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再三强调佛教对华人文化的贡献,我们也得坦诚的承认,佛教也为它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这三天的研讨会将研究佛教文化与习俗。这将牵涉到一个社会的两大力量:一是文化;一是宗教。 文化是一个群体的组织现象。它是一种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习惯甚至其他一切能为该群体所接受的操行之完整体系(a complex whole)。它能影响群体成员的生活方式,包括这个群体的价值惯例(norms)及理想。单单从文化的定义,我们可以理解到为什么每个群体都那么重视及珍惜他们本身的文化。 文化本身也包含了几种特点。其中之一是文化是活动的(dynamic)不是死板的(static)。一个文化要成长要发展,必须肯向其他文化学习,把好的元素发扬光大;把不对的、落伍的淘汰抛弃。 宗教是什么呢?宗教的定义繁多,很难处理。不过从社会观点来说,宗教是社会结构之一。它是一种劝人弃恶向善的教导。它通过价值体系及宗教组织,提供群体成员一套完整的生活方式。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它能产生多种的社会功能,例如: (1) 它使群体成员和谐共处。 (2) 在危难时,它为群体成员带来勇气、希望、奋斗决心、和牺牲精神。 (3) 它为群体带来归属感,可以产生凝结力。 (4) 它可以产生社会约束作用,安定社会,补法律之不足。 (5) 它是一个社会的精神性能。没有宗教,人类将寻求另一种信仰,如对物质崇拜,来代替宗教。假如精神性能低落,则社会正义良知低落,道德沦亡,社会混乱。 我们单从宗教的社会功能,就能看出宗教对社会的重要。对一个社会来说,文化与宗教都是重要的。那么,在一个社会里,宗教和文化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宗教的传播产生了宗教覆加(superimposed)在本有文化(antecedent culture)的局面。这种局面,导致下列其中之一的结局: (l) 这外来的宗教,不能和本有的文化取得协调,结果是这本有的文化淘汰了这外来宗教,或者是这外来宗教,通过武力或其他压力,使本有文化接受它,使整个本有文化面目全非,断弃根本。 (2) 这外来的宗教与本有文化取得协调,终于融合为一体。这个更新的文化,拥有了外来宗教的色彩及保存了本有文化。然而有时两者融合得太紧密了,简宜分不出那一部份是外来宗教,那部价是本有文化。实际上,当到了这个地步,两者都自称是本有的,不是外来的。更重要的一点是,到了这个地步,宗教成了文化精华之一。它可以丰富一个文化,也可以拉倒一个文化。 佛教传人中国时,就发生了第二种结局。佛教丰富了中华文化。它扩大了中国人的视野,丰富了中国人的思想。华人民族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习惯、价值观念、惯例、理想,都含有分不开的佛教因素。今天,我们不能否认佛教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其他两个主流是儒道思想). 所以今天当我们谈到佛教时,一定要谈到中华文化。同样的,当我们谈中华文化时,一定要扯到佛教。假如我们谈华人文化而避开佛教,那是鸵鸟政策。假如我们谈佛教而不谈华人文化,那是不看边际。结果如何,我们可以预想得到。 所以,这三天的研讨会,我们将花一些时间去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将研讨一份佛青总会的研究报告《佛教与华人文化》。这份报告书经被大马华人文化协会及华团文化大会采纳,作为《国家文化备忘录》的一部份,呈给政府。我们希望这份报告书能唤醒华人社团关注佛教的发展与生存,当然也就是华人文化的发展与生存。我们要捍卫中华文化,不只要舞狮舞龙助兴,也要提倡,发扬光大宗教、语言、伦理、道德、美术、科学、文艺等。 当我们再三强调佛教对华人文化的贡献时,我们也要坦诚的承认,佛教也为中华文化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刚才我说过,文化要发展,必须自我更新,把好的因素发扬光大,把不好的落伍的淘汰抛弃。可是,我们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在宗教方面,似乎没有做到这一点。要了解内中原因,容我们从佛教传人中国后的发展谈起。 佛教传进了中国后,有其兴盛时期,也有其没落的日子。隋唐时代,佛教号称鼎盛,文化昌明。元明以后,渐趋衰微。清代雍干以后,益加不振。其中原因很多,在此只简单述说一二。满清时代,政权腐败、政治黑暗、教育落伍、经济崩溃、文化衰退、社会制度古旧.佛教当然深受影响,此其一。清政府以政治教,清世宗废除人民出家为僧的考试制度,使出家众的学识水准降落,最后导致佛教教团僵化腐败,成为旧社会象征,结果招来俗人压迫。 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就是到了清末时代,佛教有许多方面是变质、僵化、出现流弊的。总而言之,佛教已经沦为仪式、迷信,只靠传统来维持其生命,教义可以说是荡然无存(所以当时那些受过洋教育的年育人,高喊打倒孔家店;清除消极的道教;捣毁迷信的佛教,都是事出有因的)。 我们的祖先,在十九世纪初移民马来半岛时所带来的宗教,就是这种仪式化,杂乱,迷信的佛教。 (有人为了替佛教辨白,说这种宗教不是佛教是道教,或是华人教。其实,我们刚才已经提过,在华人文化里,儒道佛是分不清的。不过我们把属于宗教的称为佛教,因为这是大家所认同的,及受其他民族承认的。) 言归正传,当时这种佛教还勉强可以满足我们的祖先。可是目前的情况可以说是勉强不得,原因是,十八九世纪初的华人社会,和廿世纪八十年代的华人社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 十八九世纪的华人移民,教育程度不高且文化水准低落,把迷信当宗教,在他们眼中是合情合理的。他们对本来的宗教理想、教义一无所知,也是理所当然的。再说,移民都是穷苦人家,他们的注意力是赚钱,对宗教理想当然是漠不关心。只要这宗教或迷信能为他们带来安全感、希望与勇气,他们不会苛求其他的东西。 当时的华人社会是个闭塞性的社会,鲜受外来文化影响,也不受外来政治、经济、教育的干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迷信宗教就像独眼龙是盲人国的皇帝一样。这样的宗教还可以勉强满足当时华人社会的需求。 廿世纪,马来西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各方面开始激烈变动。战前、战后、独立前、独立后,整个华人社会被圈入激烈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大变动。一直到今天,这些变动仍在进行中。 面对这些变动,华人社会只好调整本身来适应新的局面。可惜的是,华人社会往往没有作出充分的准备,来创造新和有利的局势,而是附和的跟着局势走。结果是造成了一个百病丛生、僵化、腐败的华人社会。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