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苦行主义 “人为何选择行苦行”是个有趣的问题。 对于笃信“宗教是人类集体强迫性精神症”的弗洛伊德主义者而言,“苦行”至多是一种不可理喻的变态与自戕;对于言必及原始宗教性力崇拜的泛性论者而言,“苦行”源自先民的性力崇拜。尽管并没有信足的史料证其伪,但这样一些带有严重偏见的臆断实在显得过于单薄和轻率。诚然,苦行者的团体中必然有自戕者,苦行主义也可能包含性力崇拜的起源,但是就像任何文明现象一样,苦行及苦行主义本身是具有多样性的复合体,因此,其能够吸纳不同类型的心灵加入其中、包含多方面的起源因素都是自然无比的事情,这样来看,以偏概全地轻易下结论,应该不是解释的上策。 说如上理论之“偏”,是因为其仿佛都有意忽略了行苦行者所经历的真实心态、在其心灵中占据支配地位的宗教情感,以及苦行者在现实中所真实展露的人格特质。这些方面的材料,来自于活生生的心灵,应该比精神症定义和性力理论的玄想更为重要,也更具说服力。而我们其后会发现,也正是这些材料,能够使我们对苦行及苦行主义动机的多样解释,渐渐移离于以上两种说明,而聚拢在另一个重心周围:宗教性,及其表露的方式。 以上所指的这些材料,应该来自体验者真实的叙述;而符合要求的例证,威廉·詹姆士在《宗教经验种种》一书中已罗列得足够充分,以供参看。他们来自圣徒、普通信徒、神学家、哲人、文学家、诗人、精神病患者及更多普通的人,当我们越发普遍地搜集类似的例子,我们惯常对于苦行及苦行主义的成见,便越发显得站不住脚;我们对其的消极评价,至少会转变到中性;对于为数不少的来自“健全心灵”的动人表述,甚至能使我们觉得:与凡人相比,苦行主义之明智,远胜于其之荒诞;苦行者之应为人所钦佩,远胜于其之应为人所讥嘲。 (一)苦行主义的心理解释 1、退出 趋向苦行主义的第一阶段,是“退出”世界。苦行者首先是一个发愿退隐者,这便是相对于“沉溺”的“出离”、相对于“着世”的“出世”。一个退出世界的人,必是首先发觉出其所生活的世界,有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根本性的缺陷,令人绝望。就是因为这种“发觉”,世间的福祉、价值,不再显得具有原先那般的无可置疑的合理性,进而,这个“发觉者”像睁开了睡眼一般,开始惊讶于碌碌大众对于这有“问题”的世间、有“缺陷”的人性的安之若素、乐着不疲。在这里,与“宗教是精神症”的定义相反,有生之年能入此阶段者,恰恰大多是精神上“极健全”的人,并且通常生活优裕、地位尊贵——偏偏是这些人,更愿“出离”和“隐退”——这也便说明了宗教不仅仅是生活之下的避难之所,而更是生命之上的求圆满之路。 “退出”是对原先生活的不认同,处于这一阶段的人,心灵被一种强烈的疏离之要求所占据。据托尔斯泰在《我的忏悔》中讲述,他在50岁左右,突然有了“疑惑”的情绪,进而感受了一种拉他“离开生活的力量,比任何单纯的欲望都更丰满,更强烈,更普遍”。他说:“这个大力像我从前要活的那个渴望,不过它现在推我往相反的方向走罢了。这是我整个人要脱出生活外的渴望。[15]”这是“退出”阶段很典型的例子。 2、舍弃 有些人止于“退出”,做一个永远心怀疑惑与不平、生活于社会却不再认同于社会的漂流者;另一些人则彻底的“退出”了,是为“舍弃”。 进入“舍弃”阶段的人,已经常常被人称作“苦行者”了,因为其已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境域:相比于世人的“拥有”,他以“舍弃”为生命的主旨;相比于世人纳为己有、贪无所贪,他恰是倾其所有、简无可简。世界的宗教,大都讲求过极简的生活,此“简”有二:一是物质生活的精简乃至苛抑;二是精神重心从世俗联系中特立出来,舍弃世俗对象对自身的种种挂累,也取消自身对世俗对象的种种粘附——“精简”即“舍弃”,“舍弃”至终,独独建立起自身与一超越体的交流,才是宗教的理想。 “舍弃”是一切苦行主义的基调,且它并不外于人性。人不只要求更多、更多,同样也时时告诫自己舍去、舍去。“舍弃”是潜在的一股否定的力量,于十二因缘顺行生起烦恼之时,念念准备倒转的用功,令染心还灭。“舍弃”便是这样一种力量,对治着生命之负担的过于沉重。 3、牺牲 “舍弃”的极端化成为“牺牲”,在已有了主神预设的宗教徒那里,因为“委身”与“献祭”的原因,“舍弃”极易走向极端,产生过分舍弃乃至自我折磨的苦行主义,是为“牺牲”。行苦行极端之如“牺牲”者,除了对神祇的全然信赖和委身外,大概已经抱持了如上文印度教苦行者之“以身体为祭品”的信念了。首先,随着“退出”与“舍弃”的实践,人之“感觉精神上不和谐的敏度增大了,因之将生活涤除去残暴的和肉感的成分变成必要了……这种求精神纯洁的需要趋于自苦的方向,因之肉体的各项弱点受了严厉到冷酷的处理。[16]”另一方面,圣徒会觉得“牺牲和苦行可以计量他对于那高级权利的忠诚的程度,并可以表示这个程度。[17]”因此他绝不试图避免接近其能承受的苦痛的极限,而且,甚至是越痛苦,越受推崇。 (二)二元论的哲学前提 苦行主义在根本上依赖着二元论的方法。 人性追求存在、妙乐、知识,苦行主义同样是,只是其追求的方式与常相反:恰是以否定存在以追求获得全然的存在;恰是以否定妙乐,希望获得更高的、永久的妙乐;对于知识,也是同样。 这种思路看似不可思议,但若将其放入宗教体验中去设想,便并不难理解。物质生活的完全精简、肉体感受的尽量靡钝,确实能为苦行者的精神活动开辟出新的视野。试想:身无长物的林栖者,除了终年不剪除的长发,甚至无所掩体。如果外不需掩体(倮形)、内无须填食(自饿),苦行者便几乎没有了“异己”可以对待,那么,世上大概没有谁能比他更是他自己,也没有谁能像他这般纯粹的直面全然的“存在”了。 神圣与世俗、纯洁与染污、狂喜与痛苦……这些对立贯穿于宗教体验的始终。苦行及苦行主义,成为这种建立于“对立”之上之体验的极端形式的表达。我们先需同情其存在,再跟随佛陀追究其真正意义下的合理性。 三、佛陀的解答 佛陀出世之时,印度的修行者还是以祭祀和苦行[18]为主要解脱法门。遁世者,有步入人生第三、四期的婆罗门,苦行尊者(muni)和“浮浪者”(vratyas)[19],托钵乞食的“沙门”(sramana)。这些人聚于林中,以多样的修定或苦行名目为解脱因,《涅槃经》归结出六种:“自饿外道、投渊外道、赴火外道、自坐外道、寂寞外道、牛狗外道。”[20]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