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典籍简介: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2)

七、奉持品:《菩萨行品》中,详明诸位菩萨的化处及所化众生,略明菩萨的所修法及所断障。本品则略明化利众生,详明所修法和所断障。经中说,十三观门是三贤十圣的行法。修持此十三观门者,则称为十三大法师。配之

七、奉持品:《菩萨行品》中,详明诸位菩萨的化处及所化众生,略明菩萨的所修法及所断障。本品则略明化利众生,详明所修法和所断障。经中说,十三观门是三贤十圣的行法。修持此十三观门者,则称为十三大法师。配之于五忍,则于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各有上中下三种忍,共为十二,又加寂灭忍的下忍为十三。又修持此十三观门者为大法王,应当如佛一般而受供养。

《护国品》中略明诸难的生起,本品则广明诸难发生的景象,以及灾难产生的原因。灾难有七种:

日月失度难。

星辰失度难。

诸火焚烧难。

时候失度难。

大风数起难。

天不下雨难。

贼来侵国难。

灾难生起的原因是:

不孝顺父母。

不敬事师长、沙门、婆罗门。

国王、大臣不行正法。

灾难起时,诸国国王如果能供养般若正法,建立三宝,佛五方菩萨摩诃萨往护其国,令其国界,无诸灾难。

八、嘱累品:本品是属流通分。“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能否久住世间,化利一切众生,端赖佛弟子是否依法修持,护持弘扬。所以世尊每于法会最后,必嘱咐菩萨、比丘、及诸大众要受持读诵,为人解说,使佛法能广为流通,世代不绝,普利有情。

不过,本经却特别咐嘱国王护持、建立,并告诫诸王有关后代破灭佛法的国王及种种因缘,令与会大众警惕。如经中说:“一切国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贵,破灭吾教,明作制法,制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听出家,修行正道,亦复不听造佛塔像,白衣高座,比丘地立,与兵奴法,等无有异。”又说:“一切国王、四部弟子,当依十方一切诸佛,常所行道,建立流通,而恶比丘为求名利,不依我法,于国王前自说过患,作破法缘,其王不别,信受此语,横立制法,不依佛戒,当知尔时,法灭不久。”又说:“国王、大臣、四部弟子,自作破法破国因缘,身自受之,非佛法咎,天龙舍去,五浊转增,若具说者,穷劫不尽。”这是因为国王位尊势大,威权殊胜,他能运用权势护持佛法,也可以利用权势破灭佛法。护持佛法的功德无量,破灭佛法的罪过也无穷。所以在本品中,特别提出告诫。

本经文字简约,义理丰富,空有并彰,广明护佛果及护国二护,融世间、出世间法为一体,且将般若的德用彰显无遗,是行仁王政治,守护国土的仁王不可或缺的宝典。

因此,自古以来,中外帝王依照《仁王经》而启建仁王会,在我国以南北朝陈武帝永定三年( 559),令于大内设仁王大斋为仁王会嚆矢。此后每年举行两次法会,讲说《仁王般若经》,后主至德三年( 585),请智顗大师于太极殿主讲《仁王般若》百座。又唐太宗贞观三年(629)诏令京城僧尼,每月二十七日行道,讲诵《仁王经》,为国祈福。代宗时不空新译《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复数次设会讲诵,或祈雨,或祈攘敌。后代亦皆盛行不衰。日本以齐明天皇六年( 660)修仁王般若会为始,其后于天皇即位之初,于全国百处修仁王会,称为一代一度仁王会。另有每逢国家大事而举行的临时仁王会、春秋二季的仁王会及幕府仁王会等。高丽于文宗(1047-1082)以降,亦数次设立百座仁王会。

本经传入中国,先后共有四译,即晋竺法护、姚秦鸠摩罗什、梁真谛、唐不空等译。此四种译本,晋、梁二译已经失传,仅存秦译和唐译。秦译和唐译内容相同,仅文字略异。新译本于《奉持品》中,另有密咒,这是旧译本所没有的。新旧二译,品数相同,品名略异,表列如下:

品别  唐译新本  秦译旧本

  序品  序品

  观如来品  观空品

  菩萨行品  菩萨教化品

  二谛品   二谛品

  护国品   护国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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