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臻法师《心地与命运》(3)

按:徐良泗乞讨维生,又系残废,竟能面对巨款,不昧良心,归还失主。只此一念,便能消除夙业,增长善根,转祸为福,施理所当然的事。 2、王恩洋著《人生哲学与佛教》载:清代,有乡试官王某,原系一穷秀才,年过六

按:徐良泗乞讨维生,又系残废,竟能面对巨款,不昧良心,归还失主。只此一念,便能消除夙业,增长善根,转祸为福,施理所当然的事。

2、王恩洋著《人生哲学与佛教》载:清代,有乡试官王某,原系一穷秀才,年过六十,教私塾,年终散学,带回教书所得的六千文钱(有方孔的铜钱)回家过年。途中听路旁茅屋里哭声悲惨,进去问明情况,因欠债无力偿还,年终索债很急,只好改嫁妻子来还债,有小儿女,不忍分离,所以痛哭。这穷秀才很同情他们,问欠债多少?回答六千文。便毫不犹豫把六千文给他们就各自回家去了。途中穷秀才走到岩边,天晚了,恰遇对面几十人抬大木料前来,躲避不及,坠落岩下,当场死亡。消息传开,人们都说:“老天没眼睛,做好事没好报,因果根本就不可信!”这穷秀才的神识,忽然像一场梦醒来,睁眼一看,自己却睡在一豪华房间中,宽广的卧床,锦缎的被盖。他的头刚一动,一个老太太惊喜说:“我儿子活了!”两个年青的妇女正在哭泣,急忙用手抚摸他,好象是妻子一样。这时穷秀才大为困惑,用手摸胡须没有了,心想我可能死去,又投生了吧?!联想起布施救人和坠岩丧生的经过,感觉浑身疲乏无力,不能说话,便糊里糊涂的睡着了。第二天,一位老太爷,须发尽白,和自己前生形状差不多,陪着医生来诊病,诊脉后医生说:“公子的病基本好了,只需培补一下就可恢复。”这样卧床七天,可以下床走动。当他走到中堂,看那供的木主牌位,才知道不姓张而姓王了。又从奴婢口中知道这王家是当地最有地位的,老太爷只有这个独生子,现年二十五岁,读书不长进,还是童生。没有孙儿,结婚后又娶姨太太。一天老太爷对他说:“我家世代书香,不能到你便中断。现在病也好了,可去书房用功读书!”公子连答是、是。走进书房,窗明几净,室外花木繁茂,老师已坐在那里和自己过去相似。叫他背书,没一字错漏;叫他写字,没有一点败笔;叫他作文,写出的文章十分老练,怀疑是抄别人的。另出题面试,也和前篇差不多。老师大惊,心想这个学生素来脑子很笨,做八股文写不能成篇,不可能害一场病学问就提高到这个地步。问他是什么原故,公子不答。老师再三追问,还是不说。老师对此始终感到奇怪。一个月明之夜,老师留他赏月谈心,又诚恳地问到此事,公子说:“我前生是个秀才,教私塾。年终回家途中,布施救人,坠岩而死。万没有想到神识投入这个臭皮囊中,便以这人的父母做父母,妻子做妻子。想我前生,并没有做坏事;可是功名很不顺意,年过六十仍然十分贫困。拿我布施的六千文来说,并不算多,但这是自己全家的生活费。当时也没有考虑,只觉得别人一家分离,太凄惨,动了悲悯心。是不是因这一念真诚的悲心,所以死后神识便投入这公子的躯壳中呢?”老师听后,异常惊诧说:“想不到果真有这种事呀!”第二天,老师要告别,公子问为什么?老师说:“你的学问文章,我比不上;你的思想境界,更比我高。我怎配当你的老师?假使是从前的公子,那我再教他十年也没有问题。”公子说:“我前生也是教书的,今生能获得这种好报,我怎忍心让你离去!我们俩正好一起研究学问,秋天同去参加县上的考试,如果能够还我一个秀才,您也光荣,父亲必定重谢您。”教师便留下,秋天考试,两人同时考取秀才,父母喜出望外,重谢老师。公子继续考中举人、翰林、出任主考官。十多年后,这家父母已亡故,他是一家之主,又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不怕别人议论了。他回到原来家里,谈起往事,件件吻合。给家里购置产业,安慰他们的辛苦,并宴请乡亲,畅谈前生事。这一下传开了,人们都说:“今天才知道,老天有眼睛,作善有善报,因果贯通三世,是真实不虚的!”

按:从佛法看,这个穷秀才,过去生中造的恶业较重,所以一生穷困,还应凶死,死后可能坠入恶道。但他能够起一念悲心,舍己救人,六千文虽不多,是他全家的生活费。这一念和“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菩萨心肠没有两样,自然能消除过去的罪障,种植未来的福报。所以神识不经过投胎,而直接投入公子的躯壳中。这也由于业力和福报所致,佛教称为“夺舍”,像夺占别人的房舍来住一样。因为没有住胎,所以转世不迷,记前生事历历如昨日事。还有一点要说明,因果并不是机械的,如果存心去模仿,要想获得这样的好报,未必能如愿。我们只应当学习他舍己救人的大悲心行。因为一念真诚的悲心,可以消除业障,增长福德,改变命运,这是丝毫不用怀疑的!

四、心命俱不好,遭殃且贫夭。这类人,过去生中多造恶业,未种善因。今生大多愚痴,不信因果;遭遇不好,环境困厄。但是又不知道反思忏悔。总是怨人穷,恨人富,总想采取损人利己,违法犯罪的活动,来谋取财富,来实现自己的美梦。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往往遭受横祸,或者终身贫困,或者短命身亡。这种事例随处可见。社会上的犯罪分子中,有部分人因为环境贫困,自己好吃懒做,不安分守法,不勤奋谋生,而是采取偷盗、赌博、抢劫等损害别人身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手段,妄图改变自己的命运。其结果难逃“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这一因果规律。以下引用一九九四年台湾佛陀教育基金会出版的《太上感应篇注训证》中的三件事例为证:

1、浙江永嘉人徐辉,家贫经商,曾向单阳富翁借了一笔巨款,对家眷说:“如果富翁死,没人索债,我便成了小富翁了。”不久,富翁果死去,富翁家属不知道借款事,徐便隐瞒过去。后来徐生一子,聪颖俊秀,非常可爱。八岁时患病,多方医治,耗尽家产,病仍不愈。一天,来一位老比丘尼,孩子对她说:“我想走了!”老尼说:“这便是你的家。父母这般疼爱,你还要去哪里?”答说:“我是单阳人,徐辉曾借我的巨款,希图我死,便不还债,我是特来讨债的!”说完便断气。

2、安徽有陈某、徐某二人,均以撑渡船为职业。陈撑船较快,收入较多。徐嫉妒,常暗里损坏陈的篙竿和挠浆。一次同宿江边船上,徐又暗中把陈的篙竿弄断;快天亮,怕被发现,便解缆离去,船行至江心,突然失脚落水,大呼救命,陈听见,要去救援,可是挠浆断了,无法行船。这时徐在水中说:“我暗里弄断你的挠浆,反而断送自己性命,没料到报应竟这样快呀!”说完便沉没水中。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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