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摄法”是佛教修行实践中摄受众生的四种方法,一般概括为: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杂阿含经》中说:“何等为摄力?谓四摄事:惠施、爱语、行利、同利”。《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中说:“行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大宝积经》中说:“布施及爱语,利益与同事,以此度众生”。因为菩萨以此四法投众生之情,善巧摄引,以令度脱,所以总名为摄。 本文之所以把四摄法作为实现“家庭和乐”的行动纲领,是因为如果能够把它们的具体操作方法作为处理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家庭关系就会得以协调,“家庭和乐”的愿景就能早日彻底实现。 在“四摄法”中,“布施摄”的操作方法是:若众生爱乐钱财则施钱财,若众生爱乐佛法则施佛法;“爱语摄”的操作方法是:随众生的根性善言慰喻,说令他人爱乐之言语;“利行摄”的操作方法是:做利益众生的种种善行;“同事摄”的操作方法是:与众生同事业、同利益,共苦乐、分祸福。 那么,坚持这四种方法,是否可以化解各种家庭矛盾,从而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呢?古人云:“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不妨以家庭关系中最为基础的关系——夫妻关系为例,来考察一下这个问题。 夫妻之间的关系内涵很丰富,既包括财产关系、权利关系,也包括道德关系、思想关系、感情关系等。因此,其矛盾冲突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其中许多具体矛盾,都可以运用“四摄法”的具体操作方法予以化解。例如,在夫妻财产关系中,一些夫妻常常因如何使用和支配家庭财产而发生矛盾,最常见的矛盾是,因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肯为对方的亲属支付钱物而引起的矛盾冲突。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夫妻之间能够按照“布施摄”的要求去做,这样的矛盾就不会产生,即便产生了也会很快的得以化解;在夫妻的感情关系中,夫妻之间的感情恶化常常是以恶语相向为催化剂的。有些夫妻,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小夫妻,本来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就是因为吵架时彼此恶语相向而导致矛盾升级,乃至于发展到了离婚的地步。如果他们能够注意运用“爱语摄”的方法,只说令对方爱乐的语言,矛盾是不会升级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的;在夫妻权利关系中,如果按照“同事摄”的要求,彼此同事业、同利益,共苦乐、分祸福,对重大的家庭事务共同参与、共同决策,就不会再产生因家务劳动、子女教育等问题而引发的夫妻矛盾,也不会出现那种夫妻之间“只能共苦,不能同甘”的问题;在夫妻道德关系中,如果都能坚持“利行”的原则,只做那些对对方有利益的种种善行,而不去做那些伤害对方的恶行,目前造成婚姻危机的最大原因——一方对婚姻的不忠诚,就可以有效的避免;最后,夫妻如果都能够认同“四摄法”并以此作为处理彼此关系的原则,夫妻之间的思想关系也肯定会朝着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善生经》—— 实现“家庭和乐”的行为要点 《善生经》是佛陀为在家居士讲说的一部重要经典,内容涉及到了居士家庭生活的许多方面。该经典中的一些内容,还直接涉及到了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亲友关系等各种家庭关系的协调,并明确指出了各种关系的具体协调办法,这就为家庭关系的协调,即“家庭和乐”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具体的行为要点。 例如,在协调父母子女关系方面,佛陀教导善生,儿女应该从五个方面来敬顺父母:“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同时指出,父母也应该从五方面来善待儿女:“一者制子不听为恶,二者指授示其善处,三者慈爱入骨彻髓,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五者随时供给所须”。在协调夫妻关系方面,佛陀教导善生,丈夫敬待妻子需要做的也有五点:“一者相待以礼,二者威严不阙,三者衣食随时,四者庄严以时,五者委付家内。”同时指出,妻子恭敬丈夫,也应该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者先起,二者后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顺,五者先意承旨”。关于如何协调包括兄弟姐妹关系在内的亲族关系,佛陀说的也非常的详细,指出:“善生!夫为人者,当以五事亲敬亲族。云何为五?一者给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亲族亦以五事亲敬于人。云何为五?一者护放逸,二者护放逸失财,三者护恐怖,四者屏相教诫,五者常相称叹。” 另外,在如何协调家庭内部的主仆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与沙门、婆罗门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佛陀都对善生做了具体而又详细的指导。 虽然,这部经典是佛陀在古印度的时代背景下针对善生居士的个人情况所作的开示,有些内容不可避免地带有当时的时代特点,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其中的有关内容看作是协调家庭关系的行为要点。因为,它们的提出是既系统而又具体详尽的。 另外,《善生经》中所涉及的上述行为要点,在其他一些佛教经典中也多有论述。例如,《法句经》中讲:居孝事父母,治家养妻子,不为空之行,是为最吉祥”,《佛说玉耶女经》中说:“何谓夫妇?背亲向疏,永离所生,恩爱亲昵,同心异形,尊奉敬慎,无憍慢情,善事内外,家殷丰盈,待接宾客,称扬善名,最为夫妇之道”,《佛说无量寿经》中说:“世间人民,父子兄弟,夫妇家室,中外亲属,当相敬爱,无相憎嫉。有无相通,无得贪惜,言色常和,莫相违戾。” 只是相比较而言,《善生经》中的有关论述最为系统,有提纲挈领之作用,故本文将其作为行为要点的范本单独列出。 佛法在“家庭和乐”实践中的应用,是一个需要全方位、多视角反复论证的问题。由于我的佛学水平有限,对家庭问题的研究也不够深入,所以虽然试图对这个问题从指导思想、行动纲领与行为要点三个方面予以论证,但文中肯定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尽管如此,我依然希望此篇拙文能为这方面的研究作一点贡献,并真心的祝愿“家庭和乐”这一美好愿景能够早日成为普遍的现实。 (本文获“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征文菩提奖。作者单位:吉林省民族干部学校)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