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道业警告:修行障碍,退失道心。 修行者应当高度重视业报的征兆,一般而言,在刚开始修行方法时,如果业力并未展开,那么效果一定会较为迅速地产生。一用就灵,一实践就有效。但是随着深入,这种现象会逐步地淡化。这种情况也就是“动有业魔作障缘”的具体表现。如果修行者不能觉悟到和正确对待这种征兆与现象,就会产生退心倒志,这样最合符债主们的愿望。 一般人根本难以认识到和承认自己累世罪业深重,不能正视“罪山业海”的提法,认为夸大其词。而不主动地将化因消业纳入人生日程,或者马虎应付。这一类修行者就可能越修反倒麻烦事越多,负面打击性的反应也特别多。产生不修还平静,一修从此麻烦多,方法的灵验性也锐减等情况。很容易使人丧失信心和正信。此时自己反而应该更加小心,这乃是表示因为冤亲债主本来就希望一报还一报,会故意出状况,打击修行者信心,使人认为宗教乃是骗人的东西,放弃修行,以方便冤亲债主讨报,如此就上了冤亲债主的当了,此时自己要更加反省前世罪业深重,宜更加忏悔修行,以突破种种困境的严重打击,这顶多是几个月的过渡期而已,自己要信心坚定不移,免得被自己业障所打败。 11. 灾难警告:意外增加,薄惩示警 。 冤亲债主也可能先采用薄惩示警的方式,提醒、警告和宣示:经常是使受报者本人或者其亲人,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例如轻微的车祸,无故摔跌,划破皮肉,血光小灾,物件损毁等等意外事件。 12.环境警告:旁敲侧击,家亲受报。 冤亲债主在预警期内,有时债主们常常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来提示和警告受报者。例如,它们经常将负面影响力作用于受报者最关心的亲人身上,通过这些亲人的怪异事件和意外事件,以及性情突变等等现象进行示警。示警期较长的事例中,还可能造成整个家庭“家运”的大滑坡。 13.反常警告:重罪兆微 ,事相突然。 民间有个说法:“有福之人常吃药”。这是说有的人经常小病小灾,经常服药治疗,反而一生都挺顺遂,没有大起大落的苦厄。他们业报的预警既经常,也较明显。而有的人却是在业报展现时,几乎没有什么典型明显的征兆警示于前,比较突然地就迅速展开,导致受报者防不胜防,或者快速地一命鸣呼,或者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重罪兆微,这是业报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表象背后所潜藏的机理却十分值得世人重视。征兆微弱,稍纵即逝,所反应的并不是报应轻微、弱小和可以轻松化解。相反表现出的是罪在难赦,这种现象提示的是冤亲债主不依不饶。 冤亲债主中,有三大类: 第一类是比较开明的,讨报是遵守因果定律的法则,欠债还钱,欠命抵命,天经地义,来找受报者是一种必然,但是他们并不愿意无限期地冤冤相报,循环无期; 第二类是处于中间状态,既要达到讨报的目的,同时又存在和解的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