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药师如来法门略录

弘一法师,药师如来法门

弘一法师药师如来法门略录

 

药师法门依据《药师经》而建立。此土所译《药师经》有四种:

(一)《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脱经》一卷,即《大灌顶神咒经》卷十二,东晋帛尸梨蜜多罗译。又相传有刘宋慧简译《药师琉璃光经》一卷今已佚失,或云即是东晋所译之《灌顶经》。

(二)《佛说药师如来本愿经》一卷,隋达摩笈多译。

(三)《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一卷,唐玄奘译。此即现今流通本所据之译本。现今流通本与原译本稍有不同者有增文两段,一为依东晋译本补入之八大菩萨名,二为依唐义净译本补入神咒及前后文二十余行。

(四)《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二卷,唐义净译。前数译惟述药师佛,此译复增六佛故云《七佛本愿功德经》,以外增加之文甚多。西藏僧众所读诵者为此本。

修持之法具如经文所载,今且举四种如下:

(一)持名,经中屡云闻名持名因其法最为简易其所获之益亦最为广大也。今人持名者皆曰‘消灾延寿药师佛’似未尽善,佛名惟举“药师”二字未能具足。佛德惟举“消灾延寿”四字亦多所缺略,故须依据经文而曰‘药师琉璃光如来’斯为最妥善矣。

(二)供养,如香华幡灯等。

(三)诵经,及演说开示书写等。

(四)持咒。

所获利益广如经文所载,今且举十种如下:

(一)速得成佛,经中屡言之。

(二)行邪道者令入正道,行小乘者令人大乘。

(三)能得种种戒,又犯戒者还得清净不堕恶趣。

(四)得长寿富饶官位男女等。

(五)得无尽,所受用物无所乏少。

(六)一切痛苦皆除,水火刀兵盗贼刑戮诸灾难等悉免。

(七)转女成男。

(八)产时无苦,生子聪明少病。

(九)命终后随其所愿往生: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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