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心脏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产生心脏毒性,损害心肌细胞,患者出现心慌、心悸、胸闷、心前区不适、气短等症状,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心电图检查可出现T波改变或S-T段改变等。 7.肾脏毒性:有些化疗药大剂量可引起肾功能损害而出现腰痛、肾区不适等。 8.肺纤维化: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博莱霉素等可引起肺纤维化,拍胸片可见肺纹理增粗或呈条索状改变。对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来说更为危险,甚者可危及生命。 9.膀胱炎:异环磷酰胺、斑蝥素、喜树碱等可使病人出现小腹不适或胀痛、血尿等一系列药物性膀胱炎症状。 10.神经系统毒性:主要是指化疗药物对周围末梢神经产生损害作用,患者可出现肢端麻木,肢端感觉迟钝等。如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酰胺、诺威本等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神经毒副反应。 11.肝脏毒性:几乎所有的化疗药物均可引起肝功能损害,轻者可出现肝功能异常,患者可出现肝区不适。甚者可导致中毒性肝炎。 12.静脉炎:绝大多数化疗药物的给药途径是静脉滴注,可引起不同程度的静脉炎,病变的血管颜色变成暗红色或暗黄色,局部疼痛,触之呈条索状。严重者可导致栓塞性静脉炎,发生血流受阻。 4.2 放疗的副作用 1 全身反应: 表现为一系列的功能紊乱与失调,如精神不振,食欲下降,身体衰弱,疲乏, 恶心呕吐,食后胀满等,轻微者可不做处理,重者应及时治疗,结合中医中药,提高机体的免疫力. 2 局部反应: a.皮肤: 干性皮肤表现为皮肤瘙痒,色素沉着及脱皮,能产生永久浅褐色斑。湿性皮肤 表现为照射部位湿疹、水泡,严重时可造成糜烂、破溃。 b.粘膜反应: 轻度:表现为口腔粘膜红肿、红斑、充血,分泌物减少.口干,稍痛,进食略 少。此期应注意保持口腔清洁,饭后用软毛刷双氟牙膏刷牙,应进软食,勿食过冷 、过硬、过热食物,禁辛辣刺激性食物,戒烟酒。 中度:口咽部明显充血水肿,斑点状白膜、溃疡形成,有明显疼痛,进食困难 。 重度:口腔粘膜极度充血、糜烂、出血,融合成白膜,溃疡加重,并有脓性分泌物,剧痛,不能进食,并偶有发热 5 中药配合治疗 中药配合补肾气,养脾胃,疏通经络的方法,全面调理身体,帮助病人自我恢复。临床中需要根据病人的情况加减变化,在此不一一详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