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性欲的误区(2)

对于人类的性欲,除了自身的生理因素外,其影响因素同样还有他人的性激素挥发、发射性影响,而且还包括社会色情媒介信息的干扰等等,都属于性骚扰。这些都 使得当事人在自身的性生理上难以安宁,从而导致其身心不得

对于人类的性欲,除了自身的生理因素外,其影响因素同样还有他人的性激素挥发、发射性影响,而且还包括社会色情媒介信息的干扰等等,都属于性骚扰。这些都 使得当事人在自身的性生理上难以安宁,从而导致其身心不得清净,难以正常地生活、工作和学习。这就是说性因素干扰有一定的距离。曾有一位人体科学研究者建议,为了维护自身的身心清净和健康,避免没必要的性骚扰,就要尽量脱开影响自己的异性,远离之1500-2000米,就不容易受这种干扰,看来这一建议确有其科学依据。

在此,还要着重说明的是人体接收“性”干扰的一个重要方面,即社会有关“性”宣传媒介对 人体的影响。人体像一部电台,会接受各种信息,自然也包括各种性宣 传媒介内容,而当其信息即所宣传的内容被开放性的人体系统接收后,人体则会产生相应的一系列变化,这一点我们从现实调查资料中可以充分证实。比如当处于接近成熟期或成熟期的男性或女性在影视荧屏上或别的场面看到男女亲吻、拥抱或床上动作的画面时,会产生不自主的脸发烧、心跳加快、呼吸紧促,躁动不安及性欲 冲动等,就是—个明显的例子,也就是因为通过人体的眼睛对这些信息的接收直接影响了主要包括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等的一系列生理反应而致的结果。同样,当人的耳朵听到了挑逗性的情话,身体某些部位受到异性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包括对性激素干扰的接收等,都会产生类似的结果。所以,我们可以总结出:人的眼、耳、鼻、舌、身、意是人体开放性巨系统的收、发窗口。所以,人体科学研究者建议,为了避免有损于自身健康和安宁的各种形形色色的性骚扰,人们应管好自己的各道窗口,对那些媒介:一不看,二不听,三不说,四不问,尽量斩断其一切不健康的来源。而且,从另一角度来说,人必须为自身的性欲负责任!

对于人体这一复杂的巨系统,不管你的性欲表现是什么,是自身内在的生理冲动,或者是体现性欲的言行,不管你是有关影响自己的,还是他人的、社会的;不管你的性欲表现是在法律干涉之内还是之外;不管你是否在乎与不在乎,也不管社会对之产生什么样的是非评说,却总有一个自然法则是丝毫也跑不掉的。那就是你自身 的这个“物化包”,这个有机的人体系统的法则,当你的各种行为符合它的准则时,它是稳定的、有序的、健康和安宁祥和的;反之,则会破坏这种稳定态,失去平衡,从而走向相反的一面,即程度不同的紊乱现象。同样,放纵性欲,自然会在机体上产生相应的影响及结果,比如放纵性欲会导致内分泌紊乱、神经衰弱、失眠、 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困倦乏力、生殖系统病变,肝、肾病变等等,都是其在机体上产生的结果,即当事人不得不负的被动责任。这一点,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通过上述有关方面的科学的阐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性欲是人体处于生理成熟阶段 正常产生的客观生理现象,它是为生育后代而作的生理准备;2、人的性欲,与人这一复杂的开放性的巨系统的发射性与接收性密切相关;3、人必须为自身的性欲负责任;4、绝对不可纵欲,纵欲是伤害身体的,得不偿失。对于上述 观点,人们应有一个明确的、进一步的认识。

(三)触发性生理的机体反应过程

通过各种调查资料,我们已初步从人体科学方面总结出了触发性生理的机体反应过程。

对于谈恋爱、单思暗恋、手淫、性幻想、性幻梦、婚前性行为、婚后过度纵欲,也包括卖淫嫖 娼及一些异常性行为(如:同性恋、自恋癖等),尤其是鼓吹性解放是 为艾滋病“爱你没商量”所作的前序工作等等的行为结果。不管你是合法的或不合法的,或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任何一种性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机体生理发 生变化过程:

感官刺激(如眼、耳、鼻、舌、身、意)相关神经传导入------>大脑 ------>大脑进行思维------>主导有关神经------>产生一系列联合性专注冲动------>高潮性冲动不受思 维控制,且牵制思维继续性行为------>性行为结束(继续刺激即产生重复)。

从上述的发生过程(结合调查资料)中,可以发现,其中最应引起人们关注和警惕的一点就是 当一旦引发有关性的思维之后,立即会在身体上产生一系列的联合性专 注冲动,此时当事人往往会受着这种联合性专注冲动的牵制,迫切需要对自己的欲望进行满足,使行为在强烈的肉欲牵制下“无法自控”、“情不自禁”。可见性欲 冲动往往不受思维控制,且会牵制着思维使当事人在不科学、不理智、不明白中发生性行为的现实过程。再加上在这个过程中夹杂的对肉体相应的刺激和所谓的快感,更加助了性行为的不受思维控制即丧失理智性,从而使当事人在此之后将性行为继续重复进行,即固有思维、惯性思维、幻化思维在起作用。上述过程也可以说 明,思维是有牵动肌肉群运动的复杂方式运作,同时产生一系列体内化学物理变化导致新陈代谢失调等。

然而,对于上述过程中发生的性行为,当事人应负什么责任?怎样负责却无从考虑!但不可能 没有责任(从(二)中我们已知晓),酒醉肇事,酒醒照样治罪!例如:其引发而来的各种隐患和最终的病症即是其不得不负的被动责任和结果,只不过很多人并不知晓其病根在于纵欲而已,但是,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并不会因你不知 道而不存在!也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切都得“自作自受”!这是确确实实的自然法则!

所以,人们应该采取理性、科学的思维来对待性欲问题,以求得科学地、理智地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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