤怒、绝望、无助、憎恨与堕胎有关的人、结束与伴侣的关系、失去性欲、不能原谅自己、发噩梦。堕胎对少女的伤害更为明显,堕胎也会使妇女罹患乳癌的危险性增加,死亡的危险性增加。 《残蚀的理性》这个记录片中,会真实地看到,许多美国妇女因人工流产而带来严重身心创伤,影响了她们这一生幸福。其中一位妇女堕胎以后,大出血,子宫穿孔,如果再怀孕,将会有生命的危险。而且更糟的是她每天必须要挂着一个人工的肛门排泄袋,她很怕在人群中逗留,怕别人听到她无法控制的排泄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痛苦地说:"如果我早知这样,我一定不会做这种事了,可是当初没有人告诉我啊!" 另一位堕胎妇女说:"我杀了我的孩子!手术后我看到桶里被捣碎的小生命的尸体,我看到那是他的头,那是他的手指,那是他的小腿,我的整个精神都崩溃了!回到家里,我痛苦了几天,我一生中没有这样哭泣过。而且这种悲痛的哭泣越来越频繁。我想跳楼。"这是多么痛苦和不幸啊!这种痛苦和不幸,是由于不节制淫欲、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引起的。 在"拒绝堕胎"的观点中,有二个问题是需要澄清的。 1、为了母体的存活。有一种情况是无奈而又需要直面的,那就是在母亲怀孕、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危及母体生命的意外,如输卵管妊娠、宫外孕、难产等,在这种情况下拯救孕妇而采取的措施都是正当的,因为其用意并不是杀害胎儿,乃是拯救母亲的生命,事实上这并不属于随意堕胎的范畴。 2、意外流产。有一种情况是胎儿在母腹中未能孕育至足月而意外流产(俗称小产),这同样是一种无奈而必须直面的意外,是"人的意志所不能控制的事件",这种情况同样不能称为堕胎,而当属于自然死亡(如同初生婴儿的夭折)。 一个女孩子,两年做四次堕胎,医院居然给做,将来她怀了孕,就可能性习惯性流产,估计是不可能生孩子了。最最可恶的是,医院推波助澜,号召女孩子去他们那里堕胎,一切都为了钱嘛! 男女相爱,是最自然不过的,自然现象。有女儿的长成大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告诉她,性生活要和自己爱的人,二是要注意避孕。我想我儿子们到了那天--他们有女朋友的那天,我们会同样坦白告诉他们避孕的重要性。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