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的心原与如来并无二致,只要懂得化悭心为舍心,化嗔心为喜心,化贪心为施心,化杀心为慈心,自然解冤消愁。改变外在的环境,不如改变我们内在的心境。 ◎佛是觉人觉世的大觉悟者,所要推动的是觉济人类的宗教运动与工作,我们应奉献自己整个身命,参加觉人济世的运动,以坚定的信仰来接受,来服从,来拥护,从事佛法的实行与教化,所以常说‘信受勤奉行’。 佛法与人生 ◎佛教是以佛陀为模范、为导师,而从真理的了解体验与道德的实践中,完成自己的究竟解脱。 ◎‘佛教之正法,以教证为体。’ ◎探究人生意义而到达深处,即是宗教。 ◎成佛,是体悟真理,实现自由。佛陀说法,即是宣扬此真理与自由之光。 ◎诸佛皆在人间成佛,开演教化,使人类同得正觉。 ◎惟有人类才是佛法的住持者、修学者。 ◎佛是人间的正觉者,是由人成佛的,是净化人性而达到正觉解脱的。 所以人人可以由人成佛,到达‘一切众生皆成佛道’的结论。 ◎人间有什么特胜? (1)环境──苦乐参半的人间,知苦而能厌苦,有时间去考虑参究,才是体悟真理与实现自由的道场。 (2)惭愧──止息意──梵行胜。 人趣有惭愧心,惭愧是自顾不足,要求改善的同上心。 (3)智慧──忆念胜。人能从经验的记忆中,发抉择,量度等慧力,能设法解决问题,改善环境、身心,进而探求人生的秘奥,到达彻底的解脱。 (4)坚忍──勇猛胜。于娑婆世界,趋向自利利他的善业,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直达圆满至善的境地。以人类的三特胜,完成佛陀的三德──大悲、大智、大雄力。 ◎有精勤的实行者,就有现觉法性者。 ◎应重视人间,为正觉的解脱,而励行理智的德行。 正见与正行 ◎一切法都在变化中,有衰败,令人不安,因此而有忧恼,此是苦的本意。 ◎凡夫得失心重,即使拥有一切,但喜悦的后面,即是忧虑──怕失去所得,缺乏安全、安稳的感受。 所以佛陀说苦,不是消极的态度,是要众生认识人生的事实真相,进一步去找出原因,消除苦恼。 ◎凡是因缘所生,本性毕竟空寂。 ◎诸法的本体自性不可得,但并不是否定因缘的作用。 ◎要以不执著、不贪著的心境修福修慧。 ◎把握流转缘起的原因,于是控制他、转变他。 此流转中的缘起法,其性本空,无实体性。 ◎在十二因缘中所说的‘爱’,是指以自我为中心与自我利益为主的感情作用,而不同于以慈悲心为主的大爱。 ◎佛陀教诫弟子要‘守护根门’。 在根境相触时,如有智慧的观照,就称为‘明相应触’,那就能从此透出,截断十二缘起的连锁。 ◎没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没有真理以外的智慧;一切法的自性均是不可得。 菩萨依智慧行──悟空理,修中道行──远离一切颠倒梦想,消除身心、自我、物我间的种种错误,即拔除了苦的根本,不怖于生死。 ◎佛教戒律的特色,是道德的感化与法律的制裁,两者统一起来。 是在充满道德精神的感化之下,有一种法律制裁的限制。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一般人有三种挂碍: (1)对身的挂碍。 学佛并不是保证大家不病不死,其真正目的是要消人心中的无明和执著,把痛若和烦恼之根拔掉。 (2)对名的挂碍。 好出名、好清誉均是个挂碍。‘誉之所至,谤亦随之。’例:襌师养弃婴。 (3)对情的挂碍。 喜观的挂碍,怨恨的也挂碍。佛法并不否定世间人情的重要,但盲目的感情或无智慧的感情,是烦恼之源,应设法使之升华和净化,将私爱转为慈悲。 ◎释尊所创建的根本佛教,包含了两个内容: (1)法。(2)律。‘尊之以法,齐之以解’, 这二者的相应协调,才是佛法的整体。 ◎‘见和同解’──如缘起、无我、平等、大悲、自觉、觉他、救人救世等。 ◎戒,其实是最好的环保专家,为我们预约美好的今生和来生。 ◎真正的戒律,是用于开发自我光明的本性,人格圆成的规矩。 ◎修行,学习一份清净心,何谓清净心呢? 打坐念佛、礼忏诵经,只是使我们得到一时的清净而已,真正的清净心,就是菩萨心,充满服务奉献的心。 ◎‘朝念八大觉,晚诵般若经;皈依虔发愿,随息念佛眠。’ 出家与正觉 ◎释尊的出家,是感觉到‘世间大苦’的深切经验,是将自己的痛苦与众生的痛苦打成一片,见众生的痛苦而想到自己的痛苦。 自悯悯人,于是不忍再享受王宫的福乐,为了探索解脱自我与众生共进的大道,决意摆脱一切去出家。 ◎出家,是勘破家庭私欲占有制的染著,难舍能舍,难忍能忍,解放自我为世界的新人。 ◎热肠而冷眼的去透视人间。锻炼自己,作得主,站得稳,养成为世为人的力量。 ◎不从自我的立场看世间,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间,救护世间。 ◎戒三种憍逸而出家──青春之憍逸、健康之憍逸、生存之憍逸。 ◎‘我由释迦族之家出家,并非渴望俗世的欲望而来。’ ◎出家,不是逃避现实,是忘却我所有的世间,勘破自我。 ◎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 ◎正觉的本质是‘缘起’,而所谓缘起就是存在的法则──永远之法则。所谓存在的法则是和存在永久共存的。其本质,就是‘相依性’的,就是‘关系性’的,或者原因结果(因果)的法则。 ◎一切万物是以缘的存在而存在,所以消灭缘即可以消灭为缘所存在的一切。 ◎归依法可分为三:真谛法、中道法、解脱法。 ◎老、死(苦)就是‘缘生’,有‘缘’即生、老、死。 因此消灭‘缘’(无知、无明),即可以消灭老、死。 Part 3 跃动的生命 学习活在当下。 体验当下的快乐。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