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80

太上感应篇新证,第六章 诸恶 80

正文:掳掠(151)致富  (1)

译文:有的人靠非法手段发家致富。

分析

在当今的社会中,金钱和物质财富成了许多人追逐的目标,人们都想拼命赚钱唯恐落后。看到有钱人的豪华消费,有的人在羡慕的同时,挖空心思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赚钱,甚至是以非法手段劫夺别人的财产,自己发家致富。其实这种行为与偷盗没有什么不同,偷盗又称为不与取,分析起来,不与取主要有以下几种:权威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诳不与取。

一权威不与取

所谓权威不与取,就是势力强大的人以非法暴力劫夺或以兵力而行劫夺。比如,作为战争的发动者兴师出众之前,往往会找出各种堂而皇之的理由,然而其深处隐藏的真实目的,往往是为了掠夺对方的领土、资源、财富。他们想通过武力镇压的手段迫使对方屈服,进而占有对方的资源,这就是极其严重的权威不与取。权威不与取在官场表现的更为突出,这些手段表现在官场有以下几种:

(一)、卖官

现在官员卖官已经不是新鲜事,时而见诸媒体。其实许多卖官的官员收入并不低,他们过着人上人的生活,位高权重,心却不满足,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做权威不与取—­—偷盗的行为。以貌似合法的手段掠夺财富。

事例一

2006年1月24日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受贿641万元买官卖官案在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建国犯事那年57岁,是江苏省阜宁县人,曾在江苏省扬州市,盐城市工作,当过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一直做到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开始他还很廉洁,因为儿子要买房子,老婆让他在外面树立好形象,私下里要点小钱,从此徐建国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1998年盐城市四大领导班子中,市政府、人大、政协的一把手因经济问题相继被抓,徐建国的事因证据不足没有立案。后来徐建国当上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这时,章俊元通过徐建国的儿子认识了徐建国,他想当正厅级干部,出手就给二百万元。徐建国考虑再三收下这笔钱,他给了那人职务。同时让他关照儿子,为此,他的儿子不久就当上了副厅级干部,掌握实权。徐国健的特定职务决定了其为他人谋取利益方式的特殊性。在徐国健任职期间,他为别人谋利的25个事项中,仅有3项是其通过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或下属组织部门给予办理的,其余均是通过其有职务制约关系的省级部门负责人和市、县主要负责人给予办理的。他大搞权钱交易,从2000美元到200万元人民币,收受他人贿赂共计多达31次,金额高达640万余元。章俊元被双规后,徐建国怕暴露,忙找另一个送贿人王益民谈话,表示他会关照他们,让他们口紧点。他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谈话会被王益民录音。不久王益民也被双规,他交待出了徐建国,徐建国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贪污受贿

在许多项目和工程建设上,一些握有实权的官员有审批权,民营企业为了拿到项目,就要付好处费,行贿赂,否则公司难以生存下去。这时候权力在他们手中就变成了金钱,权钱交易是走上犯罪道路的开始。据有关部门统计,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给予相关处分者846150人,在受处分的干部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1516人。他们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成为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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