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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真实相者即是智慧(2)

我们接受此见的主要障碍源于对诸法实有的执着,这种执着是如此深细,乃至无法察觉其存在。 《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中言:“譬如有人。梦见种种变异事等。及其觉已。所见皆无。凡夫亦尔。无明梦故。妄于诸法生实

  我们接受此见的主要障碍源于对诸法实有的执着,这种执着是如此深细,乃至无法察觉其存在。
  《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中言:“譬如有人。梦见种种变异事等。及其觉已。所见皆无。凡夫亦尔。无明梦故。妄于诸法生实体想。诸佛觉已。皆无所著故能十方一切世界。一念示现无量佛事自在无碍。利益成就一切众生。皆令悟入无量深妙解脱门故……如人梦中见于一处。有种种事。以非实故。而无所碍。是一切刹。靡不唯其心之所现。或见劫烧。或已烧尽。或风所成。或净或秽。或复无佛。皆由众生随自心业。见如是等种种不同。”
  法界实相,本来重重无尽、事事无碍,可是我们凡夫因自业力,只能见此圆融法界之某一侧面,并于此侧面生起实有的执着,将本来无碍之法界生生割裂为彼此妨碍之诸法。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l 引言:‘诺那祖师言:诸位修行,必以三密相应为本之要旨,即把自己真如自性平等扩充,差别流现;即是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法尔如是,不假思维。’”
  “问题:一、真如自性的扩充是不是就是说我们思维的扩充?”
  ──是。即将一切凡夫所现之差别相,恢复到平等无碍之圆融相──入不思议解脱境界。

  “二、如果‘举手投足,皆手印之身密,出辞吐气,皆真言之口密,起心动念,皆观想之意密’那么是不是说我们的贪、嗔、痴当下就是如来的智、悲、力了?”
  ──对!
  这就是《圆觉经》中之如来随顺觉性:
  “善男子。一切障碍即究竟觉。得念失念无非解脱。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痴通为般若。菩萨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无明真如无异境界。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众生国土同一法性。地狱天宫皆为净土。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一切烦恼毕竟解脱。法界海慧照了诸相犹如虚空。此名如来随顺觉性。善男子。但诸菩萨及末世众生。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彼诸众生。闻是法门。信解受持。不生惊畏。是则名为随顺觉性。善男子。汝等当知。如是众生已曾供养百千万亿恒河沙诸佛及大菩萨。植众德本。佛说是人名为成就一切种智。”
  上述经文中之“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
  不易理解,我们来看看宗密大师在《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略疏》中对此的解释:
  居一切时不起妄念──妄念者。攀缘取着外法也。念则违觉。故令不起
  (zf的理解:这句是说应保持“觉”。何之为觉?即安住前面所说之“得念失念无非解脱。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一切烦恼毕竟解脱”之正见。)

  于诸妄心亦不息灭──若求真舍妄。犹弃影劳形。若灭妄存真。似扬声止响
  (zf的理解:这句是说,不必舍妄求真,妄就是真,烦恼就是菩提。)

  住妄想境不加了知──境从心现元是自心。若加了知即迷现量。故经说非幻成幻。论云。心不见心。但不生情自然如镜照物。且心体本自知觉。何必更加了知。知上起知名为加矣
  (zf的理解:这句的关键是,只要不生情执,妄境即是智慧。)

  于无了知不辨真实──能知既寂即真实知。真实即知。谁知真实。如眼不自见等。
  (zf的理解:见真实相者即是智慧,没有必要(实际上也不可能)再以智慧为所缘来评头品足。)


  CH:
  问题:赤橙黄绿青蓝紫等等差异的本性是因缘无实这易理解,但是万千众生于无始来对这些法的差异认知是一致的(共业范围内)。所以说本是差异的诸相+本能分别差异的众生本性=却是诸差异相的无别,这确实是难中难啊!(我以为不可能,佛也有一切种智啊,只是《佛说首楞严三昧经》中有“魔界相即是佛界相”就也只能生信而后解了)


  zf:
  说到底,问题出在我们对实有的执着上。要接受“法无分别” 这种见地,必须有对“缘起如幻”相当程度的认知。因此,《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这四句偈应该常在心中体味。
  “信而后解”是一步险着。有善根者所信为如来正见,这是修持顿法的根性;无善根者所信为邪见,却顽固不化。由此可以看出无上菩提心的护持是何等重要!


  CH:
  法性这两个汉字连在一起是在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那就是说法是因缘和合的相,而因缘的和合的这种规律就是所有法的本性。是啊!这是宇宙万有的真相啊,不过众生对法的执着就是认知了这个真理后也是无法去除。这应该是对破除我执尚存法执的具量大人能起到作用的了义真理。大多众生就好像是春天绿树上虫子,虽然知到树根已断但是还是能尽情地享受着尚好的生存环境。受着那个环境的种种牵引生贪嗔痴等。所以这个对绝大多众生来说属于思维范畴的了义最高知见下起手来不得其力呀。


  zf:
  “法是因缘和合的相”这一说法没错,但应进一步体察“相”的幻化性。“相”的基础是因缘,而因缘的本质是业力。我们认为坚固的法相,离开特定的业力就根本谈不上存在,如同梦境般虚幻。
  法性并不是什么深奥的东西,就是这种虚幻的无实性。
  最直的那条上山路,对很多人来说根本就不是路。


  CH:
  如果说我们的贪、嗔、痴当下就是如来的智、悲、力了,那么,就是说我们的这个世界当下就是佛国净土了,或者说根本就不用去分辨佛国人间净土秽地了,这样我们是不是就不用刻意去修学戒定慧,现前的贪嗔痴就是现成的戒定慧之果报了?我觉得真正的下手之处就是这里了!一旦通达,那么,真的可是度无量众而无一众可度者!!


  zf:
  一、当贪嗔痴现前时,您若能清晰照见其与如来智悲力的无二无别性,这种与如来功德无二的“贪嗔痴”还是那能将我们束缚于六道的贪嗔痴吗?
  二、贪嗔痴与佛功德无二无别,但随因缘有隐与显的差异(“隐显”的法义可参见华严宗古德的论著)。菩萨修学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益众生,即让本具之佛功德显,使本具之贪嗔痴隐(将贪嗔痴说成“本具”一定会召来批评)──这正是菩提心之所指。

  “我觉得真正的下手之处就是这里了!一但通达那么真的可是度无量众而无一众可度者!!”
  ──修持之道,实际是在平等中做选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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