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点头应允,选择先买手提音响,我便领着她去百货商城选购。大概是考量到这笔费用需要事后摊还,女儿选择了一个中价位的商品。 回到家后,我拿出一张纸,要女儿写下欠条,与每个月预备归还的金额,并让她签下姓名摁上手印。 女儿这笔欠债在六个月后还清,在还清最后一笔款项时,我把欠条还给她,并且愿意再借一笔钱给她买手表,女儿却婉拒了我的好意。 “我不要买手表了,因为每个月要还钱实在很痛苦。” “可是你不是很想要一块自己喜欢的手表吗?” “也没那么想啦,而且我也不是那么爱戴手表,就算买来了,我最多也只会戴上几天就不戴了。” 女儿再也没犯下任何不告而取的行为,并且养成了购物先停下想一想是否是一定需要,还有观察物品质量差别与比价的习惯。 我们家的那个老爷,也为了避免成为“引诱犯罪”的祸首,而改变了说了我几百遍他都不肯更改,乱放钱包的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