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佛”,一词来源于隋代信行所创立的三阶教。三阶教将佛法分为普法和别法。所谓普法,即于法不分大小,于人不辨圣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所以名为“别”。信行认为在佛灭后初五百年的正法时期,众生的根机只能学一乘法;第二个五百年的像法时期唯学三乘法,所学各别,所以称为“别法”,全称为“别真别正法”。在佛灭后一千年的末法时期,众生由于根机较钝,具有空有偏见故,如果偏学大乘或小乘,就会爱此憎彼,必然造成谤法之罪,所以第三阶相应的佛法,名为“普法”,全称为“普真普正佛法”。 三阶教归依的佛有五种,即真佛、应身佛、形象佛、邪魔佛(外道诸神、佛菩萨所变应身)、普真普正佛。而普真普正佛又有四种,即如来藏佛、佛性佛、当来佛、佛想佛,就是“普法四佛”。三阶教认为,一切迷于现实的众生,从其本有可以为佛的可能性,即如来藏或佛性来看都是佛,因此一切众生即为“如来藏佛”和“佛性佛”;如果这种可能性开发实现时便成为佛,所以一切众生都是“当来佛”;对一切众生皆作佛想,所以一切众生都是“佛想佛”。正因为如此,世界众生无不为佛,所以四佛实际是一“普佛”。既然一切众生都是如来藏佛,故对一切已成未成诸佛,应该加以尊敬,这就是普敬普礼;因为末法众生具有空有邪见,所以应该劝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因此三阶教非常重视忏悔。所以,普礼诸佛与忏悔认恶便联系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