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人为己谋福利,不断做功德。这类人又可分为两种:一些人做以上这些事时希望赚更多的钱或获得好的名声;一些人做这些事是因为他们对金钱不贪,全心全意为众生谋福利,这种人是最理想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由此可见,仅仅把财富用于谋求自身的幸福,却不愿为他人花费一分钱,更不愿做功德的人,比挣钱后一文不花的守财奴要好得多。因为也许你的财富是通过正当的渠道合法地赚来的。即使如此,如果你以聚积财产为乐事,吝啬得不肯为他人甚至自己花费一文,这就等于浪费了你的辛勤劳动。所以最坏的分配财富的方法是积聚财富。因为赚钱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愉快。也就是说人们辛勤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聚积财富,而是为了改善我们的生活。佛陀明确地教诫我们要尽量避免以上两种极端:挥霍和吝啬,合理地使用我们的收入。这样我们就可以用有限的财富做更多有益的事。 那么,如何才能合理地使用我们的财富呢?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依据佛教的缘起法,世间一切事物皆是因缘所生,人间的财富也不例外,主要来源于如下三方面: 1)大自然界的生力:一年四季,春花秋实,土地给我们提供了五谷、水果等丰盛的食物;大地也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之宝藏; 2)众人的助力: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我们时常须依靠众人之助力才能创造和获得财富; 3)个人辛勤的劳动力。 既然世间的财富来自以上三方面,我们在使用财富时,也必须回馈到以上三方面,才不违背佛教的因果律。 在以上三种财富的来源中,佛教特别强调通过本身辛勤的劳动去获取财富。因为自然界的生力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充分利用它。例如土地再肥沃,如果我们不在春天播下五谷,深秋来临之际,田野长满的只是荆棘野草,而不可能是沉甸甸的谷穗!同样,地下的宝藏再多,如果我们不去开发它,它将永远埋藏在地下!其次,众人的助力也仅仅是一种助缘。例如,如果我们想办好一个工厂,亲朋好友可以帮助我们出谋划策。若资金不足,别人也可以帮忙解决一部份,但工厂最后能否盈利,还要看我们能否善于管理、努力工作。由此可见,任何一种财富的积累,个人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才能获得。因此,分配财富时,首先应该把它用于谋求自身的幸福上去,使自己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以便做好自己的事业,为社会多作贡献!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就理直气壮地把自己的财富完全用于满足一己之私欲上去,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财富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大自然,更离不开社会或众人的帮助,所以在分配财富时,不但要将之回馈大自然,保护赖以居住的环境,更应对父母、师长尽责任和义务,照顾需要帮助的人,回馈社会,才能确保社会的良性发展。譬如说,因贫穷而使青少年无法受良好的教育,必将直接威胁到未来社会的发展。更严重的是,社会中穷得连饭都吃不饱的人愈来愈多,总有一天,饥饿的人们为了生存,轻则闹事,严重时会造反,直接影响社会的繁荣、稳定。辛苦挣来的钱也许会在一夜间化为乌有。因此愈来愈多人关注财富的合理分配,而提出三种分配的理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称为第二次分配,而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称为第三次分配。佛教提倡的布施,是确保财富良性使用的重要手段,要求人们在因果律的指导下,学会合理分配财富。 在《陀然经》(DhanajaniSutta)中,陀然长老(Dhanajani)和舍利弗(Sariputta)相互间讨论了如何分配财富的问题:我们不应完全把财富用于满足一己之私欲,还必须为社会、为别人谋福利,否则就是没有把钱用到最恰当的地方。 在《经集》(Suttanipatta)中,佛陀首先告诫信徒,第一重要的是使用我们的财富去照顾好我们的父母。在《坠落经》(ParabhavaSutta)中,佛陀又说,即使是上等种姓的人,如果他不好好照顾自己的父母,就是最下等种姓。他将走各衰败,不会繁荣。这表明了人们对社会、父母应尽的义务,即金钱必须用到父母和社会中去。 在涅槃经中,佛陀对财富的处理方法是,除了生活所需之外,还应分为四方面: 1、供养父母,抚养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