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药师经》析疑(9)

△己二、臣民 阿难,若帝后妃主、储君王子、大臣辅相、中宫彩女、百官黎庶,为病所苦,及余厄难。亦应造立五色神幡,燃灯续明,放诸生命,散杂色华,烧众名香。病得除愈,众难解脱。 【问】文云造幡燃灯等,与前二

  △己二、臣民
  阿难,若帝后妃主、储君王子、大臣辅相、中宫彩女、百官黎庶,为病所苦,及余厄难。亦应造立五色神幡,燃灯续明,放诸生命,散杂色华,烧众名香。病得除愈,众难解脱。
  【问】文云造幡燃灯等,与前二段文互有不同。何耶?
  【答】秋篠云:“造幡燃灯,放生命等,具如前法。今此中有散杂色华,烧众名香,当知前二亦有;前二所有,此亦非无,绮互为文耳。”(文)今谓此中五法,皆是助行;必应称药师名,读诵此经,文不言者,助助于正。
  △戊二、答阿难问:二重问答。
  △己初中二:初问,二答。
  △庚、今初
  尔时阿难问救脱菩萨言:善男子,云何已尽之命而可增益?
  △庚二、答
  救脱菩萨言:大德,汝岂不闻如来说有九横死耶?是故劝造续命幡灯,修诸福德。以修福故,尽其寿命,不经苦患。
  【问】何谓横死?
  【答】秋篠云:“夫言横死者,皆不定之业,此业若有顺缘资助,则得延长;若无顺缘资助,及属违缘,则便短促。对彼顺缘,寿长为延;若无此缘,寿短横死故。是故我今劝造幡灯,修敬三宝等福德。以修福德等为资助顺益命缘故,遂使是人,尽彼先业所感寿命,终不中途更经枉横苦患也。”
  △己二、第二问答二:初问,二答。
  △庚、今初
  阿难问言:九横云何?
  △庚二、答二:初释,二结。
  △辛、今初
  救脱菩萨言:若诸有情,得病虽轻,然无医药及看病者;设复遇医,授以非药,实不应死而便横死。又信世间邪魔外道妖孽之师,妄说祸福。便生恐动,心不自正,卜问觅祸。杀种种众生,解奏神明,呼诸魍魉,请乞福祐。欲冀延年,终不能得。愚痴迷惑,信邪倒见。遂令横死,入于地狱,无有出期。是名初横。二者,横被王法之所诛戮。三者,畋猎嬉戏,耽淫嗜酒,放逸无度,横为非人夺其精气。四者,横为火焚。五者,横为水溺。六者,横为种种恶兽所啖。七者,横堕山崖。八者,横为毒药、厌祷、咒诅、起尸鬼等之所中害。九者,饥渴所困,不得饮食,而便横死。
  【问】九横之文,古疏作何释耶?
  【答】初横中,秋篠云:“无医药及看病者,以无资缘故而便致死。设复遇医等,以遇违缘故而便致死。”第二横中,秋篠云:“佛法之宗,无有因缘终不得果。因,谓名言熏习种子。缘,有二种:一以先业缘,二由现发缘。此人今被王法诛戮,虽有名言种子为正因,及有先业为缘因,而无现在缘,如来随顺世俗,名为横死,以无现缘故。”又云:“此人寿命是不定业,亦是杀生增上果;若遇顺缘修福等资助,故不受王戮,得寿命长。若不修福,攘昔杀缘,则被王戮,不得长寿,故得横死。”云云。案:秋篠释第二横已下,乃至第九横,文义相似,今不具录。唯撮要列表如下:

  ┌二 是杀生增上果   ┐

  ├三 是逼恼他增上果  │

  ├四 是焚烧有情增上果 │

  ├五 是漂流有情增上果 ├┬若遇顺缘修福等资助┄┄则免难

  ├六 是食肉有情增上果 │└如其不尔┄┄┄┄┄┄┄则横死

  ├七 是陷堕有情增上果 │

  ├八 是行毒药厌咒增上果│

  └九 是夺有情增上果  ┘

  案:上文皆本唐疏。

  【问】何谓觅祸?
  【答】即下文“杀种种众生”等是。秋篠云:“何但横死而已,复由愚痴,信邪倒见,杀众生故,乃入地狱,无有出期,岂不哀哉!”
  △辛二、结
  是为如来略说横死,有此九种。其余复有无量诸横,难可具说。
  △丁三、明转后报
  复次阿难,彼琰魔王,主领世间名籍之记。若诸有情,不孝五逆,破辱三宝,坏君臣法,毁于信戒。琰魔法王,随罪轻重,考而罚之。是故我今劝诸有情,燃灯造幡,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众难。
  【问】青丘科此文为结,然欤?
  【答】今谓味“复次”字,非结上文。
  【问】此与上文何异?
  【答】上约病人,今约逆罪,故知非结。
  △丙三、药叉发誓二:初正明誓,二佛印劝。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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