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公上师关于五戒的系列问答

敏公上师,五戒

一、关于杀的问题
1.问:细菌是否算有情?
敏公上师答:肉眼看不到的,不属杀戒。

2.问:肚子里有蛔虫,是否要请医生开药除掉?
敏公上师答:为治病故,但因念咒加持,应知世间充满矛盾,农民掘地伤虫之类不能不种稻,故为免恶报,宜速出离。

3.问:若见猛兽加害人类,该不该打杀之以救护人?
敏公上师答:从菩萨戒来说可以,但应从菩提心出发,如能不杀而救人更好。
4.问:打骂有情,算不算犯杀或属持戒不清净?

敏公上师答:从烦恼我执出发,属五戒持不清净。从菩提心、为救度有情出发,有功德无罪。

二、关于盗的问题
1.问:若有人偷我财物,或者欠债不还,且他已作占有想,我可否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起诉并取回财物,可不可以报案?
敏公上师答:依别解脱戒不可。
依菩萨戒,愍彼人犯根本性罪,而救治之令悔改不再犯,亦为整个社会治安出发,亦可报案。

2.问:师父在《律海十门》的讲述中,提到犯根本罪的条件「五钱」或者是以判死刑的数目为准,当时并未说清具体的界限。在家居士难免会犯,若是不犯根本尚可忏悔,若不知晓的情况下犯了根本,堕地狱,岂不是很恐怖嘛?请师父确切地说一下根本罪的界限以及我们该怎么办?另外,盗的数目是否是累加的?若已作盗行以忏干净,是否可以不加到以后的盗的数目中去?
敏公上师答:讲时分明说五钱,历来解说有多种,应从严而取,该怎么办,也讲过了。海公上师说的,非自己的财物,一丝也不沾光,就什么都免了,犯盗不忏要累计,已忏净的,当然不在此例。

三、关于邪淫的问题
1.问:若与女朋友(已经确定了婚姻关系但尚未正式结婚)行接吻、拥抱等不净行,算不算犯戒?若与女朋友发生淫欲行为,算不算犯戒,算不算犯根本戒?(若是已把她作己之妻想)从戒律来说,已确定关系的女朋友同正式结婚的配偶有什么区别?
敏公上师答:未经法律正式手续,未经正式公开仪式,亲友皆知的关系以前,拥抱等皆属支分罪,若行淫则根本罪。世间法律尚且制止,并且不承认非婚生子女,何况佛教是依客观因果来论罪福的。
世间上决没有那么笨的人,对方是不是自己正式配偶,也不搞不清的,除非是精神病患者,那就不犯了。
虽说确定关系,而法律及仪式等手续全无,这些就是区别。
很多人中途抛弃了,也不是就算了,正式配偶就不行的,要经法庭判决。

2.问:若居士看黄色的小说、影片、图片等算不算犯邪淫?
敏公上师答:是邪淫的支分罪。

3.问:若已婚的居士又从心里喜欢上其它的女性(但并未行不净行),算不算犯戒?或谈恋爱「脚踩两只船」犯戒否?
敏公上师答:已婚的居士,除了自己配偶,对其余一切女性尚不能以染心作念,况谈恋爱。

4.问:同他妻行接吻、拥抱(并未根二行)的事,算不算犯戒?犯根本吗?
敏公上师答:犯邪淫支分罪,较重的支分,追问一句,为什么要和他人之妻拥抱?你的妻女供人拥抱玩弄,你舒服吗?


四、关于妄语的事

1. 问:若是心中本来认为某人是错的,但为了不损恼之,而当面违背自己的想法,称赞之,从而随顺众生,令之发起信解等,犯妄语否?
敏公上师答:看是为什么目的而称赞,为引导入正路,属方便妄语,不犯;为谄曲阿谀等,犯妄语戒。

2. 问:妄语的意义我弄不清,还望师父指点。倘若无意说错了,比如记错了或记不清日子而随便说一个差不多的数字,实非有意,算妄语否?
敏公上师答:妄语是不见言见,见言不见,闻、觉、知,亦如是,总之是心口不一,无意说错或记错,不是故妄语。

五、关于酒的事

1.问:若在宴会上,有人端着酒杯要我干杯(我喝饮料),我犯酒戒否?若我端着饮料主动叫人「干杯」,是否是劝人饮酒?
敏公上师答:自喝饮料,人劝干杯,不犯。主动劝人干杯喝酒,犯罪。

2.问:若五戒居士破酒戒,是否戒体全失?需重受吗?
敏公上师答:可忏悔,此非根本性戒,属遮罪,不需重受。

3.问:若食品(如某种腐乳)的配料中有酒,但食物中并无酒味,可否食用?
敏公上师答:白乳腐有明显酒味,不能吃。
无酒味之食物,可用,但若知其有酒,不用为上。

4. 问:请师父讲一下「盗」与「邪淫」的定义。
敏公上师答:盗戒是别人所有之物(有情、非情都属),心里也明确知道是主权属他人的,以想占为己有的盗心,用各种方便取为属己,价值五钱以上(五钱历来有多解),这是偷盗。
邪淫是对非自己的正式配偶,作男女事(根本)乃至亲吻,拥抱,抚摩,顾视(轻犯)等,皆此一类。纵属自己配偶,亦不能作过分之淫乐,如非时(佛诞日、八斋戒时、哺乳时),非处,非道(大便道、口等),若作皆属轻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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