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缘会影响果,而缘又在那么多条件配合下产生作用,假如某个条件改变了,甚至消失了,那么果便可能不再存在。在苹果的例子中,如果天旱缺水,苹果树便会因之枯萎。所以当因缘散尽之时,果就会灭。换句话说:“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散尽而灭。” “缘起论”是佛教的基本原理,是佛教和其它一切宗教、学说的根本区别所在。它揭示了世间一切都是以相对的依存关系而存在的。 “缘起”的极至,叫做“性起”,就是指诸佛在自受用境界中绝对自由,完全无碍。 由“缘起论”可以演绎出许多义理规律,如“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生,是说世间万有的生灭变异都是各种因缘和合而成,本质都是空。因是事物发生的原因,而缘则是辅助条件。 在佛法上说,宇宙万有的生成与还灭,皆由于因缘二字。因与缘,佛法有着多重含义。从相对的差别言,因约指特性说,缘约指力用说。因指一件事物生灭的主要条件,缘则为辅助条件。因缘二字,若用现代语言来说,约相当于条件或关系两个名词。那就是说,宇宙间每一事物的生灭,必须具备某些条件;每一事物的存在,也必须与其他事物有著互相的关系。所以凡使一件事物生灭,或使一件事物存在的条件或关系,就称为此事物的因缘。 阿含经中对因缘二字常作如下的解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是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没有绝对存在,都是以相对的依存关系而存在。这种依存关系有同时的异时的两种,异时的依存关系,就是‘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是因而彼是果。同时的依存关系,就是‘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是主而彼是从。前者是指纵的时间,后者是指横的空间。因此,所谓宇宙,在时间上说,是因果相续,因前复有因,因因无始;果后复有果,果果无终。在空间上说,是主从相联,主旁复有主;没有绝对的中心;从旁复有从,没有绝对的边际。以这种继续不断的因果,和重重牵引的主从关系,而构织成这个互相依存,繁杂万端的世界。 因缘生万法的奥义 法国科学家曼德尔布罗特发表“英国的海岸线究竟有多长?”一文,指出海岸线的长度与测量工具有关,尺子愈小,测得的海岸线长度愈长,愈精细地观察海岸线,便能发现愈来愈多的海湾和海岬,并且悉为“自相似结构”,事实上是无法测定海岸线的长度。 世间一切法相都来源于人们我执,比方说我们用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到细菌,用电子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分子,用透射式电子显微镜又可以观察到原子,有一万种显微镜就会有一万种结论,就会有一万种概念,任何的概念都是片面的 好比说人用鼓锤敲鼓,发出声音,声音是从人发出的吗?没鼓出不了声,声音是从鼓发出的吗?没人产生不了声音。万法就如同声音一样,是因缘和合生的。你想得到声音,追求人得不到,追求鼓也得不到声音,万法都是缘合故有,缘尽则灭 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讲道:“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 爱因斯坦的时间相对论阐释说时间是由于物体的相对运动而产生的,时间不是实在本身具有的,只是人解释世界的工具。换言之,时间是人的错觉,时间描述是相对的。对于一个观察者是同时发生的事丅件,对于另一个观察者来说却不是同时发生的,对时间的感受(读数)随参照系的不同而不同,时空相互渗透与转换。在相对论的宇宙观中,时间、空间不是绝对的,在我们的参照系看到事情的“相”,只是事情无数相之一。“相”依赖于观测者的运动状态,没有独立存在性,这就是佛法上的“自性空”。是故《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此偈指出了佛法的空、假、中三观。《金刚经》云:“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比如O2和O皆无气味,化合成臭氧O3则产生臭味。故此臭味不从内来,不从外来,而从因缘和合来,并无实体。但体性虽空,现象却有,这就是中道义。科学界觉得这种臭味来源是个谜,而佛陀早就在《般若二万颂》里告诉我们:只要因缘聚合,就会产生因业力所显现的轮回妄相。 因缘果报的运行由心调控 《占察善恶业报经》讲:现在苦乐吉凶等事。缘合故有。缘尽则灭。业集随心。相现果起。不失不坏。相应不差。 现在我们遇到的各种事情,有苦有乐,都是各种缘聚合在一起产生的。这些缘如果没有了,则不会再有这种结果。 而这些业力都是随你的心聚集的。不会有一点的误差。 《占察善恶业报经》中还讲过:起妄想相应心计我我所。造集诸业受生死苦。 就是说起妄想心,执著我、和我所有的这种心念,导致造作聚集各种业力,受生死轮回。 华严经讲「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这句话之意是:一切法都是众因缘在生灭,它的本性不可得,起行本空,没有自性,不是永恒存在,是无常的,这是万法的实相,就是空相。这个业也是万法,除了一些少数的无为法以外,一般的法都是业的作用。业是因为众生执著而有;我们迷惑,在这缘生缘灭的万法中执著而做种种行为与造作,使他向前延续,这其中一无所得,没有东西在生灭。一个有智慧的人去寻求业的生灭相,其实是不可得的,因为它没有一个完整的自相,自体,故业没有自性。” 以佛法来说,业是五蕴法因缘生灭的相生相续的幻相,既是五蕴之间的种种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个接着一个的延续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这个例子:水一滴一滴的从高处相生相续地泻下来,就形成了一个我们以为“瀑布”的幻相。同样的,在我们五蕴身心相生相续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为我们有执著,我执,就以为有造业者,有受业者,而实际上业与制造者,只不过是因缘生灭的幻相。既是说造业者,受业者只不过是五蕴的生灭,也就是因缘的生灭幻相罢了。我们再以瀑布这个幻相来做比喻:有一个瀑布,下面有一块石头,经过长年累月的小滴冲击,石头变得光光滑滑的,你就会说瀑布把石头冲的光光滑滑的。同样的道理,里面并没有瀑布,只不过有很多很多的水滴连续的泻下来,经过了很久,石头就光滑了。并没有一个单一的个体使石头光滑,而是不知几千万滴的水把石头冲的很光滑。同样的道理,五蕴形成我们这个身心,而它又把我们向前推动,使得我们以为有人在造业。业的造作者并不是单一的个体,并不是一个“我”在造业,它的主谋是五蕴当中的“行蕴”。这个“行蕴”就是造作的种种心。五蕴的“行蕴”当中包含着我们的种种烦恼,这些烦恼没有主人,烦恼本身就是烦恼,并不是有一个主人说他有烦恼,也不是有一个人有烦恼,当中没有一个“我”,他没有一个主宰者。假如我们有修行,断除一些因缘,那烦恼就没有了,故造业者实在是不可得。但是认为没有“东西”在造业也不对,它是五蕴当中的行蕴中的烦恼在造业。比如说天下雨,大地潮湿了,这是因为雨水弄湿了它,这当中没有主宰者使它潮湿。同样的也没有人在造业,而是烦恼驱使“业”向前继续活动。我们过去造种种的业形成力量(业力),加上过去与现在种种烦恼的引发,使我们所做的行为向前继续推动。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