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亲债主的形成、讨债的征兆及化解之道(2)

修行者在此期间,事故频出。吃素念佛功德效果及能量,全都被业力挡住,造成看似吃素念佛无效的表象。这类情况也是社会上业障较重的人,误以为学佛是骗人的迷信的把戏,浅尝即辄止就会放弃实践。只有志宏愿坚者,勤


修行者在此期间,事故频出。吃素念佛功德效果及能量,全都被业力挡住,造成看似吃素念佛无效的表象。这类情况也是社会上业障较重的人,误以为学佛是骗人的迷信的把戏,浅尝即辄止就会放弃实践。只有志宏愿坚者,勤行不辍者,高度重视者,才能冲破这种业力对福报的封闭,获得新一层次的初步解脱。

福报的封闭,能够使当事人诸事不顺,事事皆不如意,志难展愿难伸,烦恼无穷尽,意志消沉低迷,忧郁悲观无信心,甚至令人生不如死。索报者将受报者或者逼向自杀的危境,或者彻底摧毁受报者生命健康的防线,轻松地进行最后的索报和讨债偿还。

受报者在业报释放前,如果运用各种占卜、寺观抽签、通灵预测。不论是受测或者替别人预测,只要诚信,一般都很准确。但是在预警期内,由于阴动为先,冤亲债主会在阴的隐态场中进行严重干扰和阻断。那么,不论是求卦问签还是替人预测,全都会完全改变,错误率和失误率皆成家常便饭。即使是通灵者,也会失灵和不灵。而且,如果受报者在此期间及时警觉到是业力干扰,及时进行忏罪消业,那么就会很快恢复正常。所谓业障消除即有灵,以及顺畅通灵,就是此意。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常常运用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的魂魄和心智两大先天与后天系统。使受报者心性出现紊乱,个性发生反常性改变,见识颠倒,判断错位,思想偏激,亢奋与消沉交作,负面思考判断上升,正念正识锐减。典型者甚至举止言行都发生怪异不群。
由于冤亲债主在隐态运用有害能量进行侵袭渗透干扰受报者的心性两大系统,那么,对于那些嘴皮子道,光说不修的空谈者的作用将会更加严重。因为这一类人在冤亲债主的眼中全都是属于所谓“明白人”(实际上还是对法界规律糊涂)。他们就有可能产生幻视、幻听,深陷神迷和神狂之境,贡高我慢,目中无人,使人望而生畏,趋而远避。这样也就有利于冤亲债主顺利展开索报讨债。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常常如老子所揭示的:“將欲拾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但是,债主们的“张之”、“强之”,都是张扬受报者的负面性格,将受报者禀性中最顽劣的部分加以助长扩张,将平时并不显眼的不良习性加以增强和放大。使受报者的内环境和外环境迅速弱化,以利于它们下一步彻底地、轻松地加以收拾。受报者不正常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在此阶段内逐步表现明显,并且难以克服。例如不良的睡眠习惯、饮食习惯,以及不良的嗜好,越想改变反而变得越加困难。这些现象的背后,就存在着债主们的支持与阻碍,使禀性难移,习性难改。

冤亲债主在正式开始全面索报以前的预警期中,常常是先夺其生气。因为气行则血行,气血调和则健康。丢失生气,则血滞,抵抗力锐减。因为受报者的生气逐步被夺,受报者就会出现各种精神疲惫,精力不支,入不敷出,容易疲劳,神精衰弱,失眠多梦,等等各种亚健康的体质状态。甚至出现各种无名病痛,以及医院检查也难以确诊的各种有症状无病名的奇怪疾病,这种现象有时甚至会困扰受报者的心身多年而不退,最后才转为实症,展开正式索报。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有时债主们常常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来提示和警告受报者。例如,它们经常将负面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最关心的亲人身上,通过这些亲人的怪异事件和意外事件,以及性情突变等等现象进行示警。示警期较长的事例中,还可能造成整个家庭“家运”的大滑坡。

冤亲债主也可能先采用薄惩示警的方式,提醒、警告和宣示:我马上要正式索取重大债务了!这一类薄惩示警现象,经常是使受报者本人或者其亲人,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例如轻微的车祸,无故摔跌,划破皮肉,血光小灾,物件损毁等等意外事件。

冤亲债主运用隐态能量,为受报者制造逆境,打击受报者的信心和志气,使其意志颓靡。受报者可能在短期内接二连三地遭遇到重大的倒霉事件,或者诸事不顺,受外界莫名的欺压挤迫,受人冤枉,令人委屈,使受报者内心受到严重打击,意志崩溃,或者忍无可忍,难以自持自制,产生错误判断和决策以及行动,继而达到报应显现。

受报者由于在预警期内身场与体内的阳气迅速减弱,阴气上升,使受报者的心身容易接近太极弦线,直接感受到负态空间的客观存在性,以及捕捉到负态空间中的一些场境。受报者即使平时坚决不相信,但是一旦进入了负境昭示的状态中,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奇怪的际遇。眼前可偶尔看到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图形景象:不经意时眼角扫到人或动物的立体图形或者黑影,这些异形大都一闪而消失无踪。集中精力再想看清楚时已经没有可能。有的人可能会常常觉得自己旁边有人或其他东西在跟随着,似乎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自己毫不放松,或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地毛骨悚然,偶见惊心胆战的鬼影。

民间有个说法:“有福之人常吃药”。这是说有的人经常小病小灾,经常服药治疗,反而一生都挺顺遂,没有大起大落的苦厄。他们业报的预警既经常,也较明显。而有的人却是在业报展现时,几乎没有什么典型明显的征兆警示于前,比较突然地就迅速展开,导致受报者防不胜防,或者快速地一命鸣呼,或者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重罪兆微,这是业报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表象背后所潜藏的机理却十分值得世人重视。征兆微弱,稍纵即逝,所反应的并不是报应轻微、弱小和可以轻松化解。相反表现出的是罪在难赦,这种现象提示的是冤亲债主不依不饶。

冤亲债主中,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比较开明的,讨报是遵守自然的法则,欠债还钱,欠命抵命,天经地义,来找受报者是一种必然,但是他们并不愿意无限期地冤冤相报,循环无期;第二类是处于中间状态,既要达到讨报的目的,同时又存在和解的愿望;第三类则是由于仇杀之恨,受苦之痛刻骨铭心,怨气结胸,定要报仇雪恨,以解怨气。这种第三类情况本身,常常在负态空间内已经历数冤屈,早已获得冥中的“讨报令”,又称之为“许可证”。它们的出现,也就常常是非常突然,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修行者应当高度重视业报的征兆,一般而言,在刚开始修行方法时,如果业力并未展开,那么效果一定会较为迅速地产生。一用就灵,一实践就有效。但是随着深入,这种现象会逐步地淡化。这种情况也就是“动有业魔作障缘”的具体表现。如果修行者不能觉悟到和正确对待这种征兆与现象,就会产生退心倒志,这样最合符债主们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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