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杂志 2011年第4期 作者:妙感 通常而言,“威仪”,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或是现代人常说的“风度”“举止”,在《礼记·中庸》有讲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也就是古代祭祀等典礼中的动作仪节及待人接物的礼仪。《汉书·薛宣传》也道“宣为人好威仪,进止雍容,甚可观也”,这是讲“庄重的仪容举止”。 据《比丘戒本疏》卷一下称:“行善所及,各有宪章,名威仪也;威谓容仪可观,仪谓轨度格物。”可见此中佛教将行住坐卧等举止动作的种种律仪规范来解释了“威仪”;实际上就是个体行住坐卧应有的威德和仪则的统称。譬如《法华经·序品》说:“又见具戒,威仪无缺。”那么,佛教的威仪究竟有什么独到之处呢? 一、佛教威仪的特色 佛教所讲的“威仪”,就是举止善合规矩,语默动作不失方正,见之能够生起崇仰畏敬之念的仪容。这种威仪的摄受力和作用是难以用语言文字表达的。在佛经曾有记载舍利弗出家因缘,本为外道,逢师死,茫茫求道,内心未得安静。其时,佛陀成道未久,住于王舍城竹林精舍,弟子阿说示(又称马胜比丘)着衣持钵,入城中乞食。舍利弗见其威仪端正,行步稳重,安序而走,遂问所师何人?所习何法?阿说示乃以佛陀所说的“一切诸法本,因缘生无主,若能解此者,则得真实道”偈颂示之,令了知诸法无我之理。舍利弗顿得法眼净,旋即与目犍连各率弟子二百五十人同时诣竹林精舍皈依佛陀,共受佛戒。可见这种“威仪”的效应是相当具有摄受力的。 佛教大量的倡导人们应该遵循威仪。因而,出家修行者于一切生活起居都有与其相应的作法、观念及祈愿。好比睡醒时,即默念“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智觉,周顾十方”后,安详而起;洗手时诵“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这等都属于佛教的威仪。 除外,在生活细节方面,也有细致的规定。以出家人的卧法为例,必须注意下列五项:(1)当头首向佛;(2)不得卧视佛;(3)不得双伸两足;(4)不得向壁卧,亦不得伏卧;(5)不得竖两膝更上下足,要当枕手捡两足累膝。 这些都属于出家众所应持的戒律和威仪,是有别于普通的在家众生。诸经论有“三千威仪,八万细行”等说法。而佛陀教导菩萨应该行住坐卧四威仪中,有威可畏,有仪可则,无有缺犯;在《菩萨善戒经》就有提及身有四威仪:“一者行,二者住,三者坐,四者卧。菩萨若行,若坐,昼夜常调恶业之心,忍行坐苦,非时不卧,非时不住。所住内外,若床若地,若草若叶,于是四处常念供养佛法僧宝,赞叹经法,受持禁戒,持无上法广为人说,正思惟义如法而住。” 一般认为,戒重而威仪轻。但如果就广义解释,大部分戒条都具足威仪,如二百五十戒中,仅四重禁、僧残为戒分,其余等戒,应都属威仪分。又如离性罪称为具足戒,其余的遮戒则属威仪,都是此证。 在佛教团体中具有七众弟子,而对于出家的比丘和比丘尼尤为注重,因为僧团是整个佛法的中心环节,故此对于比丘和比丘尼的威仪就更是要求独到和细致完备。就像对于比丘的律仪,在《四分律》就规定二百五十戒,就单单比丘处入大众当中,规定了五种法规应当遵守。据《四分僧羯磨》所举有,第一,修慈愍物,即比丘入于大众中,应修慈心,怜愍于物,严净律仪,整束身心,以精勤学道;第二,谦下自卑,是比丘入于大众中,常用谦和,以永绝憍慢,应自卑下,犹如拭尘之巾;第三,善知坐处,指比丘入于大众中,动止有时,若见上座,则不应安座,若见下座,则不应起立;第四,说于法语,谓比丘入于大众中,不宜杂说,论世俗事,若自说法,或请人说法,皆为说于法语;第五,见过默然,称比丘入于大众中,若见僧中有不如理之事,若即言说,则恐致别异,故当安忍,默而不言。可知佛教中的“威仪”是相当的严谨和细致,与常俗存在相当大的反差,这也是符合整个“举止善合规矩,语默动作不失方正,见之能够生起崇仰畏敬之念的仪容”的理念,当然也突出了佛法的殊胜性和稀有性,同时也凸显了佛法的高贵难得和超凡脱俗。 那么,在出家僧众中,这种威仪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也是需要不断的熏修和习练的。这在中国本土化的丛林当中,有一套较为特色的演化,如《佛门礼仪之威仪》有:“举佛音声慢水流,诵经行道雁行游;合掌当胸如捧水,立身顶上似安油;瞻前顾后轻移步,左右癹旋半展眸;威仪动静常如此,不枉空门做比丘。”另外,还有“行如风、立如松、坐如钟、卧如弓”等口诀,如“举止动步,心不外驰,无有轻躁,常在正念,以成三昧,如法而行”、“非时不住或住时,随所住处常念供养、赞叹经法,广为人说,思惟经义,如法而住”、“跏趺晏坐,谛观实相,永绝缘虑,澄湛虚寂,端肃威仪,如法而坐”、“非时不卧,为调摄身心,或暂时的卧,则右晏安,不忘正念,心无昏乱,如法而卧”。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