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戒〗 不与取名之为盗。也就是他人之物,非经主人同意,擅自取用是为盗。盗也分数种: 劫取─明目张胆,运用强力,不管主人高不高兴,肯不肯给,硬行抢来! 偷取─避人耳目,趁物主不注意,把东西巧巧拿走。 吓取─掌握他人把柄或稳私,以威胁手段索取。 骗取─用种种欺诈手段,把他人财物骗取过来。 以上“四盗”,也许有人认为,我乃正人君子,怎么可能会劫、会偷、会吓、会骗人钱财?认为自己这一辈子,不会拿别人之物,不会犯盗戒!可是近代律宗弘一大师却说:“其他戒易守,唯盗戒最难!”例如:寄一封应贴50分邮票的超重信时,心想反正邮局又不会查,于是贴了32分邮票,就投入邮筒,这也是盗戒的一种。再如办公室里未经承办人许可,就动用公家的信纸信封,乃至影印私人文件等也是盗的一种。 在众多盗戒中,果报最严重的应算盗常住物了。施主省吃俭用,以清净心和恭敬心供养三宝的东西,未经常住同意擅自取用也是盗!而这种盗《方等经》讲:“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大集经》讲:“盗僧物者,罪同五逆。”由忐可看出盗常住物后果实在严重!我们发心到佛寺帮忙为自己培福,固然很好,若贪念不除或不明因果,损坏或任意取用,则有损自己的发心! 总而言之,戒是拿来省视自己,是拿来规范自己的!末法时代持戒、护戒、倡戒,佛之弟子人人有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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