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莲:两个人猪轮回的故事

宋朝的黄山谷,曾作了一 首“戒杀诗”,诗曰: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元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莫教阎老断,自揣看如何? 这首诗,以简短的字句,如当头棒喝般的
宋朝的黄山谷,曾作了一
  首“戒杀诗”,诗曰: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元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须,莫教阎老断,自揣看如何?
  这首诗,以简短的字句,如当头棒喝般的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但常为人们所忽视的事实和观念,那就是:所有的动物,不管体型大小,尽管在外型上和人类有着不同的形体外貌,尽管无法如人类般能自由的表达它们的思想,但它们都和人类一样,有着最根本本质上的相同,那种相同的本质,不管我们以“佛性”或什么样的名词来称呼它,在任何动物身上,和在人类身上,是绝对相等和平等的!
  但可悲的是,人们不只无法实证,甚且也无法“理解”或相信这种本质,当然,也就无法去理解或相信,所有动物身上也有这种相同的本质!
  于是,人们以自己口腹之欲的“快乐”,建筑在动物哀嚎啼叫的“痛苦”之上,甚且有某某外道,竟然奉某某之名的宣告,除了人,将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统统“赐”给信徒当“食物”,正统宗教的“博爱”,尚且狭隘、弱肉强食如此,更遑论一般无宗教信仰者的“博爱”了!
  所以,我们看到了人们因目光短浅、有限的“同理心”所显露的矛盾与讽刺的行为:人们可以怀抱宝贝似的爱犬大啃牛排,而丝毫不曾察觉牛只被宰杀的嘶叫与泣血!
  人们可以为宠物的丧命而饮泣终日,却听不到身上高贵皮草里所隐藏的血腥与残酷!
  这一切,都因欠缺真正的“博爱”,所以人们只狭隘的选择自己所能爱的,这一切,也都因欠缺真正的“同理心”,所以人们只能体会自己的痛苦,而不能体会动物也有痛苦,也会痛苦!
  而能真正体会动物痛苦的,除了那些具有真正博爱胸怀和有着高度同理心的人们外,就是那些曾经刻骨铭心,轮回为动物,且记得“前世”的人们!
煮云法师就曾讲过一个关于人猪轮回,令人闻之耸然的故事
  他说在很久以前,他曾参加过一次法会,席间恰巧与一位董姓的太太同桌,闲谈中得知,董姓夫妇虽然因公务应酬繁忙,但自早年起即茹素,因此他好奇的问起缘由,董太太说,那是因为她舅舅的缘故,她舅舅说他能记起多世前的事,并说他是猪来投胎的,而且还当了不只一世的猪,并且向她描述猪被宰杀的痛苦。
  他说,当猪被杀死后,痛苦并不就此结束,仍然对肉体有非常敏锐的感觉,当猪在市场被买回去后,凡是把猪肉剁得愈碎或煮的时间愈长,猪就愈痛苦,尤其是将猪肉做成火腿,须用盐浸入皮肉内,还需经过日晒风吹等过程,其间所受的痛苦,实非常人所能了解,更甚的是,此种痛苦必须等到人们完全把火腿吃完才结束,也就是说,一只猪的痛苦并不在死后就结束,必须等到人们把所有的猪肉吃完了才结束!
  他说他不知做了几世猪了,数都数不清,每当想到曾为猪的痛苦,仍不免胆战心惊,他说本来阎罗王还要判他这一世再做猪,他听了吓得赶快拔腿就跑,但判官很快的就抓起一把猪毛往他背后丢来,所以他今世背部仍有一撮猪毛,说完,并脱下衣服,以显示他所言确实不虚。
  董太太说,自从听闻舅舅的故事后,两夫妇从此即断除一切肉食。
  也有一位署名“既明”的作者,曾在《中国佛教》月刊,讲述一个他亲见其人的故事。
  他说,在一九三七年,当他旅居四川西昌的光福寺时,有一天清晨下山,欲入城办事,山下有一湖,要入城须先乘船渡湖,当时同船者十余人,其中有三、四个牧童,年约十一、二岁,他发现当中有一牧童,总把手插入腰中,以衣服覆盖,好像怕人看见,开始时他并未特别予以注意,然而不久后,另一个顽皮的牧童突然将那牧童的手拉出,结果牧童的那只手,竟然是一只带毛的猪蹄,当时同船看到的人,咸感震惊。
此时,旁边一个同船的当地老者向他解释说,这个牧童能记起前三世之事,据牧童说,他前三世都转生为猪,当被杀死后,挂在街头出售时,每割一刀,都感觉痛彻肺腑,直到完全出售后,魂识才能脱离再度转生,他记得前两世都是如此。
  但在前世,当被宰杀后,摆在市街贩售时,过了很久仍未能卖完,当最后仅剩一蹄时,他感觉痛苦得实在无法再忍受了,因此猛然用力一挣扎,这时魂识突然脱离猪蹄而投胎,虽然幸得人身,但因剩一蹄的“业债”未还清,所以累及今生,犹留一蹄以示人。
  这两个人猪轮回的故事,令人闻之惊骇,多么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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