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施诸悲敬乃真属于自己”:积蓄的终会散失,享受了就此没有,那末就得把现有的财富,分一分来作福修德,为将来受福种子。譬如一千斤谷,拿一部分去下在田里,加上肥料功力,就会有十倍百倍的更多收入。这样,如分一分财富去布施,让大家受用,为佛教文化慈善而使用,便是努力于福报的再生产。布施,似乎是损失(如种谷腐烂),而实能引发未来丰满的福报(如收成更多)。老子说:“既以与人己愈有”,可借以说明布施得福的道理。谷子下种时,当然希望丰收,把它播下好田地,不能撒在沙石上。布施作福也如此,有两种良好的福田,功德最大。一、悲田:把财富分一分去抚恤孤寡,施舍医药,救济灾难等。这些社会福利、救济事业,便是种福于悲田中,因为这是值得同情怜悯的对象。二、敬田:为儿女的孝养父母,做佛弟子的敬奉三宝等,这都是种福在敬田中,因为这是值得尊敬的对象。凡是种福于悲敬二田,现生或将来,一定会得良好的福报。布施时引起“施福业”,随逐行人,从今生到来生,成为水不能淹,火不能烧,盗匪恶王所不能夺的自己的财富,所以说:“施诸悲敬乃真属于自己”。 四、财富是好是坏 毒蛇与福德资粮:财富,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再以来说明。佛陀在世时,每天实行乞食的生活,阿难是佛的随身侍者。一次,佛和阿难又去乞食了。走到中途——水沟旁的时候,佛忽回头对阿难说:“阿难!毒蛇!”阿难上去一看,就说:“毒蛇!世尊!”他们就走过去了。那时,有父子两人在田间工作,听说有毒蛇,就跑过来看看。不看也罢,一看,两人有说不出的欢喜。哪里有毒蛇!沟旁土里所露出的,却是一坛黄金。于是父子俩欢天喜地的,把黄金搬回家去了。得到了黄金怎么办呢?取一块去金铺里兑换。金铺里见他们是穷人,心里起了怀疑,暗暗地去报告了官府。一会儿,便把父子俩捉了去。再到家里去搜索,收藏的黄金一起查了出来。审问明白,就判定了盗取国王财物的罪名。当时是波斯匿王时代,法律上说:凡藏于地下的,都归国王所有。这父子两人,就以这个罪名而被判死刑。在刑场上,父亲忽然想起了,对儿子说:“阿难!毒蛇!”儿子一想,比丘说的真不错,现在是为黄金毒蛇所害而要死了,也就望着父亲说:“毒蛇!世尊”!监斩的是一位佛弟子,听了他们的话,觉得希奇,就去报告波斯匿王。王听了,要父子两人回去,问他们这两句话的由来,他们于是把早上在田间遇到的事情说了。国王知道这是佛与阿难说的,对他们说:“这是佛的开示,现在你们信不信佛的话呢?”回答说:“真是毒蛇,害得我们丧生失命,怎么还不信呢!”波斯匿王因他们信佛,就把他们开释了。这个,说明了金钱是万恶的,它使人堕落、作恶、丧失生命。多少人为金钱而牺牲;世上多少罪恶,多少苦难,不是从金钱而来吗?这是近于小乘的见解。从另一面说,如把财富应用得当,是大有利益的。佛法要我们修福修慧,如把财富来布施行善,便是成佛的福德资粮。什么叫资粮?如旅行时,非预备旅行资具、粮食、舟车等不可。我们如发心学佛,也非有资粮不可,否则是不会成就的。如以财富布施作福,便是修集福德,为成佛的资粮。那末应用财富而得当,不是最有意义的吗?所以佛法对于财富,决非一味地厌恶它,看作毒蛇那样。财富是毒蛇,同时也就是资粮,问题在你怎样处理它! 五、正确使用财富 一般中国人都有养儿防老、积□防饥的心态;做生意一本万利,想当然是为了使个人生活有保障,乃至为子孙万代留下吃喝不完的余荫。但是,时代已经改变,观念已经不同。现代的大企业家,不应著眼于自利,而是贡献自己的才能为社会人类谋福利,即所谓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以完成事业为目的,造福人群为理想,就没有贪心的成分在其中。至于普通人的智能体能,虽然不足以为社会大众提出多少贡献,但至少也该负担起个人的生活开销,进一步维持家庭的成员和公司的员工,这是互助,也是为了各取所需。 因此,人人必须提供自己的所能,不论是资金的、的或劳力的。身为佛教徒,更不应有做生意是只求自利而置他人利益于脑后的想法。因为社会是群体的因缘所成,我们参与社会做任何事,就跟其他人发生关系,产生互动互惠的作用。 我们应该以自利利人的存心来赚取应赚的利润,并且把赚来的钱做合理的支配,而不仅是为个人的物质享受和满足虚荣而花钱,若能如此,就不算是因贪心而赚钱了。《善生经》中说,居士的收入最好分做四分来处理:①家计的生活,②营业的资本,③储存在家以防意外,④放款生息。在两千五百年前的印度,这是非常安全而合理的分配,到今天,储存在家和存入银行生息应该合而为一。此外,也应在 这四份之中,酌量取出一部分做为三种用途:①供养父母,②周济亲友和部属仆从,③供养三宝,作为宗教的奉献。前面的四分法,是保障自己的生活安定;后面的三种用途,则是为了孝养父母、社会福利及宗教事业。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