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竹仁波切问答:1 破除常见误解(5)

◎你的见解把佛法概念完全混淆了。佛陀教示我们不要执恋自身、不要有我执、不要执恋世间福乐及不要执万事万物为自性实有,这不代表说我们不须执着止恶行善及执着于利益众生之事业。修持的人总有个动机,这动机可以

◎你的见解把佛法概念完全混淆了。佛陀教示我们不要执恋自身、不要有我执、不要执恋世间福乐及不要执万事万物为自性实有,这不代表说我们不须执着止恶行善及执着于利益众生之事业。修持的人总有个动机,这动机可以是为不堕三恶道,或是解脱生死,或是为令众生之利益而要成佛,总不会毫无目的而精进修持的。有一个目的不是'执着'。如果你说不执着行善,不须止恶,那便能成佛的话,可说是颠倒因果教法的邪见。也有人把'空性'完全歪典误解了,以为'空性'就是'没有'。那么的话,善也不存在,恶也不存在,佛陀不存在,凡夫也不存在,一切都不存在。这是外道思想,并不是佛陀的教法。如果这观点成立的话,你就毋须理会众生之死活,也不需行善止恶及修行了,更不需上班及吃饭。

○有人视地狱为实有,也有人说它只唯心所造,并不真正客观地存在,何者的观点才对?

◎地狱、天界乃至整个六道轮回皆为众生共业所生,它的存在正如人间世界的存在方式一样。当整个宇宙进入消失的阶段时,地狱便不复存在;在此之前,只要众生有共业,六道便存在。说它并不存在是不正确的看法。你看不到的地方,不代表就不存在。只要你略作少许恶业,便很快会见到地狱的存在与否了!当你在地狱道中投生时,你肯定绝不会怀疑它不存在!当然,以中观应成派的空性见去解释的话,地狱与万事万物皆为缘起,并无自性。但即使它是无自性的,并不是说它不存在。你的肉身也是无自性的,但却非不存在。

○现代医学常常辩论有关'安乐死'的道德观念,佛教的观点是站在哪一方呢?

◎一个生命在甚么时候完结,是该生命的业力及因缘所生,并不应由另一个人决定。其它的宗教及社会观点衲不欲多言,衲也不太知道佛教以外的人如何处置这个问题。由佛法的角度去看,任何杀生的行为,包括自杀,都是佛陀禁止的不善业。由轮回的角度来说,一位众生的痛苦并不限于今生。这些痛苦源自他的过去业力,所以最终也必须一己承担,旁人是帮不上忙的。即使我们基于悲心,把他的生命终止了,并不代表我们就解决了他的痛苦。业力是逃不了的,这些苦报在他的下一生或未来生一样会再呈现,单单把他杀了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而且还会为他的未来生带来更大的痛苦。衲不是在说这些人是活该受苦的。我们三宝弟子要培养自己的悲心,但悲心还要配合智慧才有用处。如果你明白轮回及业力的规则,便会知道把病人或自己杀死并不能带来帮助,只会把痛苦增加及拖延而已。以上乃依佛法中之轮回及业力的教法而说。如果不依轮回及业力去说,又不视这种行为是杀生的话,衲也就无话可说了。

○法师对堕胎有何看法?可以在堕胎后供奉婴灵吗?

◎衲的看法是甚么并无关系。你既是一个佛教徒,就要研学佛的教法,不是我的看法。'三宝弟子'就是以佛法为依皈的人,而不是以自己或任何人的看法为准则。佛法指出中阴身与父精母血结合时入胎,所以胚胎已是一个有情生命,绝不可加以伤害,否则就是杀生。杀生既为十不善业之首,也是违反了皈依之不共遮止学处。我们常自称为'佛教徒',而'佛教徒'的最低定义正是'不伤害众生的人'。即使婴儿未出生,由于中阴身已入胎,他也就已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你不能说因为婴儿智力有问题或有残障就加以杀害。世上有很多残障的人,你有权把他们一一以慈悲为名而杀死吗?即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母亲不能养育儿子,宁可把孩子生出来交予他人哺育也绝不可把他杀死。不论甚么情况,中阴既已入胎,就代表这女人与腹中生命有过往的因缘,所以千万不要把他杀害。总括来说,不论甚么情况都不应堕胎,否则就是谋杀生命,此乃佛法之观点。堕胎是明显地有违佛陀教法的,亦是十不善业之一。供奉婴灵并非佛教传统,亦没有意义,死了的小孩并不会因此而得益。你千万不要以为在堕胎后供养婴灵就能补救杀生的业力。如果你把自己的母亲谋杀,再供奉她的木牌名字(注:法师指汉地文化中之灵位),是否等于你没有错呢?堕胎是杀生,不论社会风气怎么想,佛法的观点就是如此,而佛教徒是不论在甚么情况下皆不杀生的人。供奉婴灵是民间信仰,并不能补救杀生的业力,亦没有任何效用及意义。在末法中,会有越来越多人进行及同意堕胎,并视之为正常,但作为三宝弟子,要依佛陀的教法奉行,不是依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决择。你依止的是三宝,不是社会风气及大多数凡夫的意见,这一点你要常常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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