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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财富观(星云大师)(2)

你看!一个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到临死之前,连一只鸡也没力量还人,可是他是否真正的贫穷呢?苏格拉底的智慧,几千年来仍然影响着这个世间上的人,所以说,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人,他是不穷的,是贫穷中最富有的人。 我

  你看!一个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到临死之前,连一只鸡也没力量还人,可是他是否真正的贫穷呢?苏格拉底的智慧,几千年来仍然影响着这个世间上的人,所以说,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人,他是不穷的,是贫穷中最富有的人。

  我们佛教中的弘一大师,一条毛巾,他一用就是十年以上,已经破烂了,他的朋友夏丏尊见到时,不忍心,就说:“我买一条新的毛巾送给你吧!”

  弘一大师回答说:“不用!这一条还很好用呢!”

  像弘一大师,他不是贫穷,实在说,他的富有──在精神上的富有,是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比的。

  像孔子的弟子颜回:“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你不要以为他贫穷,实在说他是很富有的。

  像佛陀的弟子大迦叶,放弃庄严堂皇的精舍不住,在坟墓洞穴里,在山林水边间,作种种修行,他是过不起丰富的生活吗?不是!他精神上的富有,已不需要物质上虚伪的享受。

  (三)宿因与现缘

  有时,财富,在能用是共通的,但是在所有上就有分别了。例如这一栋高楼是你建的,是你所有的,不是我所有的,不过下雨时,刮风时,我避避风,躲躲雨,在你的屋檐门口站一站、用一用,这总可以吧。这些树木花草,虽然是你栽的,是你有的,不是我的,不过我闻一下,看一下,心里想一想“好青喔!”虽然这花不是我所有,但我闻一闻,看一看总可以的。电视机是你的,你在看,我在旁边也沾沾光,我也看一看,虽然这电视机不是我所有的,但是我看一看,总可以吧。所以世间上的许多财富,虽然都是别人的,但是我们也可以共同享用。

  农夫种田,所种的收成,当然是供应大家生活吃用的,但是小麻雀也去吃一点,这也不要紧,虽然不是要给它吃的,但是它终于吃了一点。所以这个世间,所有是个别的,但享用有时是能共通的。对世间我们不一定事事物物都非要有所有权不可,只要我们能够共同享用,那也就很幸福了。

  (五)用钱与藏钱

  过去有一个人储蓄了很多的黄金砖块,由于储蓄了很多,就藏在家里的地底下,一藏就藏了三十多年,却一直都没有去用过。这三十年中,虽然他都没去用过,但是他有时去看一看就欢喜了。

  有一天,这些金砖给人偷去了,那时他伤心得死去活来。旁边有人问他说:“你这些金砖藏在那边几十年了,你有没有用过它呢?”

  “没有!”

  那个人就说:“你既然没有用过,那不要紧,我去拿几块砖头,用纸包起来,藏在同一个地方,你可以常常去看,把它当作金砖藏在那里,这不是一样可以欢喜吗?又何必这么伤心呢?”

  所以,世间上所有的金钱都不是我们的,佛经说是五家共有的,金钱要用了才是自己的。聚敛,做一个守财奴,终不是一个善于处理金钱的人。

  (六)福报与现缘

  有的人看这个世间上有人很有钱,就说:“啊!你好有福报啊!”有的人,也自以为自己很有福报,但是光有福报是不可依靠的,福报固然要紧,但还必需要有现世缘,现世的这个“缘”,才是最要紧的。

  银行里的存款再多,没有再继续存款,终会有用完的一日。所以在佛经方面,说明现世缘的重要,有一个很好的譬喻:

  有一个男人自以为很有福气,祖先留给他的家产很多,所以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连吃饭也必需要太太来喂他,他才愿意吃。

  有一天太太要回娘家,要一个星期以后才能回来,但想到他先生连吃饭都不会,怎么办呢?

  经过一番考虑,她做了一个大米糕,套在他先生的颈上,心想你饿的时候,只要张开口就可以吃到,我一个星期后就回来了,这样大概就不会被饿死吧!

  这个太太就这样的回娘家去了,但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回来,发现他的丈夫已经饿死几天了!

  为什么他先生会饿死呢?因为这个大米糕套在他的颈上,在他嘴前吃得到的,第一天就全部把它吃光了,但是剩下在嘴旁的,由于必须再用手去拨一下才吃得到,他就懒得用手去拿来吃,所以就这样给饿死了。因此光是有福报,而现世缘不够,还是不能享受这个福报。

  以上我说了佛教对财富的看法,做了一些比喻之后,以下我再详细的把佛教对财富的各种看法,一一的向各位介绍。

  二.非法的财富

  财富,佛教是许可的,但非法的财富,佛教就不许可了。什么是非法的财富呢?就是这一种财富,在国法是承认的,而佛法是认为不可以的。如:赌场、酒家、屠宰场、渔猎……,在国法里是准许有这些营业,聚财致富,但站在佛法慈悲济世的本怀,这是怎么样都不可以的。另外有的财富佛法认为可以,但国法认为不可以。宋朝的永明延寿禅师,他为了放生,把国库的金钱都拿来用,虽然放生是可以,但擅用国库钱财是违反国法,也是不可以的。

  以非法而致富的钱财有十种,这是我们不可以取的。

  (一)窃取他物

  如小偷、窃盗、顺手牵羊,或捡到的东西不还人。凡有主的东西,不得到物主同意,就私自据为己有,这都是窃取他物,虽然拥有了财富,也是不合法的财富。

  (二)违法贪污

  违法贪污所得到的,是不合法的财富。像现在有很多使用不合法的手段,如走私、贿赂、漏税,各种违法贪污的所得,这是非法的财富。

  (三)抵赖债物

  像经济犯罪、恶性倒闭、标了会一走了之,开了支票不兑现、违反票据法,这种抵赖债务,没有信用,是非法的财富。

  (四)吞没寄存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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