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在我的抽象的模式中,没有一个组成要素仅在一个案例中出现。每个组成要素都在不同的陈述中出现。 5. 以下描述的一些濒死经验者的经历的各个阶段的次序可能会与我给出的“理论化的模式”有所不同。例如,有不同的人说他们看见“光的存在”是在他们离开身体的同时或之前,并非象在“模式”中所描述的在此之后。然而,模式中的不同阶段的次序具有典型性,很少会有与之发生重大差异的情况发生。 6. 一个濒死者对于假设的完整的濒死经验能经历到何种程度似乎取决于濒死者是否真正经历了临床死亡,如果经历了临床死亡,那就取决于他处于这种状态的时间的长短。总之,“死过”的人的经历比那些仅仅接近死亡的人的经历要更丰富、更完整。“死去”的时间长的人的经历比“死去”的时间短的人更长。 7. 我曾与一些被宣布死亡之后又复活的人交谈过。他们说未曾经历过濒死经验的任何要素。事实上,他们对自己的“死亡”什么也不记得。极为有趣的是,我遇到过几个人,在其间相隔数年的不同场合实际发生过临床死亡,他们其中一次并没有任何濒死经验,而另一次却有较完整的濒死经验。 8. 必须强调,这是我对报告、叙述或陈述的记录,这是在访问时别人口头告诉我的。因此,当我谈到抽象的、“完整的”濒死经验的某一要素并未在某一陈述中出现时,并不一定就是说这个人并未经历这一阶段。我只是说,这个人没有告诉我它发生过,或者它并未在他对自己经历的陈述中出现。那么,在这一框架之内,让我们来看一下濒死经验的一些共同阶段和濒死经验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