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他与妻子、姐姐、妹妹商量给父亲找个老伴,亲人们一致反对,认为父亲身体很好,我们多多看看就行了。村里人知道这个消息后,更是传得千奇百怪,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说他对不起死去的母亲。钟海平做通亲属工作,又做村里人工作,说明他是为了父亲快乐,他说理解老人的心,才是孝顺。为此他动员亲属给父亲找老伴,经过几次失败,父亲不想找了,但钟海平坚持着,最终为老父找到了合适的伴侣。看到父亲生活得幸福,钟海平才放了心。
事例六 现代供一个孩子从怀孕到成家立业,要父母操碎了心,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供出来,但穷人家的女孩,却做到了上大学不要家中一分钱。 这个女孩叫苏茜,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她的全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来的。苏茜是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人,家里是世代农民,共有六口人,她和弟弟在求学阶段。2004年她考入辽工大电信系,因为家里穷,拿不出钱来给她,苏茜的父母也没有送她上学,因为家里没有路费。第一个学期的学费,家中拿了三千元钱,亲友们帮着凑一些,加上苏茜自己挣的钱,就这样她来到学校。交完学费就没有钱了,为了学习,苏茜开始打工,做家教,别人休息,她要给学生上课,要复习自己的功课,要打工。就这样,她一天起早贪晚地学习、工作。假期里,她不回家,全天候地给人当家教,全职全天候地做,就是为了挣足学费和生活费用。就这样,上大学几年,苏茜用学到的知识和自己的努力,自己养自己,自己供自己读书。到他弟弟考学,她还拿出一千元供给弟弟使用。她上学没贷款,也没有再和家里要一分钱,她说,父母亲没有能力供自己读书,自己能够自立,也是孝顺他们。 事例七 一女养八位老人,刘青枝演绎了现代孝子的故事,感动了许多人。 刘青枝是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周巷镇云华村的人,他的父亲有兄弟三人,只有她一个后代。娘家六个老人,再加公公婆婆,八个老人的起居生活压在刘青枝的肩上,她再苦再累也要让老人们高兴,几十年就是这样过去的。 刘青枝家是农民,种田收入只够一年的开销,为照顾老人,婚后刘青枝在娘家生活了六年。二叔、三叔都患癌症,二妈、三妈也生病,她侍候几位老人,带他们看病,还得照顾顾个孩子上学。乡亲都说,刘青枝太不容易了,是个命苦心好的女人,伺候八个老人都过得舒舒服服的。一年到头,刘青枝总是把老人春夏秋冬四季的换洗衣服、鞋袜、被褥收拾得妥妥当当,赶上哪位有个小病小灾的,一定要做上好吃的饭菜送到床前。三妈生病时,怀孕的刘青枝硬是用板车把老拖到医院。她就这样白天晚上连轴转,白天下地干活,晚上照顾老人。有好吃的可着老人和孩子,自己和丈夫只吃米饭咸菜。为生活,她一个人种了二十五亩地,劳苦程度可想而知。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五位老人离开了人世,刘青枝带着母亲和孩子来到了婆家生活。为了还清债务,她种地,丈夫打工。2001年的一天,丈夫为救落井村民,自己落井身亡。2004年她二儿子转业回村务农,每天总是抢着干活,一天弄了一身泥,到池塘里洗澡,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到腹部,流血过多而死。两位亲人去了,刘青枝把悲痛压在心底,照顾着三位老人,照顾着上学的孩子,支撑着这个家。公婆不过意,深情地说,我们的吃、喝、用、穿全是媳妇挣的,这个家全靠她了。我家媳妇没得话说,就是太凄苦了,有什么办法帮帮她?刘青枝因孝行事迹非常突出,在2002年以全市得票第一名被评为“孝感市第二届十大孝子”,又以全省得票第一名被评为湖北省首届“荆楚十大敬老好儿女”,2005年她又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刘青枝的大儿子在上海打工,每年给家里寄去八千多元钱,三儿子孝上了大学,并得到助学资金,当地一家企业承诺承担她上高中女儿的生活费。几个孩子也都是品德良好的青年,受到社会的称赞。 事例八 文国忠有四个儿子,由于老伴去世早,文国忠一直单过,这几年上了年纪,文国忠感到体力不支,日常起居有些困难,他就把住了多年的房子卖了,想让儿子们轮流尽赡养义务。在分卖房款的过程中,有的儿子认为分配不公,父亲没有把钱全部拿出来,一定是私下藏起来,准备给女儿。为此,孩子们与文国忠产生了矛盾。本来是件好事,谁知却惹来一肚子气,文国忠只好到女儿家住下。但在女儿家住不是长久之计,过几个月,文国忠又和儿子们商量赡养问题,谁知却被儿子们拒绝。文国忠一来气要用火点儿子的房子,让乡亲们拉开。过了两个月,文国忠再次找儿子们商量赡养问题,有三个儿子表示同意,但有一个儿子不同意。文国忠心里好悲凉,他走到海边想跳海了此残生,被民警救出。几个儿子受到人们的遣责,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和民警工作,儿子们不得不赡养老人,人们说他们是不孝儿女。 事例九 老妈告儿子,不是要钱,要的是亲情,是关怀,这样的事在现代已经出现不止一例。英姑是辽宁省人,他老伴去世后,儿子海川去老人的起居生活不闻不问,被母亲告上法庭。 英姑与丈夫共生有二个孩子,女儿远嫁他乡,儿子海川2001年结婚,婚后与父母分开另过,2005年父亲去世。老伴去世后,英姑想见儿子和孙子的心想越来越迫切,但每次等来的都是失望。不久她因病住进了医院,儿子也不理不睬。他说,我妈常与妻子吵架,2004年9月儿子离婚了,孙子与儿子一起生活。海川的工作是计件取酬,工资不固定,收入用于抚养孩子及家庭日常支出,一个月下来,常常是不够不用,所以不想管老妈。可是老妈不想要他的钱,是想让他常回家看看,让家里有点生气,因为英姑每月有八百元的退休工资,生活尚过得去。但是法院对此不太好判决,只好判处海川每月给母亲200元生活费,并回家看望母亲。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