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的桥梁——中有(传章)(7)

“无常大鬼,不期而列,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① 这种审判场面,与濒死经验的“生命回顾”现象非常相似。如此清晰地显示业

  “无常大鬼,不期而列,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①
  这种审判场面,与濒死经验的“生命回顾”现象非常相似。如此清晰地显示业报不可逃,这对于我们一切身口意业造作中都具有深远和强大的影响力。归根结底,一切审判都是发自我们的心中,我们既是主持审判的人,也是接受审判的人。雷蒙·穆帝说:“有趣的是,在我所研究的案例中,审判并非来自全然接受并且爱这些人的‘光之生命’,而是来自被审判者的内心。”
  佛教认为,人死后的审判者,不是佛、不是菩萨、也不是阎罗王,而是自己的业力。未来投胎转生的好坏,要看自己过去造业的因果而定,每一个人未来生活的幸福与痛苦,不是被神祗所操纵左右,而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因此,经历过死亡的人,特别是业力现前而出现生命回顾状况者,他们往往会改变人生观。经常以亲切而具体说明的方式,提到他们充满美妙、爱心、安祥、快乐和智慧的经验。这似乎表示他们瞥见心性内在的光芒,自然而然就一次又一次地引导真正的精神转化。审判的场景也显示,分析到最后,真正重要的是个人造作行为后面的动机。我们逃避不了过去的行为、语言和思想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烙在我们心中的痕迹和习惯,这表示我们不仅在这一世,还要在来世为我们的一切身口意业负全责。
  五、中有投胎受生的条件
  关于中有投生,尤其是投生于人道的情形,亦即人从何处而来、父母未生之前的生命是如何形成的问题,在《增一阿含经》、《大宝积经·入胎藏会》、《修行道地经》、《毗奈耶杂事》、《俱舍论》、《大毗婆娑论》、《瑜伽师地论》等各种大小乘经论中,有着颇为明晰的解答。按经论所说,人的出生,是各种条件合集的结果。所需的诸条件若缺一件,便不能成胎。成胎的条件,大略有以下几项。
  1、父母及子女须有宿世所造能感父母子女关系之果的业因。
  《瑜伽师地论》卷一说,若父母未曾有感得子女之业,或子女未作感得父母的业,或者虽有感得眷属之业而双方还各自被其它业缘所牵,都不能形成血缘眷属之关系①。形成父母子女关系之业,以财物及感情上的债务酬偿居多。据《大宝积经》卷五十六说,子女以三种因缘生:一者父母前世欠子女的债:二者子女前世欠父母的债;三者是前世所结的善缘或恶缘②。俗语说:“夫妻是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子女是债,讨债还债,有债方来。”当然,也并非天下父母子女皆属债主怨家,其它经中也有说前世的深厚感情和善缘而结成的血缘关系。即使宿世有债务怨家关系,能否成为亲眷、相互间的福德是否相配,也很重要。据《大宝积经》卷十六云:
  “若父母尊贵有大福德,中阴卑贱,或中阴尊贵有大福德,父母卑贱,或俱福德无相感业,若如是者,亦不受胎。”③
  2、父母生理上无缺陷。
  据《瑜伽师地论》卷一说,不孕的原因有三:一者产处的疾患;二者种子异常;三者宿业。关于产处过患及种子过患。经云:
  “云何产处过患,谓若产处为风热阴之所逼迫,或于其中有麻麦果,或复其门如车螺形,有形有曲,有秽有浊,如是等类,产处过患应知。云何种子过患,谓父出不净非母,或母非父,或俱不出,或父精朽烂,或母或俱,如是等类、种子过患。”(4)
  在《毗奈耶杂事》卷十一及《大宝积经》卷五十五,也列举了父母亲生理上的疾病及各种畸形病患者,皆不能受孕。
  3、中有及时投入
  中有身与父母有宿世业缘,正当父母交合时及时投入,是成胎不可缺少的条件。很多经论中皆说,中有投生,必须在来世父母交合时,对父母身生起贪爱的“颠到想”即投入其中,中有在投胎时有一奇特的特征,这就是“爱”与“恚”。《大毗婆娑论》卷七十云:
  “作如是念:若彼丈夫离此处者,我当与此女人交会,作如是念已,颠倒想生,见彼丈夫远离此处,寻自见与女人和合,父母交会,精血出时,便谓父精是己所有,见已生喜,而便迷闷,以迷闷故,中有粗重,已粗重已,便入母胎,自见己身母右胁,向背蹲坐。尔时中有诸蕴藏,生有蕴生,名结生已。”(1)
  如此则形成男婴。若于父亲生“爱”,则于母亲生“恚”,见己身与父交合,而迷闷入胎,就生为女婴。因此,出生之后,女儿对父亲的依赖,儿子对母亲的依恋,成为一般共同的心理现象。论中不但阐述了中有的入胎方式,而且亦说明了双胞胎兄弟是两个中有同入一胎,先入胎者为弟弟,后入胎者为哥哥。关于这问题,论中云:
  “问:若中有身,无能障碍,如何依住此母胎中?答:业力所拘,故依此住。有情业力,不可思议,无障碍令有障碍,是故如此,不应为难。应作是说:中有入胎,必从生门,是所爱故。由此理趣,诸双生者,后生为长。所以者何,先入胎者,必后出故。”②,
  佛经中还说,中有入胎时,因宿世业力,有逼迫其入胎的幻化境相现前。若无福德者,见寒风阴雨,大众愦闹等逼迫,寻找隐身之处,见草庵、草丛、林中、窟穴、墙根、篱笆等入内躲避、遂入母胎;有福德者则见避入高楼、殿阁、或闻悦耳之音乐,或登舒适的床座,而入母胎。
  中有入胎后,若男胎,依母右胁,向背蹲坐;女胎则依母左胁,向腹而住。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曾向一位在医院B超室工作的熟悉医生请教,她说:“按B超所显示,胎儿在母腹中的状态大体是这样。因此,男婴出生时大多数是脸朝下,而女婴出生时,大多是脸向上的。”由此可见,现代的科学仪器能够证实佛法所阐述生命现象的正确性。
  依佛陀说,生命是由物质(色法)与精神(心法)等条件和合的一种现象。以中有作为生命之前灭后生之贯通的联系者,中有随着业力的善恶,来决定未来生面的取向。因此,轮回是业的相续。
  佛教大小乘经论及密教典籍对死亡及中有的详细描述,与心灵研究的成果—一—濒死经验,应该说有更多的一致之处。雷蒙·穆帝在《来生》一书中列举了濒死经验与密典《中阴闻教得度》Z寸死亡过程的描述后说:‘‘这本书所记载有关死亡的早期阶段,与我所采访的有过濒死经验者所言的若合一契,令人惊讶不已。”
  由此可知,对于生命现象之奥秘,在二干五百多年前就已被佛陀的慧眼所窥破。
  六、中有的救度与解脱
  人死亡后,请法师超度亡灵,利济幽冥,盛行于社会,形成为民俗。汉传佛教的传统主张,是临终的助念和七七期间的超度。以佛法来救度中有,召请中有身来听闻佛法,化解心结,减轻烦恼,也可使佛法的力量使得有缘的鬼神欢喜,以此结善缘的功德达到超度的效果。因此,西藏密教更重视对中有的救度。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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