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新竹中山堂 各机关首长,诸位先生,诸位居士!斌宗今晚应佛教支会及共修会诸同仁等之邀,来此讲几句佛法与大家结缘,感觉非常高兴。今晚我所要讲的题目是‘认识佛教之常识’。所谓‘常识’,‘常’就是一般的意思,‘识’也就是认识。乃要提高佛教常识,就是使一般人对佛教要有相当的认识。因此,这个题目还可为‘正确的认识佛教’。由于一般人对佛教的认识很浅,所以不肯信仰,致使佛教也就不能兴盛。今日如要佛教兴盛,须极力宣传教义,俾使一般人由认识佛教而信仰佛教,即佛教自然就会兴盛起来。今日世界的混乱,人心的险恶,真是到了极点,如不急图挽救,将更不堪设想。可是怎样挽救?挽救的方法如何?这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佛法是释尊亲自证悟、体验而说出来的,为世界最高上,最圆满的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正法。它能轨范人心,维持世道。要知世道的好坏,全在人心善恶的转移。“华严经”说:‘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所谓心能造天堂、心能造地狱、心能造乱世、心能造和平。因为我人一念心善,则发为善言善行而成善果,由此善业即可以造成美满人生,和乐世界!如一念心恶,则发为恶言恶行而成恶业,由此恶业即能造成罪恶人生,战乱世界。换句话说,由人类的恶浊心,便能造成恶浊的战乱世界,由人类的清净心,便能造成太平的清净世界。这样看来,人心一善,则世界安宁,人类幸福。佛法的根本在改善人心,创造安乐世界。我说佛法能维持世道,就是这个意思。人们能够信仰佛教,依教奉行,则个己便可成为一个世间完人,同时由此推进,可使家庭圆满和乐,社会安宁,国家清泰,世界和平。佛法既有这么好,为什么不能普及社会,使人人信仰,反而常受一般人的讥斥和厌恶呢?究其原因有下列三点: 一、佛教经书之太深奥,一般人不容易懂得,由不懂故,所以对佛教没有相当的认识。 二、佛教不事宣传,一般人没有闻法的机会,既不闻法,又怎能认识佛教。 三、佛门广大,龙蛇混杂,间有一班滥厕僧伦,没有佛教常识的不肖分子,在社会出头露角,做出许多不合佛法的事情来,败坏佛门,使一般人讥视佛教,藐视僧众,对佛教发生种种误解,这一来,佛教怎能振兴起来?由于以上三种原因,所以不能使佛法昌明于世界,普及社会。总之,一般人不能信仰佛教,反而轻视佛教者,根本就是没有佛教常识——对佛教的内容没有正确的了解,充分的认识,加以异教徒的从傍蛊惑,致对佛教发生种种误会。如对佛教内容有正确的了解,充分认识,那就不会发生误会。我们想要振兴佛教,必须极力宣传佛法,使一般社会人士对佛教有深切的了解,乃至充分的认识佛教真义。因为对佛教的内容能够有所认识,则对于以前所有的误会,便可立刻取消了。既认识了佛教真义,误会也就没有了,于是自然而然的生起信仰来学佛修行,如水之就下,谁能阻挡了它呢?今晚我讲‘认识佛教之常识’,其意也就在此。这个题目,可约两方面来讲:一、就一班没有常识的佛教徒言(包括在家出家)。二、就一般不信佛教的人言。现在先就一般来请,玆把他们对于佛教的几点误会略说如下,他们说: 一、佛教是迷信。二、佛教是消极厌世。三、佛教徒无爱国心。四、信仰佛教会亡国。五、僧人是社会的分利者,国家之蛀米虫。六、出家是懒散的闲静者。 (一)一般对佛教内容不认识的人,所以妄谓佛教是迷信,此为世人误解佛教之一。当知佛教是正觉之教,极力打破迷信,要人人都生起正信为其教化人生要素之一,怎可以迷信称之?梁启超先生说:‘佛教之最大纲领曰“悲智”双修,自初发心以讫成佛,恒以转迷启悟为一大事业’。又云‘佛教之信仰乃智信也,非迷信’。这确实如此,绝不是随便赞叹之言。然而为什么有人说佛教是迷信?