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人生病是当事人自己的业障,如找医生医治,治好了,业障即是医生为病人所背了,于医生有损。 这个说法,毫无道理。经言: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也就是说父所造业,子不代受,子所造业,父不代受,父子至亲尚且不能代替受业,何况医生?医生的天职就是看病,也可说治病救人是医生本人宿世招感的业缘,病人染病之业缘,也是病人自己招感来的。因果相感,病人找到有缘医生医治,病去人安,此是病人病报应该结束,也是医生尽了自己的本分,并无谁为谁背业障之事。医生救人于危难,可说是一种施无畏,只有功德,绝无增加业障的道理。况且,真医者,当发大慈恻隐之心,即便真能替病人背业,也无怨无悔,勇为承担,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当下就是发菩提心,发了菩提心反致灾殃,有是理乎?其实,任何职业,非独医生,如果工作存心不正,皆生业障,非为他人背,而是自心所生罢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