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怀海禅师: 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百丈怀海禅师(720-814)唐代禅宗高僧,我国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福州长乐(福建)人,俗姓王。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百丈禅师自幼欢喜游访寺院,年20,从西山(广东潮安)慧照出家,后从南岳之法朝律师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庐江浮槎寺研读经藏。于大历初年(766),闻马祖道一禅师在南康(位于江西)竖立南禅法幢,师遂前往投其座下,得道一之印可。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后出主洪州新吴(江西奉新)百丈山,自立禅院,制订清规,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理念。元和九年(814)入寂,世寿九十五。敕谥“大智禅师”,塔号“大宝胜轮”。座下以黄檗希运、沩山灵祐居首。师所订清规,世称“百丈清规”,天下丛林无不奉行,为禅宗史上划时代之功绩。 《百丈禅师丛林要则二十条》的全文为: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习以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山门以老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处世以谦恭为有理。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百丈禅师丛林要则二十条》共有二十句话,我们现在以两句为一节分别解读。 要则第一节为:“丛林以无事为兴盛,修行以念佛为稳当”。丛林在古代是禅宗寺院的专称,现代一些大的寺院也通称为丛林。不论是古代丛林还是现代丛林,要想发展兴盛,都需要僧众和合,稳定太平为基础。很难想象,一个人心涣散,管理松弛,人与人之间整天勾心斗角的丛林能够兴旺发达。从佛教的观点来看,要做到丛林无事,就应当以“六和敬”而住。所谓“六和敬”即为:一、身和同住。二、口和无诤。三、意和同悦。四、戒和同修。五、见和同解。六、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即身心和平共处,不起争斗;口和无争即言语不起争论,不伤和气;意和同悦即心意共同欣悦,相互关照;戒和同修即戒律共同遵守,持戒清净;见和同解即见解基本一致,不存异见;利和同均即利益一体均沾,分配平等。僧团中如果能够以六和敬而住,不仅丛林中僧团和睦,相互关爱,而且能够大众一心,共同为丛林未来的兴盛奉献力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