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精要---因果论 因果问题,属于佛教的基础理论,是佛法的核心。 不明白因果,就不可能真正懂得佛法。 因果规律并不是佛陀所规定或制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佛陀只不过把它揭示出来罢了。印光法师说:“如来成正觉,众生堕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可见连诸佛菩萨,尚不能超出因果之外。何况我们凡夫,不管你信与不信都要受因果规律的制约。弄清因果问题,是学佛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因果规律和它的重要性 因果,又叫业、因、缘、果、报。业:梵文译音,意为造作、活动。指一切身心活动,包括身、口、意“三业”。包括善业、恶业、无记业(不受果报的)。 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业,却有很大的力量。可以说,我们人生是受着业力的支配的。业就是因。因,就是原因,也叫业因。果,是结果。报,是报应,是回报。 缘,就是条件,因缘结合,才产生果报。佛经偈语已说得明白:“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亡失,消失),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我们凡做一件事,说一句话,甚至起一个念头,都是在种因,在造业。根据所种的善因或恶因,即造得善业或恶业的不同,都会受到不同的恶报。概括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具体地说,有什么样的善,就有什么样的福报;什么样的恶,就有什么样的苦报,这都是一定的,这是客观的规律,称为因果规律。 业因果报与生死轮回是密切相关的。我们人生,生了要死,死了要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就是由因到果,有果到因,相续不断,形成轮回不停的现象。 我们这个人“生从哪里来,死往哪里去”,都是受业力支配的。业力好象是一个种子,信息,它储存在第八识里面。第八识又叫“含藏识”,阿赖耶识,意译藏识,它含藏诸法的种子,好象存储各种信息一样,把一个人前世做的善,恶业带到现世来,又把今生所造的善、恶业带到后世去,由业因到果报,由果报到业因,就这样生灭流转,轮回不息。人生的苦乐,世运的盛衰,都是业力所招感。所以佛说“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做不得”意思是“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灭;反之,不造作业因,也不会得相应结果。由此可知,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虚弃,果无浪得。死了以后往哪里走?这是由业力支配。什么业力?就是善、恶的业力。所以,小善小恶是六道轮回形成的业因,六道轮回是十善十恶应受的果报。 什么是善?利人是善。利人,其实是人已两利,也可以说,利人就是利己。 什么是恶?害人是恶。害人是人己俱害,害人终害己,以害人开始必然以害己告终。 佛经将善恶分成十种,每种又分为上、中、下三等,叫十善十恶。十恶就是: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属于身三业);四、妄语;五、两舌;六、恶口;七、绮语(属于口四业);八、贪;九、嗔;十、痴;(属于意三业)。反过来说,便是十善:一、不杀生而放生、护生;二、不偷盗而布施;三、不邪淫而修梵行(清净行);四、不妄语而说诚实语;五、不两舌而说调解语;六、不恶口而说柔和语;七、不绮语而说直质(正直、朴实)语;八、不贪而修不净观;九、不嗔而修慈悲观;十、不痴而修因缘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