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和合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与历史上的诸子百家的论述、民间的优美传说及中华传统文化的滋润分不开的。 第一,中国历史上的诸子百家对“和” “合” “和合”论述,是中华和合文化发祥的基础。 中华和合文化源远流长,“和”、“合”二字均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的初义是声音相应和谐;“合”的本义是上下唇的合拢。殷周之时,“和”与“合”是单一概念,尚未联用。《易经》“和”字凡两见,有和谐、和善之意,而“合”字则无见。《尚书》中的“和”是指对社会、人际关系诸多冲突的处理;“合”指相合、符合。 春秋时期,“和合”二字联用,构成和合范畴。《国语·郑语》称:“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韦昭注:“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思是说商契能把五教加以和合,使百姓安身立命。《国语·郑语》并记述了史伯关于和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完全相同的东西则无所生。可见“和合”中包含了不同事物的差异,矛盾多样性的统一,才能生物,才能发展。“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就是“和睦”“和谐”。“和”是指和易、和善、和平、和衷、祥和;“合”是符合、结合、合作、合力、融合。“和合”是实现“和谐”的途径,“和谐”是“和合”的理想实现,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自然、社会、人际、身心、文明中诸多元素之间的理想关系、融洽状态。 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以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其弟子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这代表了孔子的思想,认为治国处事、礼仪制度,以和为价值标准。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既承认差异,又和合不同的事物,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这与“同而不和”,取消不同事物的差异的专一观念形成对照。 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的思想,认为道蕴涵着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和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 墨子认为和合是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原理,指出天下不安定的原因在于父子兄弟结怨仇,而有离散之心,所以“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卷三)。 《兵法》篇,将和合并举,指出:“旗物尚白,兵尚剑,刑则绍昧断绝。始乎无端,卒乎无穷。始乎无端,道也;卒乎无穷,德也。道不可量,德不可数。不可量,则众强不能图;不可数,则为轴不敢乡。两者备施,动静有功。畜之以道,养之以德。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偕习以悉,莫之能伤也。此居于图西方方外。”(《管子集校》第八)认为畜养道德,人民就和合,和合便能和谐,和谐所以团聚,和谐团聚,就不会受到伤害,给和合以高度重视。与《管子》之《幼官》仅在后三句子稍有差别。这里更无疑已为我们明确界定了所谓“和”、“合”与“和合”的最准确、也最完整的释义。 《易传》提出十分重要的太和观念,讲“保合太和,乃利贞”(《周易集解》卷一)。重视合与和的价值,认为保持完满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发展。 因此在先秦时期,和合文化得以产生和发展。概而言之,所谓和合的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指结合、合作、融合。和合连起来讲,指在承认“不同”事物之矛盾、差异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统一于一个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并在不同事物和合的过程中,吸取各个事物的优长而克其短,使之达到最佳组合,由此促进新事物的产生,推动事物的发展。在此和合精神的指导下,中华文化不断创新,同时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 由此可见,和合文化并不否认矛盾、差异和必要的斗争,它本身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只是把矛盾、差异和斗争限定在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防止因过度的矛盾斗争而破坏了不同事物共同存在的基础,使得事物的发展停滞不前。这表明,和合文化有两个基本的要素,一是客观地承认不同,比如阴阳、天人、男女、父子、上下等等,相互不同;二是把不同的事物有机地合为一体,如阴阳和合、天人合一、五教和合、五行和合等等。中国古代先哲们通过对天地自然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大量观察和探索,从而提出了和合的概念,对和合现象作本质的概括,由此促进事物的发展和新事物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中华和合文化得以产生、流传和发展,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观念。而孔子“和而不同”的思想较能够反映和合文化的本质,而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国与国、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天人)之间,都可以用“和而不同”,或不同而和,来加以概括。 秦汉以来,和合概念被普遍运用,中国文化的发展也呈现出一种融合的趋势,同时也保留各家的鲜明特色和个性。不仅世俗文化各家各派讲和合,而且宗教文化也讲和合。宗教文化与世俗儒家文化之间也讲和合,在保持各自文化特色的同时,相互融合,相互吸取,由此促进了中国文化的持续发展。和合思想自产生以来,作为对普遍的文化现象本质的概括,始终贯穿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各个时代、各家各派之中,而成为中国文化的精髓和被普遍认同的人文精神。 第二,民间关于和合精神的优美传说,是“和合文化”历久传承强大的生命力。 民间关于“和合之神”的传说。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卷二三云:“宋时,杭城以腊月祀万回哥哥,其像蓬头笑面,身著绿衣,左手擎鼓,右手执棒,云是和合之神,祀之可使人万里外,亦能回家,故曰万回。今其祀绝矣”。按北宋李昉等的《太平广记》异僧类曰:“有弘农人,其兄戌役安西,父母遣其问讯,朝往夕返,日行万里有余,因号万回。”万回哥哥能使一家和合,所以故宋时祀以为和合之神,后祭祀他的人称之为和合之神。 这“万回”哥哥,乃唐朝武则天时一位与寒山子事迹相似但更具有神奇色彩的“奇僧”。《传僧录》和《历代佛祖通载》分别说他享寿八十或七十有四。特别是寒山子诗竟然还提到他的事迹:“自闻梁武帝,四依诸贤士。宝志成回师,四仙四大士。显扬一代教,作时如来使。” 又因《周礼·地宫·媒氏》疏云:“使媒求妇,和合二姓。” 认为这是对“和合”之义之正解。所以和合之神愿主家人和合,逐渐演变为婚姻和合之神;并由原来蓬头笑面、擎鼓执棒的一位神,衍变为一持荷、一捧盒的二神。持荷由于“荷”、“和”谐音,棒盒也出于此故。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