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施灯功德经》浅解 九 十

施灯,施灯功德经

(九)施灯得四种可乐之法

原经文: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塔庙施灯明者,得于四种可乐之法。何等为四?一者色身。二者资财。三者大善。四者智慧。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支提施灯明者。得如是等可乐之法。

浅解:佛告诉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塔寺施佛灯明,所生之处福德随身,又能得于四种随心喜乐之法。

一者,所生之处身得大力,殊胜圆满具足庄严。

二者,所生福德人家,资财丰足,衣食无缺。

三者,其心善良常慈念众生,不造诸恶。

四者,生生世世能得宿命通智慧。

佛告舍利弗:若有众生于佛塔、佛形象前施灯,能得如此四种利益。

 

原经文:尔时如来欲重宣此义复说偈言:

身佣圆满具大力, 不与他人共战诤,

 遍游诸方无恼者, 由灯奉施佛支提。

 生于大富上族家, 具足功德人所敬,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