这当然有他们的误会之处,因为有一班受过西洋学而自负文明人,以为佛教有拜佛祈祷之事,遂以迷信二字讥之。而对于天主教之拜马利亚、耶稣及拜十字架,又各机关开会时向 国父遗像行最敬礼,为什么不说他们是迷信,而偏说佛教拜佛为迷信呢?这种不合情理的批评,是存有成见——以己为是,以人为非,或为妒嫉而故意诽谤,或对佛教的教理认识不清而发生误解,我真不知彼等之用心哩?孙中山先生提倡三民主义,为国人改除专制不自由等之痛苦,而力谋自由平等之安乐,国人因被其泽,尊为 国父,崇而拜之。佛陀开示佛法真理,救度一切众生离苦得乐,德被十方,恩及万世,经中称为三界导师,四生慈父,还不值得我人尊崇礼拜吗?礼拜纸上的遗像不算迷信,礼拜全世界所信仰的金身佛像为迷信,这种话实在太不合理。当知我们礼拜佛像,是对于倡导真理化导众生的伟大恩德者表示尊崇与敬仰,与国人向 国父鞠躬同一道理。至于佛的威德感应,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境界,岂是常人所能体会得到的。佛为世间大圣人,堪使我人恭之敬之。况在礼拜之时,正好借佛之伟大功德,来勉励自己,发菩提心,勇猛精进,以期达到同佛一样的成就,这也是一种好的助缘,怎能说它是迷信?至于祈祷行事,也是一种向佛悔过、发愿,藉佛的威德来修造各种功德的一种善因缘,又何迷信之有?或以佛教谈因果报应为迷信者,此亦不能成立其理论,盖因果二字是天经地纬的一种定律。世间无论那一种事情,都逃不出因果的定律。所谓有其因必有其果,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例如‘因’为杀害人命,偷人财物为因(恶因),结‘果’要受法律的制裁受罪为果(恶果)。又如一班政治家,‘因’为他能够效忠于上,施泽于民,为国家谋兴盛,为人民谋安乐,此为善因,结‘果’获到上面褒扬,下而感戴。又如一班慈善家,‘因’为他能够好施乐善,牺牲自己,福利他人(善因),结‘果’能受一般社会人士的尊敬赞叹(善果),此为因果报应的一种公理。玆再就最浅近的日常生活来说,也都不出因果律的。例如,肚子饿是‘因’为没有吃饭的缘故,结‘果’肚子就饿了。反过来说,‘因’为吃过了饭,结‘果’肚子就不饿了。至于口渴等也是一样的,都逃不出因果二字。如果说以深信因果报应为迷信,则非仅违背天理正义,同时亦有能令一班轻浮无智之辈恣意妄作胡为。那么,倡此言者大有贻害人生之可能,可不慎哉!世间一班造恶之人多由不信因果,不信报应,故敢恣意妄为,正如不知法律之人,因而造出犯法之事,以致依法受罪,刨尝苦头。所以佛教宣说因果一事,非但不迷信而其实大有裨益于社会人心,乃为当世之急务,何可以迷信目之?本来迷信二字的解释是这样的:对于事理认不清楚谓之‘迷’,如附事不知真伪,此谓迷事;对理不识是非,此谓迷理;至对四大皆空,五蕴无我,不知道他是假的,此为迷身;三界火宅,众苦充满,不知道很危苦的,此谓迷世;乃至生从何来,死从何去,我们为什么要来做人,不做人可以吗?这都为人们所不知的,此谓世人的迷生死,迷人生......这才算是真正的迷。而大圣佛陀所开示吾人的教法,对于世出世间一切事理因果,生死问题等都说得很详细且明白,皆没有些许迷的气分。二、‘信’的解释:对于一切事理认为真实如是者为之信。如信四大假合为实我,万有缘生为实法,三界火宅为安乐......此为真迷信,因为所信不正确故——认假为真,认苦为乐。如信善因感善果,恶因感恶果,信四大皆空,信三界火宅,信万有缘生,此乃信世间万法皆是苦空无常无我之理。信佛修行,可以了脱生死,超凡入圣;信菩提、涅槃为成佛之究竟法,真实如是;此为深信佛法之真实义;这些都是正确的信。理智的信,谓之正信、智信。我人对于一切事理,能真实了知然后才信者,就是正信、智信。由此观之,佛教是正信、智信,并非迷信。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