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施灯功德经》浅解 八

施灯,施灯功德经

(八)不堕三恶道

原经文:复次舍利弗!于佛塔庙布施灯明生三十三天已,彼天自知:如是时中我住于此,如是时中我当命终。彼胜天子临命终时,于其眷属及余天众,说法劝化令其欣喜。于彼天宫舍寿命已不堕恶趣,生于人中最上种姓、信佛法家。是时世间若无佛者,亦复不在轻取吉凶邪见家生。

浅解:佛告诉舍利弗:于佛塔寺、或佛像前布施灯明之人,得生三十三天后,能自知:我在天上能住多长时间何时我当命终。当临命终时,这位天子能说法劝化自己的眷属及其余天众,不令他们心中忧愁,令其心中欢喜。此人于天上舍命终后,不堕三恶道,生于人间名门旺族信佛人家。世间若无佛住世,也不会生在邪见人家。

 

原经文: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彼天生得如是智: 知尔许时天中住,

 彼天亦复能自知, 我今未几当命尽。

 五种死相出现时, 彼天寿命临欲绝,

 即为亿天众说法, 远离愚痴心不忧。

 于天众中作是言, 诸有无常亦无乐,

 或有生者或有死, 不念将死说是法。

 彼诸眷属皆悲恼, 无量天众亦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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