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义何在?一言以蔽之,即追求幸福。换言之,唯有幸福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可以说,整个人类从古至今都在探索幸福,每一个人从小到老也在追求幸福。然而,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却始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以,只要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也就揭示了人生之真谛;同时,也只有找到真正的幸福,才能揭示人生之真谛。
从历史与现实的世俗社会来考察,尽管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千差万别,但若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这么四类:一是财富,二是地位,三是荣耀,四是名声。
财富,包括金钱、珍宝及各种物质享受。这是追求者最多的一类。
地位,即社会地位,其中以官位为主。由于地位往往同时带来财富与荣耀,因而最多实惠;可是由于地位的“名额”有限,得之不易,所以追求者少于第一类。
荣耀虽然也属名声,但较为浅近,侧重于当时或生前。荣耀往往离不开一定的财富或地位,不过也有人纯粹以荣誉为追求目标。此类追求者本来为数不多,但若把那些图慕虚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加进去,则又为数众多了。
名声,主要指身后的芳名,即所谓“垂名千古,流芳百世”,“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个目标的“名额”最少,难度最大。要想留名史册,一要修身,二要立业,三要晚节。修身就是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以符合规范。立业则要立宏图大业,非宏大不足以跻名史册。晚节即要求始终不渝,纵然立过丰功伟绩,若到晚年失节或失足,便前功尽弃,黯然失色。追求名声如此之难,自然追求者也就最少。
我们先看看前三类,即对财富、地位与荣耀的追求。它们都有共通的弊病:相对性、变易性、杂染性。
相对性,一方面指自身与他人有所比较,另一方面指目标本身有所差异。
自身与他人有所比较,是说财富、地位与荣耀都是与旁人相比较才能成立的。财富的多与寡,地位的高与低,荣耀的显与微,以什么为标准?只能以旁人作为“参照系”相比较而言,不可能有什么“绝对值”。这就必须维持一个不平等、不合理、不和谐的社会。因为,在一个平等、合理而和谐的社会中,财富匀衡,地位平等,人人都在为社会自觉地奉献,还有什么财富、地位和荣耀可言呢?个人的幸福追求,要以社会的不平等、不合理、不和谐作为前提条件,这本身就是社会的一大悲剧,并且必然酝酿出许许多多的个人悲剧。
目标本身有所差异,是说财富、地位与荣耀本身存在许多等级,所有财富、地位与荣耀,跟较低等级的一比,自然洋洋自得,满面春风;但若跟较高等级的一比,便顿然相形见拙,黯然失色,几乎毫无意义了。由于这些目标都漫无止境,即所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人们往往得陇望蜀,得寸进尺,贪得无厌。像这样欲壑难填,又怎能避免种种悲剧的发生?古人有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试想,那些为财而死者,岂是无财?那些血染枷锁者,何尝无帽?都只因争权夺利,贪得无厌,反而落得身败名裂。
变易性,一方面指这些幸福得失无常,难于稳定;另一方面指物质享受所给予人们的幸福感不是恒常的,而是变易的。
这些幸福得失无常,正如《老子》所言:“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或如苏轼所歌:“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为何如此?如前所述,财富、地位与荣耀都须与旁人相比较才能成立,并且要以社会的不平等、不合理、不和谐为前提,自然不可避免得失之争——你得别人便失,你失别人才得。而世上无论战争还是竞争,从来没有只胜不败的绝对胜家,也没有只败不胜的绝对败家。既然胜负不定,得失也就只能无常了。
物质享受所给予人的幸福感不可恒常,这就像蜜糖固甜,久食生厌。正如古人所云:“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因此,纵然得而不失,其幸福感也要渐渐淡漠,岂不是未失而犹失吗?事物的辩证法总是这么奇怪:物质享受愈是丰富便愈感不足,感官刺激愈是频繁便愈是如饥似渴。这就像俗话所说:“嘴越吃越馋。”或如《老子》所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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