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以“贪心”为当前之一念,那么这一念“贪心”便具备十法界的性质: 1、贪心的前提条件就是对所贪之事物的觉知,无念则已,有念就有觉知,觉知的本身并没有是非善恶之别,它只是觉知而已。这“凛然觉知、灵明不昧”便是佛界的性质[35]。 2、贪心是通过对事物判断之后所表现的心理状态,对所贪事物的一种认可与努力。这种“认可与努力”便是菩萨的性质[36]。 3、贪心所对应的事物一定是由众多因缘和合而有,而贪心却只是对其中的某一项感兴趣,只是对其中一小部分的真实反应。这种对“缘”的如实反应,就是缘觉的性质;而其所贪的事物也只是事物的一小部分,而非全面,所以又具有独觉的性质[37]。 4、贪心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是对贪心对象之外的诸多事物的一种逃避,只顾自己和自己所贪的事物,而不能顾全其他人和其余的事物,这“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就是声闻的性质[38]。 5、贪心是对自己所喜欢之事物的一种执著,是对自己不喜欢之事物的一种排斥,这种“择善而从的欢喜心态”就是天界的性质。 6、贪心是在自己潜意识里面的一种赞许,具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正义感,是任何世间的道德伦理观念和法律制度都无法与之抵抗的认定,这种“认定和正义感”就是人界的性质。 7、贪心是对所贪对象之外的相关事物的抗拒,这种“抗拒”便是斗争不休的阿修罗性质。 8、贪心是对一切众因缘和合所生诸法之真相的不了解,是对性空真理的迷茫,这种“无知和迷茫”就是畜生界的性质。 9、贪心是对所贪对象之外的相关事物的不满,因为不满意已经拥有的东西,所以就希望得到自己认为应该再得到的事物,而这种“不满”就是饿鬼的性质。 10、贪心是对事物的无能为力,因为自己没有而又想得到它,所以才会有贪心出现,是心被事物所缠缚的一种无可奈何,这种“无可奈何”便是地狱界的性质。 由此看来,一念贪心就具备了十法界的性质。同样的,一念嗔心也具有十法界的性质: 1、嗔心的前提条件就是对所嗔之人事的觉知,觉知的本身并没有是非爱恨之别,它只是觉知而已。这“凛然觉知、灵明不昧”便是佛界的性质。 2、嗔心是通过对人事判断之后所表现的心理状态,对所嗔人事的一种改善或者求全。这种“改善与求全”便是菩萨的性质。 3、嗔心所对应的人事一定是由众多因缘和合而有,是对环境而引起的感觉,这种“对缘的感觉”就是缘觉的性质;而其所嗔的人事只是众多因缘的一小部分,具有片面性,所以又是独觉的性质。 4、嗔心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是对所嗔对象的一种逃避,只顾自己的看法想法,而不能顾全别人的感受,这种“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就是声闻的性质。 5、嗔心是对自己所持观点的一种执著,是对所嗔之人事的一种排斥,这种“不善不为的心态”就是天界的性质。 6、嗔心是在自己潜意识里面有自以为是的一个标准,超过了这种标准就不能接受,这种标准就是内心中的一种正义感,这种“自定标准的正义感”就是人界的性质。 7、嗔心是对所嗔对象的挑战和抗拒,这种“挑战和抗拒”便是斗争不休的阿修罗性质。 8、嗔心是对一切众因缘和合所生诸法之真相的不了解,是对性空真理的迷茫,这种“无知和迷茫”就是畜生界的性质。 9、嗔心是对所嗔对象的强烈不满,这种对人事的“不满”就是饿鬼的性质。 10、嗔心是对事物的无能为力,是对现实事物的无可奈何,这种“无可奈何”便是地狱界的性质。 依此类推,善念和恶念也不出喜欢与不喜欢两种心态,无论是当下生起的哪一种心态,都具备了十法界的性质,而这十法界又是各各互具的,所以说“介尔有心,即具三千”[39]。这才体现了“具”和“即”的天台思想。需要指出的是,修没有妄想或不使自己起心动念的“无念行”,不是初步行人能够做到的,也并非天台宗的修行方法。无记状态的不起心动念更是离修行十万八千里了。所以智者、湛然、知礼诸大祖师无不强调现前一念妄心与真如法性是“全体相即”、“全体互具”的重要性。就在现前的一念妄心上作功夫,因为每一个妄念都具有上述所说这十法界的性质。正如《摩诃止观》卷二说: 《无行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如是。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若人离贪欲,而更求菩提,譬如天与地,贪欲即菩提。《净名》云: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一切众生,即菩提相,不可复得;即涅槃相,不可复灭。为增上慢说“离淫怒痴名为解脱”,无增上慢者说“淫怒痴性即是解脱”。一切尘劳是如来种。[40] 至此,我们再来看智者大师所嘱咐的“行人当自选择何道可从”,便一目了然,无需多言了,即唯有灵明觉知的“佛道可从”。如此在历一切境时,使心活泼泼的起一切念,而灵明不昧,具足十界而不落九界,唯独选择佛界之性质而从之。所有一切善恶好坏之妄念,都不能束缚我人当下具足的灵明觉知之自心,活泼自如,大机大用,真能到此地步,方了悟“性具善恶”之不谬,才体会“十界互具”、“一念三千”之伟大。也就是湛然大师提出“金口相承”的第二十一祖摩拏罗尊者所说:“心随万境转,转处实能幽,随流认得性,无喜复无忧”[41]。这么灵活,这么自如,这么绝妙,这么重要的修行方法,就是第二种“一念三千”的修行规定。 是以,智者大师在讲完“一念三千”组成的理念之后,再一次强调说: 又如虚空者,观心自生,心不须藉缘;藉缘有心,心无生力;心无生力,缘亦无生;心缘各无,合云何有?合尚叵得,离则不生。尚无一生,况有百界千法耶?以心空故,从心所生,一切皆空,此空亦空。若空非空,点空设假。假亦非假,无假无空,毕竟清净。又复,佛境界者,上等佛法,下等众生法。又,心法者,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是名心法也。[42] 这里再次指出心、法不可得,三谛圆融,不可思议。特别强调了佛的境界是“上等佛法,下等众生法”,而从心的角度来讲,一定要明白“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才是真正的心法。所以,“一念三千”的修行规定也就是在“具圆”的前提下修一切行,所谓修一切行,也只是不离现前的一念妄想心而已,此一念妄心真是微妙不可思议,百界千如,无量诸法,圆满具足,无假无空,毕竟清净。生老病死,杀盗淫妄,常乐我净,菩提涅槃,正是现前一念妄心的微妙功用。吾人合当珍重!! 五、结 语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