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思的作用会如此的殊胜呢?因为思是遍行心所之一,它有强胜的力量,不但能遍行于一切心,还能遍行于一切时、一切地、一切性。并且有情的起心动念一切行动,皆以思心所为领先。所以思是有情造作善恶业的根本,凡圣之业皆以思来决定其染还是净。故说思如磁石能引铁动。 关于思的力量还可用例子加以说明:从前摩揭陀国华氏城里有位婆罗门学者,名侨尸迦。是位博学的人物,他不但精通了婆罗门敦的教理,而且对当时印度各派的哲学都有精湛的研究,所以他在印度当时的整个学术界很有名望。一天,他下乡去拜访一位朋友,恰巧朋友不在家,朋友的太太请他坐下,告他说:“刚有事出去,可能四小时后才能回来。”憍尸迦是个好学之人,他见朋友的书橱中收藏了很多书,为了不浪费这四个小时,便向朋友太太借书看,其太太随手拿了一本送给他看。正巧这是一本《佛说十二因缘经》,憍尸迦拿到经就静静的阅读起来,他越读越有兴趣。原来此经是说生死流转与还灭的问题。侨尸迦边读边思维其中的义理,结果他从佛的因缘法中了悟到诸法无我的道理;同时也了知了因果不昧的真理。他认为:各派哲学虽然都说因果,但是,都不如佛法讲得那么彻底和圆满。于是,他跑到附近一座林园中,默默的静坐在树下专心思维经中的法义。结果获得了佛法的真理。由此可证,听闻佛法后,一定要善用自己第六意识的能动性,细审深思,方能从中引生出智慧,得到现前的实益。 再者就是修,此指以法行持。就是用身口意去做一切佛事。即“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也可以说:修就是培育我们的心智,把我们的贪欲、恚憎、焦虑、及疑惑等一切的烦恼行为及念头统统的修理掉,使其诸根清净。如果只有闻思二慧,不重修行的实践,就同替人数宝,当下是不能得到受用的。所以闻思以后,一定要躬行实践,依法修持,端正行为,澄清妄念。只有这样,才能不失佛陀的木怀,得到确切真实的受用。 问:具体的修法都有那些呢?谈起修行,其方法有无数种类。但总归起来,不出三大系统:①持戒,②度生,③禅定。其持戒的目的是为了守护根门,不让坏事从六根门头中溜入我们的八识心田内。而度生的目的,则是为了广积福慧资粮,成就大悲心,菩提心,性空慧。但禅定的目的则是印证理论,破除二障,求得自心的自在解脱。 关于习定,一般人以为这是逃避现实的行为,其实不然。它是百分之百的心智培育。为什么?因为定能发慧。在没有定力时,我们的心如同猿猴一般东瞧西望,无有刹那之安宁,日日夜夜都是乱骚骚的。所以无论做什么都是前作后忘,且常常还会感到不是昏沉就是掉举。遇到事理,则无能辨析其中的真伪所在。而习定,就是培养集中注意力、分析力、精进力、意志力,有情只有宁静的心境现前,才能如实地见到一切事物的本性。所以定并不是如同塑像一样,他是高度的心识功能。如果我们要为人民服务,可是没有智慧,没有定力,能办到吗?所以佛教徒为了实现自己的四宏誓愿,必须倡导修观习定的法门。这从常远的观点来看,也并不是什么逃避现实,而是为了更好的入于现实。因为要达到入世,必须先充实现前的认识,开发自己的正慧。如同国家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各科各类的留学生一样,今天的付出,目的是为了将来得到更伟大的收入及效用。所以习定亦是如此,没有什么它义。 定:实际上亦包含着观在内。若行者只有定无观,那是非佛教徒所倡导的了。为什么?因为定就是止,止只是止心一境,最终灭除前六转识,达到无想的境界。此定与真理及解脱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唯有外道才修此定,佛教是不提倡此法的。佛教所倡导的定,实际上是以观为主。观就是观照,是念念分明的,深刻的,观照万物的本性。从而导致其心灵的完全解脱,证得究竟的真理涅槃。此是佛陀亲自发明的一种修习法,它是根据观察、惊觉、洞照与亿念而作的一种分析法。但此法最初修习时,是不能用的,要等到定境现前时,才可用此观照法修习。怎样才能使定境现前呢?最简单而普遍的方法就是忆念出入息法(数息观),用此法来系心不向外跑,等其数息观修成功后,再根据自己的习气去修各自所需要的观法。如贪心重的人要修不净观,瞋心重的人要修慈悲观,痴心重的人要修因缘观。其观是随白所习,各别观行。这里唯介绍一种五重唯识观,就是把唯识理作为修观的对象,从中遣障证真,达到解脱的目的。 1、遣虚存实唯识观:若从唯识三自性来讲,依他起性,就是生活中的事实,圆成实性,就是生活里面所含蕴的真理。现在我们生活不能与这实事实理契合相应的,就是遍计执性。遣虚就是遣除这无实质作用,违背事理的虚妄相,即廓清这主观的情见;存实是保存事相的真实法,就是把不背叛生活的事实,不背叛生活真理要留下。修观行者如何才能遣虚存实呢?就是用观慧的功力,推求观察心识所缘的一切法时,了解到虚妄的就排除它,了解到真实的就留存它。若能如理观照,当下便知一切法皆是唯识所变,如幻如影,根本没有什么实体可得,即刻不起我执和法执,便达遣虚存实,悟入唯识之理。 2、舍滥留纯唯识观:舍滥是舍去滥乱之法,留存纯正之法。在初观中,虽然已经能够初步认识到法中的虚妄部分和真实部分,但心识缘法的过程,是以能缘之心(见分)对所缘之境(相分)进行分别的,其见相二分都是识体所变现的,属于依他起性。只因为我们的智慧有限,不能透彻的认识它是缘生的,往往会把这识体所变的“相分”与外境(遍计所执的我法等)混淆起来,比附等同,遂之又反转成执。为了防止此患,所以于初观的基础上又立此观。把识所变的所缘相分境舍掉,只留下能缘内心的见分。可是我们必须明白这是为了使人们不着外境而专意的观照内心,才舍相分的。并不是相分也如我法一般非有。 此就是摄末归本的意趣所在。 4、隐劣显胜唯识观:前三观已经把外境遣除了。见相二分亦摄收于心体内,现存下的唯有心王与心所。心王是起主导作用的精神主体,心所则是辅助心王的心理活动。行者在观法的过程中,心王的势力强于心所;其心王是总观一切的现象,而心所则是侧重于辨别境的细察,且心所的类别甚多,有善恶等性的差别,其染心所常常还能染污干净之法。因此,心所较心王,则是散乱纷扰。凡夫智浅,定力不足,在缘法的过程中,如果多起心所,必然会趣于染边。这样,就不利于习定修观的目的,所以在此依仗隐劣显胜的方法,就把心所隐伏下来,只突出心王的胜用。仪之归居于一心净念。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