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无量光佛教网 > 佛学网摘 >

戒杀四十八问(中)

学佛网摘站---学佛网,佛,阿弥陀佛,在线念经,在线念佛,念佛,在线诵经堂,在线念佛堂,在线修行,法宝流通,佛教博客,佛网导航,净土,西方极乐世界,净空法师


  问:杀生为业的人,养家活口,全赖这份工作。如果劝他改行的话,岂不是绝了他生路?爱畜生而不爱人,我实在不敢苟同。 
 
  答:以杀生为业,好比是吃有毒的肉干以疗饥饿。虽然从事杀生之业暂时得到衣食,但却必须累劫受果报之苦,没有停止之期。正是为了爱他的缘故,才劝他改业,怎么反而说绝了他的生路呢。世间不以杀生为业的人,难道就会死了吗,你实在是没有仔细思量呀。
 
  客曰。牛可耕田。犬可守夜。固当怜之。猪羊一无所能。不食何用。
 
  答曰。戒杀放生。不过自全其恻隐耳。岂因物之有用无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甚矣。性蔽于习。爱起于贪也。
 
  问:牛可以耕田,狗可以看门守夜,固然应当怜念不杀它们,不过猪羊一无所能,除了食它们之外,没别的用途。
 
  答:戒杀放生,是要成全我们的恻隐之心,岂是从此物之有用或无用上来论。如果因为此物有用而不食它,这仍然是自私的念头。实在是我们的自性被习气给蒙蔽住了,所谓爱人爱物,不过是个贪心而已。
 
  客曰。鸡犬牛羊。皆哀鸣畏死。杀之固所不忍。微细水族。杀之无声泪者。安用戒为。
 
  答曰。形有大小。性无大小。譬如杀人。杀老者与婴儿。其罪同也。若谓无声泪者。杀之不痛。试于哑子就戮时察之。
 
  问:鸡犬牛羊被杀的时候,都会哀鸣做怕死之状,杀它们确实不忍心。不过微细的水族类,杀它们之时,既不出声也不流泪,何必戒杀它们呢?
 
  答:禽兽与水族,形状虽然有大小,但是本性是没有大小不同的。譬如杀老人与杀婴儿,罪是相同的。若认为它们被杀时没有哀鸣声也不流泪,就以为它们被杀时不会痛的话,请你仔细观察一下哑巴被杀时的情形就知道了。
 
  客曰。掺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杀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盗铃也。若谓自人杀之。即可嫁祸于人。则屈受官刑者。但当怨隶人,不当怨官长矣。噫。物类可欺。自心可欺耶。
 
  问:亲自拿刀杀生,确实有损慈悲之心。不过若是别人杀了,而我才吃,又有何不可呢?
 
  答:你这叫做掩耳盗铃呀,若是认为别人杀的,就可以嫁祸于人。那么委屈受到用刑之人,是否应当埋怨执刑之人,而不应当埋怨下令用刑之官长呢。唉,畜生可以欺骗,然而可以欺骗得了自己的良心吗?
 
  客曰。放生固属善举。但所放之物。被人捕取。奈何。
 
  答曰。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耳。譬如良医疗病。不能保将来之不死。譬如凶年设粥。不能保后曰之不饥。世间万事皆然。何独于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尽为人捕。而无一生乎。
 
  问:放生固然是善奉,但是所放生之物,又会被人捕捉,这可怎么办?
 
  答:捕捉的人随他捕捉,放生的人还是照放。譬如良医治病,并不能保证被治者将来不会死。又譬如饥荒时免费煮粥供饥民食,并不能保证饥民日后不会挨饿。世间万事皆是如此,何以独独对放生有疑问。而且你又如何知道,所放生之物,都会再度被人捕捉,而没有一个可以逃生的呢?
 
  客曰。行善以立心为主。心苟善矣。何须戒杀。
 
  答曰。何哉。尔所谓善心者。为口腹之娱。使物类受弥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为甚矣。试问善心。更在何处。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则不杀。杀则不仁。天下断无好杀之仁人也。
 
  问:行善重要在心地上论,只要心善就好,何必戒杀呢?
 
  答:作这是说的什么话呀,你所谓的善心,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娱,而使畜生受到弥天之苦。天下凶毒之心,没有能超过这种心的了。请问,你的善心何在?孟子说:‘所谓人类,就是仁慈之意。’有仁慈之心,则不会杀生,杀生则非仁慈。天下断无好杀生的仁人君子。
 
  客曰。吾则无可无不可。非戒杀。非不戒杀。置之无心而已。
 
  答曰。无心戒之。未必有功。无心杀之。何能无罪。譬如寇盗劫掠他家。飞矢误中于汝。汝能谅其无心乎。
 
  问:我是无可无不可,不一定非要戒杀,也不一定非不戒杀。反正我以无心来看待戒杀。
 
  答:以无心之心来戒杀,不一定有功德。而虽然无心,却杀了生,岂能无罪呢?譬如流寇盗贼,去抢劫别人的家,他的箭误中了你,你能原谅他的无心吗?
 
  客曰。物类烹割。彼罪难述。我纵不杀。必有杀之者。杀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独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杀之。与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啖相杀。理有必然。人奈何处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问:畜生被杀被烹煮,是它们自己罪业难逃。纵然我不杀它,也还是会有人杀它呀,所以杀它们有何损害?
 
  答:畜生自己的罪业固然不可能逃脱,而我们自己的罪业,难道不能逃吗。如果你以为畜生罪业该死不可逃,你因此而杀它,那么你就和它一样,同样受不可逃之罪业了。彼此相食相杀,有它必然的因果道理。而人处于可以逃脱的处境,为何不想早早逃脱呢。
 
  客曰。世间物命。类多欠债。杀之何罪。
 
  答曰。物命偿债岂不诚然。但有对受杀果。不对受杀果之分耳。对受杀果者。前世彼曾杀我。今冤对相逢。理当偿我也。不对受杀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杀。今业报虽至。不当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顷。牲肴数品。一脔之肉。细命百干。安得尽取对受者而杀之。窃恐取偿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债于来生者。比比然也。
 
  问:世间畜生的被杀,大多是前世欠债的缘故,杀它们有什么罪过?
 
  答:畜生被杀以偿宿世债业是没错,不过其中有该被我杀,有不该被我杀的分别。该被我杀的是,前世他曾杀我,现在彼此相逢,照理他该偿命于我。不该被我杀是说,前世他杀了别人,现在虽然业报到了,但却不该偿命于我。世人一顿宴饮,所杀的畜生品类和数量无数。一块肉就不晓得有多少的微细生命,难道它们全都应该偿命于吃的人吗。我想它们之中,大概只有一、二个是该偿前世之债的。吃它们的人,等于是先欠债于来世。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欢迎访问无量光佛教网,相关文章:
------分隔线----------------------------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