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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定律和催眠互换现象( The Principle of Giving and The Hypn(3)

一天,在又接到一大群经介绍而来的新客户后,我决定将我的“布施”行动进一步深化。老实说,刚开始时,这纯粹是出于利己的目的。但我被这种布施与获得直接的强大的因果关系所震撼了。那时,我开始认识到,在这一切

一天,在又接到一大群经介绍而来的新客户后,我决定将我的“布施”行动进一步深化。老实说,刚开始时,这纯粹是出于利己的目的。但我被这种布施与获得直接的强大的因果关系所震撼了。那时,我开始认识到,在这一切的背后,布施的神秘而强大的力量在运作,而这正是需要我进一步学习和了解的。    我第一次清醒地认识到,在伟大的生命构架中,我们所获得的奖赏,直接与我们为他人所创造的价值成比例。我以前就已经听说过,富裕的秘密,在于为他人创造巨大的财富。但是,根据我的最新经验,我热切地发现,“布施定律”才是真正加速财富之流的黄金水道。

我基于自利而进行的对布施研究,不久就将我引入一个全新的生活境界,它给我的精神带来的益处,甚至要远远超过它在经济上对我的影响。我几乎没有认识到, 我的“稀有开放的玫瑰”式的发现,很快长成我内在的繁茂的花园天堂。

我进行了几次非常有力的实验,来验证“布施导致获得”的原理。我让自己更加深入、更少自利、但更注重于自我觉悟的来实践这一原理。我原本只是出于个人的好奇,想看看我是否能够在我的日常业务和生活中,通过深层价值共享,来改变他人的生活。

我开始布施巧克力以外的东西 —— 虽然巧克力最能宽慰我的心 —— 我开始布施我宝贵的建议。我化更多的时间和客户交流,给朋友赠送与他们的爱好相关的电子书和文章。我尽我的一切力量以此种方式向我能够影响到的人布施。

每当我遇到一个人,我都将其看成是冥冥中的天意,并与其分享我认为最恰当层次的价值观念。我每天都如此分享,一次一人。我与我的商务策划伙伴分享,也与我的电子邮件列表上的接收者分享。

对我来说,这种分享如同魔力,它毫不费力的进行着,转变着我的心灵,并替代了原本昂贵的商务营销活动。更妙的是,伴随着我所触及每一位人生,都让我 内在的城堡驰入心灵的最高天堂。

不久,我将自己的目标暗自定为“让任何一个遇到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价值创造者’”。我的目的是成为一个富足的源泉。你看,我有一个灵感:如果我更多的通过布施为他人的需求打开我的心灵之门,必将导致受施者为我打开他们的心灵之门。

因此,对布施法则的实践,首先就会导致他人对你的开放,而这正是建立良好关系的强力先驱 —— 不论是用于商务、个人关系还是其他方面。

我后来发现,作为一个“价值创造者”,我必须真诚地、无私地、富足地、毫不勉强地去布施,且丝毫不希求立即的和直接的回报。我还认识到,我必须在布施时保持心灵的平衡,以尊重我 所施出的礼物的真正价值。这些礼物不仅是我们自身的反映,也是我们生活经验的外在体现。

对你来说也同样如此。你施出的每一件对受施者来说具有特定意义和价值的礼物,都实际上是你自己的一部分。

你的礼物,作为你自身的一部分,伸展出去,成为你和受施者之间强力关系的纽带。

向他人赠与价值的这种行为,会给接受者施加一种正向的超自然影响力——只要这位受施者能够理解并尊重您的礼物的价值。

(译者注:这句话似乎是说,只有当受施者尊重你的礼物的价值,布施才是有效的。当然,这也很容易理解,因为如果你给出的东西,不是受施者需要的,那么你的行为很难称之为布施 。所以佛教上说,布施要布施倒“福田”,才能有最大的收获。福田之一就是“贫穷福田”,因为贫穷的人一般尊重和需要你的布施;另外的福田有报恩福田(父母师长等)和功德福田(修行有成就者)等)。

在我将“布施法则”作为自己的生活哲学身体力行以后不久,我开始注意到,一个不同寻常的“附带现象”的发生。

因为我曾是 Joe Vitale 的“催眠意识法则”的学生,我将自己的发现命名为“催眠互换现象”,这种现象表明“布施”的结果是一种人的显意识“雷达”难以侦测到 、从而也难以引起通常的“拒绝反应”的微细现象。

更清楚的定义为:

当受施者接受我的礼物的时候,他会无意识的立即进入一种对等的心理互换状态。

确实如此。当受施者接受我无条件的礼赠后,他会立即像被编了程序的机器人一样,迫切的去寻找一种可以等价的回报与我的途径。有时,这可能只是对他们自己的朋友们宣扬我的“功德”,但更多的,是为我介绍两三个客户。

有时我会联系某人,询问他是否收到了我的礼物。他们的反应往往是非常强烈的表示感谢。每当这种时候,我可以清晰地意识到,我的礼物就像是我种下的种子一样,在适当的时候一定会有丰硕的收获的。

有一个重要的细节我们一定要注意,那就是:我们所布施的礼物,一定要是对受施者有真正的、可以被对方意识到的价值。

人类行为的精神规律基本上是不随时间而变化的。早期的哲学大师们都已经洞悉“布施法则”的惊人秘密。下面是一个例子:

Eric Hoffer,20世纪美国著名哲学家,曾说:“如果有人向我们奉献了他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则最终我们将为他所拥有”。

20世纪德国哲学家 Walter Benjamin 说:“赠品能至深的影响受者”。

Jean de La Bruyere (17世纪法国作家)说:“慷慨不仅仅在于布施,更在于在恰当的时候布施”。

6世纪中国圣人老子说:“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 是以不去;...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作为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工作,我的努力方向,在历经两年多的琢磨和进化之后,现在是:激励他人奋发布施。我尽力的说服我最亲近的作家朋友们,通过我进行大量的布施。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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