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施灯得生三十三天 原经文:复次舍利弗!于佛塔庙施灯明已,死便生于三十三天。生彼天已,于五种事而得清净。 浅解:这是世间信众,以求人天福报之心于佛像前燃灯布施,愿求三十三天,得生三十三天利益。其中有五事,胜于其他诸位天天人。 原经文:舍利弗!云何彼天于五种事而得清净? 一者,得清净身。 二者,于诸天中得殊胜威德。 三者,常得清净念慧。 四者,常得闻于称意之声。 五者,所得眷属常称彼意,心得欣喜。 舍利弗!是名彼天于五种事而得清净。 浅解:佛告舍利弗,彼人生天有哪五种清净胜于其他天人。 一者,于诸天人中,身体格外殊胜庄严清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