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取及能取,二相各三光15。 依释论长行的分解是,由一本识现起能取及所取相。所取相中有句光是器世间,义光是六尘,身光是六根;能取相中有意光是染末那,受光是前五识,分别光是意识。《庄严论》的能取三光,与《中边》全同,不过六识开为二类而已。所取三光中,身光是六根,义光是六尘,但多了一器世界的句光。 若处安立阿赖耶识识为义识,应知此中余一切识是其相识,若意识识及所依止是其见识,由彼相识是此见识生缘相故,似义现时能作见识生依止事,如是名为安立诸识成唯识性16。 《摄论》把一切法归纳为十一种识,但后六种是差别,自性的只是身等五识。把它同这段论文配合起来是,阿赖耶识为依因,似义显现相识中身识是根身,所受识是器界;似分别显现见识中彼能受识是能取的六识,身者识是染污意,受者识是无间灭意。 六、诸识生起情况 心识源于何处,如何产生?是古今哲人共同关心的问题。对此,本经认为是因缘所生。 广慧!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谓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此中有识,眼及色为缘生眼识,与眼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转。有识耳鼻舌身及声香味触为缘,生耳鼻舌身识,与耳鼻舌身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转……广慧!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唯一浪转,若二若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然此瀑水自类恒流,无断无尽。 前五识中任何一识的生起,皆须以阿陀那识为根本依止,第六意识为分别依,同时还要有根和色为缘。在一定时间内,如果眼识的条件具备了,只有眼识生起;五识条件都具备,则五识同时生起。这一道理,就像风缘大小能起水浪多少一样。 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恒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是界、趣、生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因灭果生,非常一故,可为转识熏成种故。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犹如瀑流,因果法尔18。 阿赖耶识是刹那生灭、相似相续、不常不断的,如流水一般,与灵魂或神我岂能同日而语。 七、三法相 三法相简称三相,又叫三性。相是相状、体相义,性是体性,为唯识宗核心理论。 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乃至为令随起言说。云何诸法依他起相?谓一切法缘生自性,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乃至招集纯大苦蕴。云何诸法圆成实相?谓一切法平等真如。 遍计所执相是在一切有为、无为法上假立的种种自性差别及言说概念,依他起相是杂染的缘生现象,圆成实相是诸法的真实相。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19。 随主观施设的名和相,是遍计所执性;依妄心缘起的有漏杂染法,是依他起相;一切有为无漏圣智及诸无为,是圆成实相。 问:三种自性,相等五法,初自性五法中几所摄?答:都非所摄。问:第二自性几所摄?答:四所摄。问:第三自性几所摄?答:一所摄。问: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摄,何故前说依他起自性缘遍计所执自性执应可了知?答:彼意唯说依他起自性杂染分,非清净分。若清净分,当知缘彼无执应可了知20。 依他起性具有杂净两方面,在五法中包括名、相、分别、正智四法。圆成实相在五法中唯指真如。 分别缘所生者,应知且说染分依他,净分依他亦圆成故,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摄21。 依他起相包括染净二种,但净分依他起相也可以摄在圆成实相中。 若诸菩萨能于诸法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无相之法。若诸菩萨如实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杂染相法。若诸菩萨如实了知圆成实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清净相法。 三相中,遍计所执相是无体相法,依他起相是杂染相法,圆成实相是清净相法。同经《分别瑜伽品》说: 若于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中,一切品类杂染清净,遍计所执相毕竟远离性,及于此中都无所得,如是名为于大乘中总空性相。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