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施灯得四种可乐之法 原经文: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塔庙施灯明者,得于四种可乐之法。何等为四?一者色身。二者资财。三者大善。四者智慧。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支提施灯明者。得如是等可乐之法。 浅解:佛告诉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塔寺施佛灯明,所生之处福德随身,又能得于四种随心喜乐之法。 一者,所生之处身得大力,殊胜圆满具足庄严。 二者,所生福德人家,资财丰足,衣食无缺。 三者,其心善良常慈念众生,不造诸恶。 四者,生生世世能得宿命通智慧。 佛告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塔、佛形象前施灯,能得如此四种利益。 原经文:尔时如来欲重宣此义复说偈言: 身佣圆满具大力, 不与他人共战诤, 遍游诸方无恼者, 由灯奉施佛支提。 生于大富上族家, 具足功德人所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