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多做善事
人应该作种种善事, 如同众多花朵可以制作很多的花圈(注)。 毗舍佉的父亲陀难阇那是跋提的富翁,她的母亲是须摩那德咪。她的祖父泯兔则是憍萨罗国最有钱的五个人之一。她非常年轻的时候,佛陀曾经来过跋提。当时,她的祖父带她和她的同伴去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他们全都证得初果。 长大后,她嫁给舍卫城另一位富翁弥迦罗的儿子富楼那凡达那。结婚当天,她父亲告诉她做一个尽责的妻子要遵守十条规章: 1.不可以把家中的火拿到屋外。 2.也不可以把屋外的火拿入家里。 3.借东西给那些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4.不借东西给那些不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5.不管对方是否也有雅量借东西给别人,都可以借东西给对方。 6.愉快的坐。 7.愉快的吃。 8.愉快的睡。 9.照顾火。 10.尊敬家神。 这些条文的意义如下: 1.火代表诽谤,为人妻子不可以向他人诉说丈夫和公婆的坏话。他们的缺点和家庭争论也不可向外人道。 2.为人妻子也不可以听东家长西家短。 3.借东西给有借有还的人。 4.不可借东西给有借不还的人。 5.对穷困潦倒的亲朋,即使不还,也要借给他们需要的东西。 6.为人妻子见到公婆时,当起身敬意,不应坐著不理。(对其他长者亦然)。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