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数众多,分布领域广泛。在我国传统的儒释道三教中,佛教信众占绝大多数,即从当代的五大宗教来看,佛教徒也是最多的,其中又以居士占多数,各行各业都有。在中国佛教近二千年的传播过程中,他们恭敬、供养、护持三宝,出资出力,在建寺度僧、塑像印经、兴办慈善公益事业、实践并弘扬佛法乃至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默默无闻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社会影响极大。 (2)信仰虔诚,但追求各不相同。中国人朴实善良,面对频繁的天灾人祸和长期的封建压迫,内在的宗教需求十分强烈,佛教的弘传给了他们很大的精神满足。就大多数在家信众尤其是人数较多的女居士来说,信仰是相当虔诚的,但相当多的人信佛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迷信色彩,不少人抱有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倾向。 (3)社会精英人士较多,如政界、学界、文化界乃至商界的居士,一般文化程度较高,对社会比较了解,有各自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当的社会地位,对佛教界的贡献和影响较大。 (4)整体素质不高。多数居士对佛教的教理缺乏必要的认识,许多人学佛往往停留在烧香磕头、吃素念佛、参加法事、做功德的层面上,感情色彩甚至迷信成分较浓。这一方面缘于中华民族强烈的现世主义心理因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佛教文化的确博大精深,而僧人们在宣讲弘扬方面的工作做得太少的缘故。 (5)居士间的各种差异极大。佛教是提倡众生平等的,所收弟子来自方方面面,因而居士间的各种差异极大,如广泛存在的身份差异、文化差异、贫富差异、城乡差异等等。这些差异不仅影响到他们对佛教认识上和需求上的差异,还多少关系到他们在佛教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于是出现了精英佛教和民俗佛教并行的局面。当然上述各种差异在僧伽中也大量存在,但毕竟小得多。 (6)自身缺乏约束机制,对僧伽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佛教是一种强调自我觉悟的宗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因此对于背景极不相同的作为佛教外护的在家信众的要求并不高,何况相对于家庭和谋生来说,信佛及弘法通常只是许多居士的业余‘爱好’。居士与僧伽不同,他们至少在外在的表现上与非佛教徒没有明显的差别,居士团体的结合一般也比较松散,相互间缺乏约束激励机制。从这些方面来说,居士是很难代表和住持佛教的。另外,我国是一个存在多元文化的国家,民众乃至国家对僧伽和寺院的认识、态度和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这种背景下,居士不可能像一些南传佛教国家的居士那样,一方面对僧伽礼敬供养有加,同时对僧伽的行为规范实施有效的监督,以促进其信仰对象的纯洁完善。不仅如此,由于一些居士素质不高,往往不自觉地做了一些不利于僧团建设的事情。 (三)如何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居士的作用? 居士能否住持佛教?这是近代以来争议较多,必须首先予以澄清的关键问题。所谓住持,为护持佛法令久住世的意思。《圆觉经》卷上:‘一切如来,光严住持。’《高僧传》卷十一:‘……《八十诵律》,是后迦叶、阿难、末田地、舍那波斯、优波掘多,此五罗汉次第住持。’随著禅宗的兴起,住持一词又引伸为一寺之主的意思。如《敕修清规•住持章》说:‘佛教入中国四百余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蜪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字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禅苑清规》:‘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各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转法轮,名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由上可知,唯有佛以及承佛戒、法的僧宝和丛林之主持方有住持佛教的资格。当年佛陀常以以戒为师,住持、弘扬佛法来要求僧伽,因为僧伽是三宝之一,是佛教住世的象征。他们独身、修梵行,四方游化,以弘法为家务,而成为弘扬佛法的专职人员,惟有他们才有住持佛教的资格。而一般居士,既无具足戒的传承与规范,又忙于养家糊口,故只能起到辅助僧伽护持佛教的作用。至于像《维摩经》中的维摩居士、印度的阿育王、中国的梁武帝等大居士的作用,我想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特殊人物所发挥的特殊作用,仍宜从护持、弘扬佛法的角度去理解。实际上他们也未因威势大而取消或取代僧伽住持佛教的职能。早期佛典中将僧团分为圣僧团和一般僧团。其中圣僧团成员不限僧人和居士,只要是获得见道以上果位者。我想一些菩萨僧住持佛教的作用可以从圣僧团去理解。不过一般信众是肉眼凡胎,认同的还是具有戒法传承的一般僧团。 其实,僧伽离不开居士的信向、供养和护持,而居士需要僧伽作学佛的指导和表率,只有二者的结合和良性互动,佛教才能延续、弘扬起来。此外从佛教传播的实际来看,有僧然后有寺院,有寺院便能为广大信众提供宗教活动场所。若有寺而无僧,则寺院的功能、形象就会大大走样,佛教便会失去最重要的载体。僧伽与居士的分工是有历史传统的,二千多年来已为广大民众所认同,若随意贬低或否认僧伽的作用,或提出什么走居士化佛教道路,必会带来许多混乱,是很危险的。过去和现在都有否定僧宝的所谓二宝居士,他们也分两种情形:一种是眼中无僧,因为他们认为自己遇到的僧伽素质太低,形象也不好,其道德水准甚至还不如俗人;一种是心中无僧,他们的我慢心太强,既不愿出家为僧,又想取代僧人的地位收徒传法,为此目的公然否定僧宝,久而久之,佛宝和法宝在他们心中也大大变形,甚至沦为民间邪教教徒。‘眼中无僧’的二宝居士可能有些认识问题和客观原因,应引起佛教界的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给予正确的引导;而‘心中无僧’的二宝居士对佛教破坏极大,应坚决予以反对。 佛教是大众的佛教,是为一切众生服务的。占佛教徒绝大多数的居士显然是关系到佛教的发展及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要注意对正信居士的培养,充分发挥居士中知识分子的作用,从各方面支持他们在佛教教育、文化事业以及在佛协组织和居士团体中发挥各自的特长。这既有利于消除僧伽和居士之间不必要的误解,又有利于佛教事业的发展。否则可能将他们推向了外教甚至邪教。自近代以来,已有不少居士在上述有关单位中积极工作,为弘扬佛法、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已为僧界和广大信众乃至政府所认同。不过由于不少人未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僧伽与居士的关系,对居士的认定、规范和培养始终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从而大大影响了居士界潜能的发挥。从当前来说,这方面的工作还亟待改进与加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