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卧佛,即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拉萨大昭寺) 一、基本教义 从某种意义上,佛教教义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关于因果与修行的理论方面的,这是佛教教义的实践方面、宗教方面、道德说教方面。佛教的善恶因果观与修行法门,既与其它一切宗教、道德说教有共通之处,又自有其殊胜之处。二是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方面的,这是佛教教义的理论方面、哲学方面、辩证思维方面。佛教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的理论,是建立在佛教修行(主要是禅悟)基础上的成果。当然,从具体内容上看,这两大方面是不可能截然分割开来的。 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是:缘起、法印、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因果业报、三界六道、三十七道品、涅盘,以及自成一体的密宗法义等。现将佛教的基本教义简介如下。 缘起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在《杂阿含经》中,释迦牟尼曾经给缘起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在《中阿含经》中,释迦牟尼又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在《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说缘起有11个意义:(1)无作者义。(2)有因生义。(3)离有情义。(4)依他起义。(5)无动作义。(6)性无常义。(7)刹那灭义。(8)因果相续无间断义。(9)种种因果品类别义。(10)因果更互相符顺义。(11)因果决定无杂乱义。在《造塔功德经》中,有法身偈(又作诸法缘起颂)云:“诸法因缘生,我说此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在《初分说经》卷下中,有缘起偈(又作缘起法颂)云:“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此缘起之理为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之所证悟,为佛教之基本原理。佛教以缘起解释世界、生命及各种现象产生之根源,由此建立起佛教特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所谓缘起论,即阐释宇宙万法皆由因缘所生起之相状及其原由等教理之论说。缘起论是佛法的代表,是佛教与世界上其它宗教或古今任何哲学流派相区别的根本特征。缘起论系以“法印”为基础,以“十二因缘”、“四谛”、“八正道”为中心思想。所有佛教之教法均以缘起论为依准。不管是原始佛教、部派佛教还是大乘佛教,任何时代或任何地域之佛教宗派,必然以缘起论为其根本教理,反之,则不能称为佛教。随着佛教的发展,以缘起论为根本教理,逐渐发展出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等一系列缘起论系统教说。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