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大乘百法明门论浅释(5)

(十)行舍。行舍就是将五蕴中行蕴里面所有一切染污法都舍去。舍什么呢?舍去不合乎规矩的恶法。行蕴中的舍和受蕴中的舍是不同的,受蕴的舍是随觉随舍,而行蕴的舍在行蕴内念念迁流,不停薰化不合规则的念,而令它

  (十)行舍。行舍就是将五蕴中行蕴里面所有一切染污法都舍去。舍什么呢?舍去不合乎规矩的恶法。行蕴中的舍和受蕴中的舍是不同的,受蕴的舍是随觉随舍,而行蕴的舍在行蕴内念念迁流,不停薰化不合规则的念,而令它舍掉。舍一点就与道相应一点,所以念念舍就念念入,入就是入道。 

  (十一)不害。不恼害一切众生。不害和嗔不同。嗔是由于他人不顺着我的心意去做,而生嗔恨。不害是克制自己,不去损害他人。嗔是人违背我的意思时,我就生嗔恨心。不害就是我不去害人。 

  四烦恼六者:一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六不正见。

  “烦恼六者”应加上根本二字。烦恼就是无明,无明也就是痴,应该排在六烦恼中第三,所以用“根本”二字作为分别。根本烦恼就是十使。十使即五钝使和五利使。五钝使:贪、嗔、痴、慢、疑。五利使:身见、边见、见取见、戒禁取见、邪见,这就是五种不正见。为什么叫钝呢?因为它于事情上无所明了而不能决定,来的非常缓慢,所以叫钝使。利呢?利是很快的,遇到事情很快就决定了,所以就叫五利使。 

  (一)贪。贪就是贪而无厌,所以一切的财、色、名、食、睡都贪,色、声、香、味、触也贪。 

  (二)嗔。因为贪,得不到就生出一种嗔恨心,嗔恨之后就变成无明了。 

  (三)痴。就是无明,有无明就胡作非为,什么都敢去做。 

  (四)慢。是骄慢,轻人傲物,对他人看不起,很骄傲的。 

  (五)疑。疑就是遇到事情不能决定,有所疑惑。 

  (六)不正见: 

  1、身见。执着身是我的,执着我所有是我的,由身见就生出边见来。 

  2、边见。偏于一边,不是偏左就是偏右,不是太过就是不及,不合乎中道,与中道不相合。 

  3、见取见。就是执着有所取,就是想占有,亦即十二因缘中的“取”,见取见是非果计果,未能得到的果,却妄认为能得到。 

  4、戒禁取见。“戒”就是守戒的戒,“禁取”就是不应该守的戒却去守,就好像印度持牛、狗戒的那一派,非因计因。本来这个因不正当的,他以为正当。 

  5、邪见。即邪知邪见。具有邪见的人,你叫他讲正法,他不会讲,只会讲染污法。什么是染污法,讲男女的这一套,讲男的怎样,女的如何,这就是邪见。他会对人说:“不要守戒啊!守戒律是没用的,愚痴人才守戒律,有智慧的人何必守戒律呢!”他就是讲这些染污法扰乱人家的道心,本来这个人心里很清净的,没有欲念,也没有染污心,正修行到快要得到禅定的境界,将把客尘都赶跑,正在这时,听了染污法,又给客尘黏着,生出很多欲念。所以在说法的时候,无论是出家人在家人,男人女人,都不应该讲任何染污法,应该要讲清净法,教人清净六根,不要引诱人生出淫欲心,否则将来一定会受到恶报。以上就是“根本烦恼六”。 

  五随烦恼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恼、四覆、五诳、六谄、七憍、八害、九嫉、十悭、十一无惭、十二无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沉、十七掉举、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乱。

  以下我们谈的是二十种随烦恼,随烦恼就是跟随根本烦恼生出来的,可以分为三类: 

  一、自类俱起。大随烦恼和大随烦恼是一类,中随烦恼和中随烦恼是一类,小随烦恼也如是。这是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例如学佛法的人只和学佛法的人在一起,学魔法的人也都跑到学魔法的地方去,学世间法的人就跑到世间法的地方去,这就是“人以类聚”。再说到“物以群分”,生物是有说不完的这么多种类,同类的集合在一起。自类俱起就是中烦恼和中烦恼一同生起来,大烦恼和大烦恼一同生起来。 

  二、遍不善性。遍就是普遍,这种不善性是互通的,譬如你有“惭”,“愧”就生出来,你有“不信”,“懈怠”,“放逸”也都生出来了。 

  三、遍染心。遍染心有二:就是有覆和无记。 

  “有覆”就是有所覆藏,掩饰遮盖,不叫人知道。 

  “无记”就是也不记善,也不记恶,也不知道是善、是恶。 

  如果这三类都具足,就列为大随烦恼;只有二类,就列为中随烦恼;单具一类就是小随烦恼。 

  小随烦恼有十: 

  (一)忿。忿就是“分”字下面加个“心”,也即是分心,一种违情的境界,不顺心意,于是嗔心遽发,这种嗔恨心突然而发,就是忿。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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